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國運記事(14)(1 / 3)

12月15日。升允奏準青海緩改建省。先行試墾。次年1月23日,會議政務處議奏,認為該督所奏較為切實易行,迨至蒙番一心,振興實業,再為徐議建省。清廷準之。

廣西巡撫張鳴岐奏陳整頓土屬辦法。擬飭就土官子侄中按年選送四至六人來省就學,以畢業最優者分別承襲。

12月17日。黑龍江省銀元缺乏,谘商奉天撥解銀元維持市麵。並頒發告示,擬定銀元價格,規定每十角均暫作江市平銀六錢六分使用。

12月18日。駐藏辦事大臣聯豫遵旨複奏西藏地方不宜驟設行省。駐藏大臣名目不可忽改總督、巡撫。

12月20日。俄國政府允許清政府改海參崴商務委員為領事。

《河南》月刊在日本東京創刊。該刊物為同盟會河南分會機關刊物,是在《豫報》的基礎上創辦的,由張鍾端(毓厚)任總經理,劉積學任總編輯,潘祖培、曾昭文、王傳琳、陳慶明、李錦公等分任編輯發行等事。《發刊之旨趣》宣稱:“須思中國者非政府諸人之所專有,國民各個人俱其分子之一,政府特其執行者耳。政府之建設,非由於政府,實由於國民。政府之不良,國民應有改造之責。”《河南》雜誌出至第十期,清駐日公使以其言論過於激烈,特請勒令停刊,並將總經理張鍾端拘留數日,使館且電請清廷學部革除張鍾端之留日官費學籍。1908年12月《河南》被日方封禁。

12月21日。英屬掛羅庇(月勞)埠同盟會分會成立 。汪兆銘、鄧子瑜本日到達該地,成立該分會,由鄧澤如任會長。為使會員密切,聲息靈通,該分會仿照軍隊編製辦法,以八人為一排,三排為一列,四列為一隊,四隊為一營,各舉營、隊、列、排長一名。孫中山對此大加讚許。

12月22日。郵傳部奏準設立鐵路總局。鐵路總局統轄鐵路事宜,以梁士詒為局長,原鐵路提調處裁撤。清廷建設鐵路的資金多來自借款,而借款各路一向無統轄的機構,每借一款興建一路時,即臨時酌派一人為督辦,由其掌理所有外交、內政事宜。故外人對於鐵路交涉,隻知有督辦而不知有中央機構。名義上郵傳部雖設有路政司,實際上是事權旁落,中央、地方兩不相屬。本年2月,郵傳部奏準設立借款各路提調處,由於該處仍為臨時機構,故郵傳部特奏請改為鐵路總局。本日,清廷從之。

12月23日。黑龍江省奏設司缺變通辦法。成立民政、提法、度支等司,其中,提法司於1908年1月21日啟用關防。

綏化、蘭西調整行政區劃 。黑龍江省公署令綏化府會同蘭西縣,遵照戶司原發界圖迅速劃分,即由京旗西界邊南北劃一直界,界東歸綏化府管轄,界西歸蘭西管轄。

清廷命憲政編查館等擬定《集會結社律》。清廷嚴禁各省紳商庶士幹預政事,並命憲政編查館會同民政部擬定關於政事結社條規。1908年3月11日《集會結社律》告竣上奏,同日下詔頒行。

清廷命民政部、法部速訂報律。民政部前奏準實行的僅是報館暫行條規,所有應編纂的報律尚未頒行,本日清廷命民政部、法部迅速會同妥訂報律,奏明辦理,毋再延緩。

12月25日。學部發布整頓學堂令,不準學生幹預國政。慈禧命學部嚴申學堂禁令定章,發整頓學務令,不準學生幹預國家政治及離經叛道、聯名聚眾、立會演說等事,教育部門必須本著“以聖教為宗,以藝能為輔,以禮法為範圍,以明倫愛國為實效”的方針,對學堂切實整頓,否則教員、管理員、督撫、提學使等一並懲處。

12月26日。清廷諭禁士民在京師聚眾開會演說。命民政部、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嚴行查禁在京師聚眾開會演說。

上海黃浦江兩岸農民聚眾反對渡口增加渡資。東岸南北各渡口增加渡資,引起附近過往農民反抗,本日數千人搗毀路政公所收錢處。

吉林自治會召開周年紀念大會。本次大會提出了爭“間島”和收回吉(林)長(春)鐵路修築權的問題。對於“間島”問題,吉林自治會積極搜集證據,幫助清廷力爭。會員文元等人周密調查康熙年間中朝劃界界碑之處,找到光緒十二年與朝鮮分界所立的界碑原圖,又參照其他資料,彙成《中韓國界曆史誌》,有力地證明“間島”確屬中國領土。

12月27日。清外務部照會法公使巴思德,請電越南總督捕拿革命黨人。以革命黨人王和順等屯聚諒山一帶密謀起事,請電安南總督嚴飭追捕。

12月28日。黑龍江省發生廖彭索賄賂案。黑龍江行省公署劄稱:現聞署綏化知府廖彭到任未久,擅違定章,沿用陋規,有代寫狀紙一張索錢50吊之事。該府胥役向在押犯人索錢三至五百餘吊不等,列罪之人亦用鐐鎖。所用“門印簽押”,限文到之日立即裁撤,徹底追究索賄各案,計贓課罪。倘敢姑息,定行嚴懲不貸。

學部通令禁止中小學生吸食煙草。學部在發出的這一通令中,責成各學部管理員、教員認真稽查,以期杜絕吸煙弊害。並由各處勸學所隨時勸導,使未入學的青少年一律禁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