第7章 寒食節(2)(2 / 3)

中國幅員遼闊,古代社會部落林立,設想有些部落在改火儀式中留下若幹天無火的日子並不是沒有可能的。李涪在《刊誤》中談到唐代的寒食習俗時說:“今人持新火曰:‘勿與舊火相見。’”這正是古代改火儀式的要求。如果某些地區為表示特別慎重而將新火與舊火不得相見的時間拖長,這就出現了寒食現象。這種設想除了有其他民族類似的改火習俗可以作為參證外,它還能很好地說明為什麼中國古代改火習俗比較普遍而寒食現象卻或有或無。從最早提到寒食的桓譚《新論》、周斐《汝南先賢傳》及曹操《明罰令》等材料來看,東漢時期寒食習俗似乎隻存在於太原郡,其他地方文獻無征。南北朝時期的典籍中提到寒食習俗“中國(中原地區)流行”(《齊民要術》卷九《煮醴酪第八十九》),而且荊楚之地亦複有之(見《荊楚歲時記》)。“中國流行”大約是太原郡的地區文化傳播的結果,猶如今日中國受西方文化的影響也有過聖誕節的現象一樣。荊楚寒食是外來的還是固有的,難以斷言。無論如何,寒食在漢代隻是個別地方流行的風俗,絕無唐宋時期“普天皆滅焰,匝地盡藏煙”(唐李崇嗣《寒食詩》)的盛況。這種寒食習俗在早期或有或無的現象跟改火儀式中升火間隙的長短是相對應的,間隙短的地區無寒食,間隙長的地區有寒食。

由此看來我們還不能像侯思孟那樣把改火說給徹底地否定了。平心而論,雖然改火說目前還隻能認為是一種推測,但它畢竟要比虛構的介推說合理得多,在沒有提出更具說服力的解釋之前,改火說自有其存在的價值。

裘錫圭先生雖然也屬於改火派,但在為什麼要寒食的解釋上他與“不得不寒食”的消極說有所不同。他認為“寒食恐怕不僅僅是由於停火而產生的消極結果,它原來應該有哀悼在改火中代表神而死的犧牲者的意義……此外,寒食原來甚至還可能有其他宗教或巫術上的意義。”裘先生似乎並不否認消極寒食說,但更傾向於從積極的角度說明寒食的意義,這一思路應該說是更有合理性。毫無疑問,人是不會無緣無故自討苦吃的,消極寒食說的缺陷就在於未能揭示熄火與升火之間何以要留出一段寒食日子的緣故,事實上正如我們在前麵所指出的,改火儀式當中不一定非得留出必須寒食的日子不可。不過說寒食是為了哀悼改火中被焚的人牲,尚有疑難之處。

首先,在中國古籍中未見有改火需焚燒人牲或人牲偶像的記載,這就使得哀悼人牲的說法缺乏直接的證據。日本學者中村喬把介子推與祈雨儀式中被焚的巫覡等量齊觀(焚巫祈雨中國古代確有其俗,卜辭中就有不少記載),未免類比失當。祈雨是祈雨,改火是改火,完全是兩回事。

其次,雖然在世界其他民族中確曾有過篝火節中焚燒人牲(也有焚燒動物或偶像的)以期獲得豐產的做法,但從一些記載來看,被焚燒的人牲往往是邪惡的代表。例如蘇格蘭的克爾特人常將判處死刑的罪犯用作人牲燒死。他們認為這樣的人牲越多,土地的增產力就越大。如果沒有足夠的罪犯可充人牲,就把戰爭中的俘虜拿來湊數。在盧森堡的厄契特納奇地區,四旬齋(複活節前四十天的齋戒期)的頭一個星期天人們要焚燒一個草人,叫“燒巫婆”。在斯瓦比亞,四旬齋的頭一天也有“燒巫婆”的活動。人們把“巫婆”的灰拿回家去當夜埋在田裏,認為它能驅走害蟲。德國有些地方在複活節前夕要燒掉一個稱為“猶大”的木製偶像。把這種焚燒偶像的儀式看作是曆史上曾有的焚燒人牲習俗的演變,應該說是符合曆史真實的。弗雷澤分析說:“鑒於一般都認為點燃篝火的目的是燒死巫蠱,在篝火中焚化的偶像有時就叫做‘巫婆’,我們自然會得出結論說,這些節日裏在篝火中焚燒的一切偶像都是表示巫婆或男巫的;焚燒巫覡偶像完全是焚燒這些邪惡男女的替身。根據順勢或模擬巫術的原理,燒毀了偶像,也就燒毀了那些巫覡本人。”燒毀了阻礙動植物繁殖的巫妖,動植物的豐產就有了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