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學者斯特勞斯將寒食歸因於冬春之際食物的匱乏,這是沒有多少道理的。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五引《提要錄》雲:“秦人呼寒食為熟食日,言其不動煙火,預辦熟食過節也。”又《畜食品》條引宋呂原明《歲時雜記》:“京都寒食多畜食品,故諺有‘寒食十八頓’之說。又雲:‘饞婦思寒食,懶婦思正月。’蓋正月禁忌女工也。”《玉燭寶典》卷二引陸翽《鄴中記》、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卷九《煮醴酪第八十九》等都有類似的記載。可見寒食並不等於節食,更不是不食,隻是在禁火前就把其間的主食做熟存放起來罷了。而且寒食節期間的食物比平時還要講究一些,故有“饞婦思寒食”之語。可見寒食跟食物的匱乏是沒有什麼關係的。斯特勞斯用抽象的所謂共同思維結構來解釋寒食節的起源,難以令人接受。寒食的出現無疑跟奉行該俗的人們認為的現實利害有直接的關係,抽象的思維結構不可能成為古人行為的動因。這種解釋顛倒了思維與存在的關係,不足取信。
改火派大都認為寒食是禁火與改火之間不得已而為之的飲食方式。如汪寧生先生說:“蓋舊火既滅、新火未生之際,人們無法舉火,自不得不寒食。”龐樸先生說:“從中春禁火到季春改火,為時一個月。這無火的一個月中,勢必靠冷食為生,是為寒食。”古代曾有過改火習俗是可以肯定的,但改火是不是要留下一段不得不寒食的時間間隔,中國古代典籍中未見有明確的記載。《周禮》的春秋“修火禁”我們上麵已經說過,與改火無關。從後世其他民族的類似習俗來看,熄火與升火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熄火與升火之間沒有留下必須寒食的時間間隔。雲南滄源佤族在每年過舊曆年期間選擇一天舉行改火儀式。“當天早晨,先由一人手持一雞巡行全寨,另一人背口袋隨行,每到一家取火炭一小塊放入口袋中,將口袋送出寨外,殺雞舉行簡單禱祝儀式,表示送走了火鬼。這時放爆竹三聲為號,各家一齊滅去火塘中的舊火。同時(請注意‘同時’二字)村寨頭人(‘達改’)在他家用原始的鋸竹取火法來升新火。火升好後,各戶備米一小碗到‘達改’家,取火種而回。此為滄源佤族過年時重要儀式之一,他們認為若不舉行此儀式,則當年即會發生火災,人畜也易死亡。”“景頗族在每年春天選擇一天,各戶均把火塘內的火熄滅,通過祭祀,以兩塊竹子鋸磨取火。”“東普魯士的馬蘇仁地區,住著一支波蘭族的人,在仲夏節的晚上,有一個全村熄火的風俗。熄火以後在地上釘一個橡木樁,樁上裝一個輪子,像裝在車軸上一樣。村人輪流地快速推著這一輪子,直到摩擦生出火來。每人都從新火上點一個火把拿回家去,點燃家中爐灶的火。”在蘇格蘭地區,五月一日是貝爾坦節。節日的“頭天晚上,人們把所有的火都小心地熄滅,第二天早上”,用木頭互相猛烈摩擦的辦法取得聖火。“這個火好像是直接從天上來的,人們認為它有各種各樣的神性。他們認為這個火能防止魔法,是治惡病的靈藥,不論是人的病還是牲口的病都能治好,甚至最烈性的毒藥也能用這個火來改變它們的毒性。”非洲的一些民族在一年的最後一天熄滅所有的火,次日元旦重新獲得火種。在上麵這些改火儀式中,有的滅掉舊火之後接著就升起新火,有的頭天晚上熄滅舊火,第二天早上即升新火,這都無需寒食。
另一種情況是熄火與升火之間有若幹無火的日子。孟加拉的孔德人一般在他們的主要莊稼下地的時候舉行祈求豐收的祭祀活動,活動後的“三天內人家都不打掃,有的則嚴格保持沉靜,不許點火,不許砍伐樹木,不接待生人”。北美洲的克裏克印第安人每年七八月期間舊年終結新年開始的時候,要過嚐新節。“為了準備儀式,村裏全部的火都熄滅掉,灰都清除幹淨。”婦女們要“刷新舊爐灶,洗淨所有的廚房用具,準備接受新火新穀”。然後開始莊嚴的齋戒,嚴格戒食兩天一夜。戒食結束的那天下午最高祭司摩擦兩塊木頭取得新火,放在祭壇上,然後“宣布新的神火已經清洗了去年的罪過,並認真地告誡婦女,如果她們有人沒有熄掉舊火,或染上了任何不幹淨的東西,她們必須離開,‘否則神火會傷害她們和別人’。這時就拿一些新火放在廣場外麵,婦女們高高興興地帶回家去,把它放在她們清潔的爐灶上。”孔德人三天不許點火,自然隻能寒食。印地安人在熄火與升火期間采取了比寒食更為嚴酷的兩天一夜的戒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