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共新華社廣播中共中央發言人長篇聲明:“南京的先生們,要求和平談判,那樣緊張熱烈,殷勤迫切,而感到中共方麵接受你們的願望不那樣緊張,不殷勤,不迫切,若不停止戰爭行動,便是拖延時間,‘延長戰禍’。我們老實告訴南京的先生們,你們是戰爭罪犯,你們是要被審判的人們,你們口中所謂‘和平’、‘停戰’我們是不相信的……你們必須立即動手逮捕一批內戰罪犯,首先逮捕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共聲明所提的四十三個戰犯……否則,以縱匪論,絕不姑寬。”同時指出,其中最主要的戰犯為蔣介石、宋子文、陳誠等十五人。
同日,中共中央發言人發表嚴正聲明,嚴重警告國民政府,必須立即將岡村寧次重新逮捕監禁,不得違誤。
同日,蔣經國在日記中評論如下:“共黨在此廣播聲明中,不但把他們自己所發動的和平攻勢推得一幹二淨,反而譏諷本黨及政府向他們‘迫切求和’,不但不承認我們中央政府,而且稱之為‘南京的先生們’,並且要求迅速逮捕一批‘內戰罪犯’。那些在父親引退之初,躊躇滿誌的妄人,以為隻要共黨所稱的‘第一號戰犯’‘下野’即可換取‘和平’,且可彈冠相慶。不料毛澤東決不留情,竟直從李氏頭上澆了一大盆冷水,連他自己及其親信左右,都要‘迅速逮捕,勿使逃匿’。這倒給幻想‘和平’,熱衷‘和談’的人士,上了最有教訓意義的一課!”
同日,孫科等因李宗仁致毛澤東電未與他商量,立即令其內閣要員離開南京赴上海,以示不與李合作,得到蔣介石支持。兩天後(30日)蔣介石在溪口召見行政院秘書長黃少穀,決定將中央黨部遷至廣州,並謂其目的是整頓和根本改革國民黨。他說:“如不加以徹底改造,斷不能從事複興工作”,實則置李宗仁於困難境地。該日下午,蔣突接湯恩伯密報謂:“陳儀與共方勾結,準備叛變,而且證據確鑿”。
孫科將行政院遷往廣州,並發表聲明謂:此一舉動,係反對李宗仁於本月27日致毛澤東同意接受中共八條件為和談基礎電。
31日,中共中央領導人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等,於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會見蘇共中央代表米高揚等。中共領導人向米高揚介紹了戰爭情況與作戰計劃。米高揚轉達蘇共中央支持中共中央決策意見,但其態度高傲如同宗主國一般。對此,毛澤東極其反感,事後多年提及此事,仍極為憤慨。
同日,國民政府發言人發表聲明,拒絕重新逮捕岡村寧次,拒絕逮捕蔣介石等人,並於本日,將岡村寧次與其他日本戰犯送回日本。
自戰爭開始至本月,總計國民黨軍,已損失四百九十五萬人,所餘正規軍,還有一百一十五萬人,為七十一個軍,二二七個師。如加上特種兵、機關、學校和地方武裝,總計還有二。四萬人。這些軍隊,駐上海、南京、杭州地區者為四十一萬人,共十九個軍六十四個師;駐武漢、宜昌之華中區和廣州地區者,為三十六萬餘人,十七個軍五十七個師;陝西胡宗南部約二十萬人,共十三個軍三十三個師。陝、甘、寧、青馬步芳、馬鴻逵部為十七萬人,共六個軍二十八個師;太原地區閻錫山部六個軍,七萬餘人;川康、黔滇、青島、新鄉、綏西則共有十個軍三十一個師,約二十四萬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則自本月中旬,開始進行整編(至本年6月整編完成,亦雲2月4日開始整編),將西北、中原、華東、東北野戰軍整編為第一、二、三、四野戰軍,華北野戰軍三個兵團改番號為第十八、十九、二十兵團,歸中央直轄。原西北、華北、中原、華東、東北五個一級軍區建製不變。此時解放軍總兵力已達四百萬人。
本月上旬至3月,中共中央召開了政治局會議和中央七屆二中全會,初步決定:(一)於1949年全年,爭取解放湘、鄂、贛、蘇、皖、浙、閩、陝、甘等九省大部,有的省,則是全部。(二)平津、淮海以及太原大同諸役後,各大野戰軍必須分別休整至少兩個月,完成渡江作戰準備。
2月:
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遷至廣州辦公。
同日,李宗仁於上海召集行政院長孫科、副院長吳鐵城及其他閣員舉行座談會,勸孫內閣返回南京,共支危局。但孫科則說:一周以前,共軍前鋒已達浦鎮,南京已在遠程大炮射程之內,為使政治中心不受軍事威脅,行政院決定於本月4日遷往廣州。至此府院已成分裂之勢。下午5時,李宗仁飛返南京,留甘介侯協助邵力子於上海籌組上海人民代表團,赴北京接觸與搭橋。
同日,已達解放區之民主人士李濟深、沈鈞儒、馬敘倫、郭沫若等五十六人聯名致電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解放軍總司令朱德,祝賀人民解放軍之偉大勝利。次日,毛澤東複電表示感謝。並指出欲求革命徹底勝利,必須全國一切民主力量同心同德,再接再厲,為真正民主和平而奮鬥。
同日中華全國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成立,陳震中當選為主任,劉廉儒、邵敏、顧光順為副主任,史繼陶為秘書長。
2日,北平市軍管會、北平市人民政府入城辦公。北平警備司令部成立,程子華任司令員,兼政治委員。
李宗仁自上月24日飭行政院實施“七大和平措施”後,又於本日親函總參謀長顧祝同,飭其負責釋放張學良、楊虎城二人,但因蔣介石不允許釋放,顧祝同複電李宗仁將此事推給陳誠、張群。李宗仁又電陳誠、張群,負責辦理此事。陳誠於本日電複李宗仁,請程思遠到台灣一行,麵談此事。後來程飛抵台北,到夷平南路119號陳誠私邸晤談。陳即麵告程思遠:“蔣先生的事,你是了解的。像囚禁張學良這類事件,他從來不使別人過問,所以我也不聞不問。但是如果要到新竹去看他,我就派人派車護送你去。”程見放張、楊無望,就婉辭新竹之行。陳誠又訪程思遠於園山飯店,向程說:李宗仁此次同意中共八條件為談判基礎,既未經中常會討論,亦未得孫科同意,更未由政務會議討論通過,孫科把行政院遷往廣州是可以理解的。繼建議李宗仁:在有重大舉措時,似應先指定幾個專家研究,考慮其利害得失,再行付諸實施。人們現在普遍流傳著這樣一種說法:“過去蔣介石是獨裁的,現在李宗仁也不民主”,這是值得我們深思反省的。
3日,周恩來修改並批發中共中央給上海局和香港分局指示。該指示指出:對於各大城市,首先是長江流域各大城市,應當有準備地發動工人,學生等群眾運動,要求完全實行中共八項條件,按北平辦法,和平解決。
4日,針對國民政府上月31日聲明,中共中央發表聲明,警告國民政府應即將岡村寧次及其他日本戰犯追回移交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並聲明保留對於追回岡村寧次並予以重新審判與追回其他二百六十名戰犯的完全權力;其他被東京麥克阿瑟擅自釋放的日本戰犯,中國人民解放軍同樣保留要求重新審判的權力。
同日,陳誠宣布於台灣實施《三七五減租》。
5日,中共中央發言人發表聲明:八項和平條件之第一條,應包括懲辦日本戰犯和國內戰犯內容。
同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私營工廠複工等問題給天津市委的指示》。該指示謂:應嚴重警惕資本家在恢複生產中消極怠工,對於故意怠工的資本家,應予以必要和適當的處罰。在召開廠主座談會時,應有如下宣布:(一)各廠盡快複工,不得故意拖延。(二)不得降低工人實際工資及其他待遇。(三)如有必要改變工資標準和其他待遇時,須經勞資雙方協議,並經政府批準。(四)廠主要求停工時,須經政府審查。
7日,解放軍江漢軍區在荊門戰役中重創國民黨軍。
自襄樊戰役勝利結束後,國民黨軍駐襄陽部隊,倉皇南撤。但漢江以西之荊門、當陽等地,仍為國民政府第七十九軍、第十五軍、第二軍所占據,以此控製鄂西山區,保護四川門戶。為了殲滅此部國民黨軍,解放荊門、當陽,清除渡江障礙,江漢軍區解放軍於本月初發動了荊門戰役。該戰役至本日結束,解放荊門、當陽,殲國民黨軍八千九百餘人。
8日,國民黨中常會在廣州開會,推定劉健群等研討和平途徑。
12日,國民黨中常會委員、國史館館長戴傳賢在廣州逝世,終年60歲。
13日,李宗仁私人代表顏惠慶、章士釗、江庸、邵力子四人飛抵北平,試探和談前途。四代表於本月下旬又與傅作義、鄧寶珊同行抵石家莊見毛澤東、周恩來等,經多次會談,中共方麵表示於3月25日左右確定雙方談判地點和中共方麵和談代表人選。四代表於本月24日返北平,27日返抵南京。
26日,蔣介石自浙江奉化溪口鎮親函南京上海之國民黨軍事、政治、黨務、特務首領,命令他們必須作戰到底。蔣又命顧祝同對其國民黨軍之部隊長發出密令,令雲“吾人為求捍衛國家、民族及黨與軍之生存,應下最大決心,與之誓不兩立,堅決從事長期自救,自己挽救民族之戰爭”。
本月下旬至3月2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為消滅政府軍胡宗南部駐蒲城守軍,相機奪取銅川、耀縣、淳化等城,向渭河以北、涇河、洛河之間胡軍防線發動攻擊,進行陝中會戰。至3月4日,先後解放銅川、耀縣、蒲城、富平、淳化、大荔各城,迫胡部退集三原、高陵、涇陽地區。西北軍長官公署副長官馬步芳見此情況,即令其第八十二軍一部由常寧向淳化進攻。5日,胡、馬二部之二十餘師,共同發動反擊,重又攻占蒲、淳、耀、銅諸城。第一野戰軍鑒於當時態勢,於本月下旬,主動脫離接觸,轉軍於宜君、黃陵、白水一線休整。此役共殲國民黨軍七千餘人。
3月:
1日,台灣省實施《軍工人員及旅客入境暫行辦法》。
8日,行政院院長孫科及全體政務委員呈請辭職。
12日,李宗仁提名何應欽為行政院院長。
15日,立法院通過簡化機構議案,將行政院各部會裁並為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經濟、交通、司法行政八個部,及蒙藏、僑務兩委員會。
23日,何應欽內閣成立。成員為:行政院副院長賈景德、內政李漢魂、外交傅秉常、國防何應欽兼、經濟孫越崎、交通端木傑、教育杭立武、司法行政張知本、蒙藏委員長白雲梯、僑務委員長戴愧生。主計處主計長龐鬆舟。
25日,中共中央自西柏坡遷移北平西郊香山,毛澤東駐雙清別墅。李宗仁派張治中、邵力子、黃紹竑、章士釗、李蒸為和談代表(後加劉斐為代表),張治中為首席代表。
26日,中共中央派周恩來、林伯渠、林彪、葉劍英、李維漢為和談代表(後加派聶榮臻為代表),以周恩來為首席代表。談判開始日期定為4月1日。
29日,廣州《中央日報》創刊,陶希聖任社長。
30日,國民黨中央執行監察常務委員及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在廣州舉行聯席會議,議決和談五項基本原則:(一)停戰須在和談以前實現。(二)國體不容變更。(三)修改憲法須依法定手續。(四)人民之自由生活方式必須保障。(五)土地改革首先實行,但反對以暴力實行土地改革。
4月:
1日,國民政府和談代表團張治中等飛赴北平,開始談判。
2日,蔣經國轉達蔣介石對中央黨部指示兩項:(一)和談必須先訂停戰協定。(二)共軍何日渡江,則和談何日停止,其破壞責任應由共方負之。
4日,對抗蘇聯及東歐勢力的《北大西洋同盟公約》簽字。
7日,國民黨中常會議決設置和談問題指導委員會,以李宗仁、何應欽等為委員。李宗仁向中共提出“劃江而治”;中共則堅持“無論和戰,均須渡江”。
8日,毛澤東向張治中等發表談話,指出五點:(一)戰犯在條約中不舉其名,但仍要有追究責任字樣。(二)簽約時須李宗仁、何應欽、於右任、居正、童冠賢、吳忠信皆到北平參加。(三)改編軍隊可緩談。(四)解放軍必須渡江,其時間在簽字後實行,或經過若幹時日後再渡江。(五)聯合政府之成立,必須有相當時間,甚至須經過四、五個月之外;在此期間,南京政府仍可維持現狀,行使職權,免致社會秩序紊亂。
11日,閻錫山飛抵奉化溪口,訪晤蔣介石。
12日,台灣省開始實施“三七五減租”。該方案規定佃戶交租部分為收入之37.5%,減租前交租部分為收入之48.63%,總計減少11.13%。佃農收入增加相當部分。租地契約大大增加,地價下降,不少佃農開始購地。1949年佃農購地戶為1722戶;1953年為28960戶。1951年台灣於此基礎上實行土地改革。
15日,中共中央以修正《和平協定》八條二十四款,交國民政府代表團,並說:此協定不再修改,限20日之前表明簽字與否。其中有如下規定:聯合政府中包括南京國民政府方麵的若幹愛國分子;國民黨軍隊必須全部改編為人民解放軍;中華民國憲法必須廢除。次日,黃紹竑等攜此最後修正案回南京向國民政府請示。李宗仁、白崇禧對此斷然拒絕簽字,認為如果簽字,就是投降。
18日,國民黨中央於廣州發表聲明,重申以五項條件為談判依據。
19日,李宗仁召開和談指導委員會,決議拒絕簽字,並電請中共延長談判時間,中共對此亦斷然拒絕,並轉告李宗仁,解放軍於20日渡江。
20日午夜,解放軍進行渡江作戰。次日,毛澤東、朱德發布向全國進軍令。命令全軍將革命進行到底,解放全中國。國民政府發布文告,堅決作戰,以行政院長何應欽兼國防部長,指揮作戰。
先是於上月31日,解放軍二、三野戰軍總前委即製定了《京(南京)滬杭戰役實施綱要》,決定以第二、三野戰軍組成東、中、西三個渡江突擊集團,共一百萬人,采取寬正麵,有重點之多路突擊戰法,於本月15日18時,在江蘇靖江至安徽望江段,實施渡江作戰,首先殲滅沿江設防之國民黨軍,然後向縱深發展,占領蘇南、皖南、浙江全省,攻取南京、上海、杭州、武漢等城。全戰役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完成渡江任務;第二階段,分割包圍政府軍,切實控製浙贛線一段;第三階段,殲滅被包圍之敵。本月3日,中央軍委批準該作戰《綱要》。11日,中央軍委決定,推遲至本月22日渡江。18日,中央軍委致電總前委與二、三野前委,指示將渡江時間提前至本日(20日)。解放軍渡江部隊中集團三十萬人(譚震林指揮,三野之七、九兵團)於12時首先開始渡江,迅速占領江心洲,突破魯港至銅陵段防線,占領灘頭陣地。次日,占領繁昌、銅陵、順安等地,次日晚,東集團三十五萬人(粟裕、張震指揮)與西集團三十五萬人(劉伯承、張際春指揮),亦同時開始渡江。
渡過長江之解放軍向縱深挺進。此時江陰要塞國民黨海軍七千餘人起義,解放軍控製了江陰炮台,並封鎖了該處江麵。23日,解放軍渡江中集團占領丹陽、常州、無錫等城,切斷了滬寧鐵路。政府海軍第二艦隊司令林遵率二十五艘艦艇宣布參加人民解放軍;鎮江之政府軍海軍二十三艘艦艇,亦向解放軍投誠。東集團第八兵團第三十四軍當晚進占南京、鎮江。中集團一部占領蕪湖,主力渡過青弋江,在灣芷地區殲政府軍第二十軍大部、第九十九軍一部。解放軍渡江西集團,則攻占貴溪、青陽等城,殲政府軍第八兵團一部。與此同時,第四野戰軍第十二兵團和中原軍區部隊,先後解放黃梅、浠水、漢川等地,對白崇禧集團進行鉗製,以保第二野戰軍(西集團)側翼安全。
之後,中、東兩集團主力分別沿丹陽、金壇、溧陽、太湖西側之線與南陵、宣城、廣德之線,向長興、吳興地區疾進,切斷寧杭公路,完成戰役合圍,殲滅逃敵。中集團一部,迅速向杭州挺進;東集團第八兵團部率兩個軍擔任南京、鎮江地區警備任務,第十兵團之第二十九軍東進攻取蘇州,並向上海方麵警備。西集團第四兵團與第三、五兵團向浙贛線路齊頭並進。追殲逃敵,控製浙贛線一段,切斷政府軍湯恩伯集團與白崇禧集團聯係,保障第三野戰軍完成殲滅逃敵任務。27日,東集團第二十九軍攻占蘇州,中、東兩集團主力一部會師吳興,將逃敵五個軍包圍於郎溪、廣德山區;中集團第七兵團沿安吉、武康之線,向杭州挺進,至下月月初,進占杭州。旋渡過錢塘江,繼追逃敵。西集團第四野戰軍第十二兵團、中原軍區部隊先後占領孝感、黃陂,逼近武漢,完成鉗製白集團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