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國運記事(5)(2 / 3)

上海紀念馬禮遜來華傳教一百周年。上海基督教會舉行慶祝會,千餘人出席。美國教士丁韙良倡言基督教國家應當重兵駐華,多數教士對此議不以為然。

4月26日。浙江海門教案議結。1906年10月,浙江海門天主、耶穌兩教教民,因築牆爭界事發生械鬥,天主教教民搗毀耶穌教教徒所設之煙店、藥鋪,複至邱兆坦家逞凶毀物,耶穌教教徒遂起而對抗,兩方各持槍械,聚集千百人。海門鎮吳鎮戎等馳往彈壓,而天主教教民不服,竟向耶穌教教民開槍亂擊,吳鎮戎等揮令營勇奪其槍械,並將耶穌教教民勸回,始各解散。這次械鬥中,耶穌教傷一人,天主教傷四人,斃一人。天主教神父乃藉口誣蔑營勇,肆意要索。浙江巡撫張曾派寧紹台道前往處理,議定此後兩教均不得再生事端,築牆之事,耶穌教教徒不得再行爭執,教中受傷之人,蓋與官兵無涉,所斃人命以凶手一人抵償,所毀房屋物件彼此不賠,並由寧紹台道與英法領事商訂傳教善後規條,以期兩教相安。

4月29日。廣東發生三那抗捐起義。本日,廣東欽州三那(那黎、那彭、那思)人民,反抗征收糖捐,聚眾兩三千人起事。首領劉思裕組織“萬人會”抗擊清軍。5月14日,周馥派粵軍統領郭人漳、防軍標統趙聲(同盟會會員)會同總兵何長清鎮壓欽州起義。趙聲密遣郭人漳與劉思裕接洽相機舉事,事情泄漏,趙立即密電劉逃走。劉不肯,旋為何長清所殺,三那起義失敗。

清廷準命陸軍第三鎮及兩混成旅移駐東三省。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奏請將陸軍第三鎮及第二、四、五鎮內抽撥步跑馬各隊成立兩混成旅,移駐東三省,鎮紮外兵撤退地區。本日,清廷從之。

日本強占奉天千山台、尾明山煤礦,拒絕歸還中國 。華商王承誌集股設立華興利煤礦公司,開采奉天千山台煤礦,1905年農曆三月,在日俄戰爭中,被日軍侵占;由華商天利公司開辦的尾明山煤礦也被日軍強占,並擅自開采。根據中日協約第四款規定,凡占用的中國公私各戶,凡軍務上無須備用的,應交還中國。但是王承誌多次稟請農工商部設法保護,收回權利,清外務部也屢次照會日本駐華公使,至本日前,日本未予理睬。本日,清外務部函駐日本大臣楊樞,抄送日人占據千山台煤礦全案,請與日本政府理論。5月11日,日本強以千山台、尾明山煤礦均為俄國所經營,按照日俄和約,其礦權應歸屬於日本,否認華商對該礦之權利。由日本駐華公使林權助照會清外務部,拒絕交還該兩煤礦。6月24日,清外務部照會駐京日署使阿部太郎,請轉日政府交還奉天千山台煤礦,並劃清尾明山等處礦界。

清前盛京將軍趙爾巽嚴詞拒絕日駐奉總領事索賠高景賢被殺案。華人高景賢勾結日人設立關東遠洋漁業結合,私刻偽印,擅出告示,括收黃、渤海及山東沿海一帶漁利。上月,高與日人到蓋平持槍行凶,被奉天蓋平漁業公司總辦黃家傑所殺。此案一發,日本“關東都督府”即通知日本駐奉天總領事,向趙爾巽提出處分黃家傑及賠償的要求。本日,趙爾巽答複日駐奉總領事,指出高係華人,顯係重大罪犯,應由中國依法處理,殺高也係正當防衛,駁斥日方無理要求。

4月30日 。農工商部奏準暫行免征商辦鐵路材料稅 。先前,稅務大臣鐵良奏請洋商承辦鐵路材料稅,概予免征,未提及華商自辦鐵路。蘇、浙、閩、贛、皖五省鐵路公司未能與洋商同享優待之益,乃呈請將各省自辦鐵路材料暫行一律免稅。農工商部認為華商要求合理,於本日奏陳清廷應一體暫行免稅。本日,清廷從之,下令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等五省商辦鐵路材料暫行免稅。

清農工商部奏請暫行免征商辦鐵路材料稅。

清廷批準郵傳部等議複,修築黑龍江省鐵路。俄人修築中東鐵路時,經過黑龍江省的幹線取道昂昂溪,不經過省城齊齊哈爾。1906年,黑龍江將軍程德全即奏請修築齊齊哈爾至昂昂溪的鐵道,以便商民運輸,且杜外國人幹預。經郵傳部等議奏,本日清廷從其議。

本月。日本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在大連開業。總社設於大連,分社設於東京。該會社是以交通事業為中心的綜合性產業經濟開發組織,除經營長春到大連、安東到沈陽等各線鐵路及撫順煤礦外,還經營汽車、電車、航運、碼頭、倉庫、建築、電力、製油、煤炭、液化、化學工業、鞍山製鐵所和農場、旅館等。“滿鐵”設東亞經濟調查局於東京,設調查部於大連,設事務所於沈陽、哈爾濱、吉林、北京、上海等地,廣泛搜集中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情報,為日本政府擴大對華侵略服務。

秋瑾手訂光複軍製。與徐錫麟、竺紹康、王金發、馬宗漢等開會商討通過。將嵊縣、金華府屬五縣及縉雲、武義、永康等地會黨編為八軍,行軍路線及起義日期亦有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