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這樣,不如采用“積極”的策略。比如,談判已結束,但結果尚不明確時,你可以說:“不知貴公司意下如何,以上都是成文的合約,如果還有什麼有異議的地方,我們可以再做商討,共同解決。”你也可以說:“可能我們還有考慮不周的地方,歡迎您隨時跟我聯係,我們再仔細商量。”“如果您還有什麼要求,都可以跟我說,我盡量幫你申請到。”這麼說,對方看到的是你解決問題的決心與合作的誠意,因而更願意接受你的產品或要求,而不是心生反感。
當然,有的時候也要適當追問一下,你可以在談判結束的時候,和對方說:“希望我明天能聽到您的答複。假如您這兩天比較忙,那我希望這周我能聽到你的好消息。”言語中給對方暗示一個期限,委婉地表達自己想知道結果的心情。但是,意思表達出來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反複強調,更不要三句話不離對談判結果的追問,以免招致反感情緒。
76.隻顧著自己說,不善聽對方說話
古希臘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曾經說過:“上天賜給人兩隻耳朵兩隻眼睛,卻隻有一張嘴,就是要多聽多看少說。”而法國著名傳記作家拉羅斯福則說:“我們與人交談,總覺得知音難覓,和者鮮寡,其原因之一,就是人們幾乎都對自己要說什麼想得太多。”它們無不強調聽的重要性。對一個談判者來說,不妨以此為座右銘,以讓自己避開“多說少聽”或“隻說不聽”的談判誤區。
談判中,如果陷入“隻顧著自己說,不善聽對方說話”的誤區,那就可能反而被對方牽製,最後導致談判失敗。一方麵,談判需要溝通,隻有一方參與表達的談判是溝通無效的談判,這樣的談判自然是無法達成共識的。另外一方麵,說得越多,你暴露的信息就越多,而對方則正好相反,他聽得越多,所獲取的信息越多,對你就越了解,因而也就越容易找到擊敗你的方式。下麵這個例子就能說明這一點。
有一次,為了獲得某類產品的貿易許可證,美國一家貿易公司與日本一家同類公司進行了一場談判。談判一開始,美方代表就滔滔不絕地向日方介紹自己公司的情況。日方代表便在一邊認真聽他們的介紹,並在筆記本上記錄詳細的信息。
當等美方代表終於說完後,日方代表開始發言說:“聽完你們的介紹後,我們對你們公司已經有了一個比較全麵的了解了,但是我們還想知道的是,你們……”
就在這時候,美方代表立即打斷日方代表說:“抱歉,我還有一點需要補充……”
日方代表隻好停下來,聽美方代表補充他們的內容,然後繼續做記錄。當美方代表終於不再說話時候,日方代表繼續問起了他之前想問的問題:“能不能請你介紹一下你們公司平常的生產過程?”
美方代表又是長篇大論講了很久,日方代表聽完後,問道:“我們還想……”
美方代表在沉默幾秒後,迅速地打斷說:“請原諒我,我還想就上麵那個問題提幾點我自己的看法……”
三番兩次後,日方代表很是無奈,表示難以溝通,需要中止談判。美方代表有點莫名其妙,最後日方代表不得不實話實說:“你能不能聽我把話說完?”
假如美方代表從一開始就懂得“多聽少說”的重要性,他們又怎會陷入“隻顧著自己說,不懂得傾聽對方”的誤區?又怎會被迫中止談判?所以說,隻顧著自己說,不善於傾聽,必然會導致談判的失敗。誠如維克多·金姆在《大膽下注》中所說:“你應該少說為妙。我確信,如果你說得愈少,而對方說得愈多,那麼你在談判中就愈容易成功。”
可見,談判中既要表達自己的意思,也要善於傾聽,仔細傾聽對方的講話,並對對方的話加以認真的分析和提煉,從而確把握時機,掌握主動權。並且,傾聽還能體現你對對方的尊重,給對方留下一個好印象,拉近你們之間的距離,促成談判。
作為一個談判者,千萬別像事例中的美方代表一樣,隻顧著自己說,而不給對方說話的機會,或在對方想說的時候,總是打斷對方的話,這不但不禮貌,而且容易暴露自己,致使失敗。繞過這一誤區,你成為談判高手的概率就會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