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周恩來於上海致函馬歇爾:“受命聲明,如果政府不立即停止對張家口及其周圍的一切軍事行動,中共不能不認為,政府業已公開宣布全部破裂,並已最後放棄政治解決的方針。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嚴重後果,當然全部責任均應由政府方麵負之。特此奉告。”
本月下旬,國民政府軍分三路進攻張家口。
10月:
1日,馬歇爾給蔣介石一份備忘錄,表示:蔣如不立即停止進攻張家口,他即向美國總統建議把他召回美國。
2日,蔣致函馬歇爾,提出如下方案:(一)國府委員會名額:中共八名、民盟四名,中共推薦一名無黨派人士,共十三名(不能行使否決權)。(二)中共提出國府委員和國大代表名單。(三)中共十八個師駐地,限期進入。毛澤東對此亦予拒絕,要求國府委員中,中共、民盟、民主人士共十四名,即堅持否決權之人數。
4日,周恩來又提出八條對案,主要是:
中共與民盟擁有十四名國府委員(占三分之一),可行使否決權;雙方軍隊恢複到1月(東北)和6月(關內)的位置;地方政權維持現狀;國民大會召開日期由政協綜合小組另商。
同日,馬歇爾與蔣介石進行長時間談話,認為蔣在以談判為掩護實行武力進攻,未守諾言,因此,他難以再參加談判,希望回國,並於次日致電美國總統,建議將他召回。
5日,蔣見馬氏真的要走,又對司徒大使表示,願停止進攻張家口五天(即停戰五天),條件是中共立即參加五人小組和三人小組會議,並首先協商張家口問題。蔣邀司徒與馬歇爾在次日會晤。馬氏立即緩期回國,再見蔣介石,堅持將停戰期延長至十天,並立即將此通知周恩來。
8日,駐南京之中共代表王炳南轉達周氏答複三條:應無限期停戰;討論範圍亦不應僅限於10月2日蔣之提議(國府委員之中共與民盟人數、軍隊駐地之進入等)。
9日,馬歇爾於上海密訪周恩來。周再次重述王轉達之意見;並對馬說:10月2日蔣所提意見,為最後通牒,並說明不能接受十天休戰的原因;最後表示:如果政府不惜進行內戰造成全國分裂局麵,中共將反對到底。事勢至此,馬歇爾已知調停之事,到了盡頭。
10日,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之任期延至憲法實施後,依法當選總統就職時止。
11日,國民黨軍隊攻占張家口。馬歇爾對此極為憤怒。立即停運援華軍事物資。
12日,前中國戰區參謀長史迪威在舊金山病逝。
16日,蔣介石提出八項解決時局辦法:(一)立即恢複交通。(二)在軍調部內,雙方爭執,依照本年6月三人小組擬定之辦法處理之。(三)今年6月間所擬定之東北雙方駐地,應即實施。(四)華北、華中國軍與共軍暫駐現地,經三人小組協議達成統一全國軍隊之目的。(五)五人小組成立協議,應即交付政府綜合小組通過。(六)關內地方政權,交由國府委員會解決之。(七)憲草審議委員會應即召開,商定憲法草案,由政府提交國民大會討論。(八)如中共同意上述各條後,即下令停戰,在下停戰令時,中共應宣布參加國民大會,並提出代表名單。
17日,中共對蔣之八項建議予以拒絕。
18日,第三勢力或第三方麵,提出和談兩條件:(一)軍事方麵,恢複本年(1946年)1月13日位置。(二)政治方麵,按政協決議辦。本日,中共中央發表時局聲明,同意第三方麵提議。次日,第三方麵又提出四項建議:(一)實現和平。(二)全國軍隊各駐原防。(三)除三人小組外,組織軍事考察團,協助停止軍事衝突,恢複交通。(四)召集政協綜合小組,商決改組政府和國民大會問題。
21日,周恩來和黃炎培、張君勵、沈鈞儒、羅隆基、章伯鈞、李璜、左舜生、曾琦、胡政之、郭沫若、陳啟天、餘家菊等回到南京,繼續與政府談判。當日,周恩來見到蔣介石。蔣說一切已交由孫科辦理。蔣隨即飛往台灣。周即把重點工作轉向第三方麵。並堅持中共如參加國民大會,必實行以下四項內容:(一)行政院進行改組。(二)行政院對立法負責,保證通過憲法草案。(三)國大代表名額及開會日期必須協商。(四)實現蔣的政協四項諾言(指1946年1月10日政協開幕,蔣介石致詞時所提四項諾言:(一)人民自由權。(二)政黨均有合法地位。(三)實行地方自治與自下而上之普選。(四)釋放政治犯。)蔣介石則堅決要求中共放棄軍隊,否則,政協決議便成為具文,拒不接受周恩來此四項條件。
30日,蔣介石又提出兩點建議:(一)停戰令對東北關內均有效。軍隊駐地可據六月協議重劃位置。地方政府全國劃一處理。(二)沿中長路幹線城市、縣城,除已在政府控製者外,在國府委員會改組以前,不去接受。中共方麵拒絕接受。中共並再次拒絕第三方麵轉達之蔣的“先交國大代表名單,再談和戰問題”要求。
11月:
2日,國民大會代表開始報到。
4日,《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在南京簽字。
7日,漢奸周佛海被判死刑。
11月8日,蔣介石單方麵發表停戰令和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日期。國共談判至此完全破裂。
同日,周恩來發表如下聲明:
“六月談判結束時,國民政府對其所屬部隊發布的命令,在措詞上和現在的停戰命令,有些相似。然而在隨後的幾個月裏,國民政府發動了一場規模巨大的軍事行動。因此……停戰令不會給局勢帶來任何實質性的變化。國民大會的召集方式違背了政協決議。這樣的國大,將得不到中國共產黨的承認。現在爭論的焦點,可以歸結為:或者是國民政府取消國民大會,並按照政協決議,召集政協綜合小組委員會,再根據那些決議和政協規定的程序,解決全部爭端,即改組政府,完成憲法草案的修訂,討論有關國民大會、地方政府和保護人民自由權利等問題。或者是國民政府置共產黨和其他黨派人士的意見於不顧,而在11月12日正式召開作為合法機構的國民大會。這種情況一旦出現,事情就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政協程序將被破壞無遺;舉行任何一種會議。以討論政治爭端的基礎,也就蕩然無存。”
11日,三人小組舉行非正式會議。此時國民政府代表已為陳誠。會議主要討論停戰和恢複1月13日與6月7日現狀問題,但無結果。同日。政府將國大之召開日期又延期三天。
12日,王世傑又提出兩項建議,主要是希望中共和各黨派參加11月15日舉行之國民大會,認為國大之召開,不是搞政治分裂。周恩來則指出:國大是政府單方麵召開的,搞政治分裂的是政府而不是中共。
15日,國民政府單方麵召開國民大會。出席代表一千三百五十五人。青年黨、民社黨派代表出席大會,中共與民盟拒絕派代表參加。
16日,周恩來舉行記者招待會,聲明堅決反對國民政府單方麵召開國民大會,並指出:此次國大之召開違背了政協決議;隻有在政協決議次第實施與改組政府之後,才能召開國民大會。同日,周恩來向馬歇爾辭行,並告知馬氏,他將於11月28日飛返延安;董必武則仍留南京,北京、上海亦將留人,如有事情,可與他們聯係。
19日,中共代表團周恩來等離開南京飛返延安,董必武仍留南京,國共談判中斷。
20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國民政府組織法修正案。
21日,國防最高委員會議決:修正通過行政院組織法;增設水利、衛生、地政等部。
22日,立法院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25日,國民大會召開首次大會。
26日,蔣介石向國民大會提出《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並講解該案。
12月:
3日,周恩來致電馬歇爾,提出除非解散國民大會,始可進行談判。
12日,國民政府內政部在南沙群島各島嶼重建國界碑。
13日,美國國務院公布:蘇聯自東北掠走工業機器等價值二十億美元;掠走金塊共值三十億美元。
15日,聯合國大會議決,永久會址設於美國紐約成功湖。
18日,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對華政策,聲明不幹涉中國內政。
24日,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實施程序。北平發生美軍強奸女學生沈崇案件。
30日,北平各大學學生掀起了三萬餘人之反美遊行示威。此後,以北平為中心爆發了全國性反美學潮,而國民政府卻將人犯交給美國方麵組織法庭進行審訊,反美學潮更為洶湧澎湃,直至1948年夏而未止。
25日,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並決定於下年12月25日實施憲政;蔣介石代表國民政府,接受《中華民國憲法》。
30日,蔣介石下達內戰密令:甲,總結教訓(一)各部隊“對於友軍之危急應全力援救,切不可觀望不前,貽誤戰機”。(二)各師、旅之指揮位置與各級指揮官所在地一定要保守機密與機動。(三)各部隊應對《剿匪訓練》中的六項基本戰術(搜、聯、偵、警、掩、射)注意靈活運用。(四)凡收複之據點,務必於三小時內構築防禦工事,不再被攻毀。(五)高級將領應經常親自督察、檢查通訊、交通、運輸、車輛等項工作。乙,1947年上半年計劃:(一)打通隴海、津浦、平漢與中東鐵路諸線,肅清冀、魯、晉、陝等省。(二)各戰區、綏靖區對解放軍情報加強研究,軍事與政治相結合。(三)對“收複區”,要實行“耕者有其田”(但根本未能實行)。(四)一年之內消滅中共。
本年上半年,中共中央於各個解放區實行了無償分配地主土地給無地或少地農民的土地改革運動。至1947年2月,全國各解放區已有三分之二地區進行了土地改革,實現了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與戰爭同時進行。
本年國共兩黨軍隊戰況如下:自1月中旬之後,政府軍繼續進攻解放區。廣東:1月13日到2月25日,進攻東江縱隊,大鵬半島地區。中原地區:1月14日至7月,占領息縣、光山、草店、楊家河地區,並包圍李先念部。蘇皖區:4月19日至10月,進攻和占領縣城數十個。晉、冀、魯、豫區:2月4日至10月,政府軍占領二百餘集鎮和數千平方公裏土地,以及二十餘縣城。魯東:6月至9月,占領十餘座縣城和四十餘集鎮。晉綏:1月11日至10月,攻占張家口以及十餘座縣城和三十餘集鎮。冀、察、熱:1月11日至10月,攻占十七座縣城。東北:自1月13日至10月,攻占三十餘座縣城。
6月下旬,蔣介石對山東、蘇北展開大規模進攻,對中共各解放區亦均實行戰略進攻。
自7月至10月,內戰全麵爆發。中共各解放區共殲政府軍三十二個旅,加上非正規軍共殲敵二十九萬八千人。解放軍損失十二萬二千人。政府軍攻占城市一百零五座。
10月以後,蔣則重點進攻蘇北與山東,但未達到目的。
自本年之11月至1947年2月,是中共軍隊打破政府軍全麵進攻的作戰階段。此階段共有如下重要戰役:宿北戰役、魯南戰役、萊蕪戰役、滑縣戰役、钜野、金鄉、魚台——魯西南戰役、呂梁、汾孝戰役、易滿與保(定)南戰役與東北之三下江南、四保臨江戰役。此一階段,政府軍被殲四十一萬九千餘人,其中有正規軍三十四個旅。政府軍占領解放區八十七座城市,中共軍隊亦解放八十七座城市。中共軍隊傷亡未詳。
本年國家財政:歲入,一萬九千七百九十一餘億元;歲出,五萬五千六百七十二億元;赤字,四萬三幹餘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