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1947年 民國三十六年(1 / 3)

1月:

1日,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憲法》及《憲法實施準備程序》。關於此次中華民國憲法,仍是以美、法憲法為藍本,而以五權分立,代替三權分立製;取內閣製,不取美國總統製。其他大體與西方相同。但這種民主憲法,隻是空頭支票,並未實行,由於有戰時總統特權之規定,總統形同君主,有獨裁之權。中國人民的人權與言論、出版、結社、示威之自由,亦無保證。

3日,華北美軍開始撤退。

6日,國民黨中常會和國防最高委員會聯席會議議決:第四屆國民參政會延長至民國三十六年12月24日止。

8日,馬歇爾奉召返美,就任美國國務卿。行前發表《對華局勢聲明》,認為調停失敗,國共雙方均有責任。其實,其調停失敗之關鍵在於:蔣介石不給中共、民盟14席國民政府委員之數,隻允給13席,使中共、民盟不具有否決權;中共、民盟則堅持14席之否決權,以避免國民黨一黨專政。

16日,司徒雷登向中共發言人王炳南轉達國民政府之恢複和談方案。次日,中共以此為內戰煙幕予以拒絕。

20日,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發表文章,表示政府恢複和平商談之願望。並敘述和談經過。

24日,中共中央發表聲明,拒絕繼續進行不解決問題之和談。

30日,國民政府宣布解散軍事三人小組。

2月:

本月初,中共中央軍委指示各野戰軍:陝北、山東誘敵深入;其他各解放區,則進行戰略進攻作戰。

本月下旬,蔣介石在南京召開軍事會議,提出首先消滅山東陳毅部野戰軍,並作出具體軍事部署。隨後蔣又偕王叔銘抵西安,召開西安軍事會議,部署重點進攻陝北和延安的軍事。

10日,金價暴漲,中央銀行停止黃金配售。

12日,國民黨中常會決議設立經濟政策委員會。

16日,國民政府宣布《經濟緊急措施方案》,禁止黃金買賣及外幣在國內流行。

20日,國防最高委員會議決國民大會組織法,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行政院等五院組織法,立法委員、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等草案。

26日,行政院特任羅家倫為首任駐印度全權大使。

28日,國防最高委員會通過民社黨、青年黨等參加政府人員名單。

台灣發生二二八全台遊行示威,與政府對抗事件。此案由陳儀之不體恤民情,嚴厲鎮壓所致,結果造成嚴重傷害台灣人民的大血案。2月27日,行政長官公署專賣局台北分局緝私員傅學通等六人和台北警察大隊警官四人,坐吉普車到大街“緝私”。路過一咖啡館時,發現一個來不及逃走的小販林江邁老太太,幾人便跳下車將攤子打翻,搶走了香煙和鈔票,林氏當場叩頭不迭,哀求饒恕。這幾個“緝私員”不但毫不動心,反而又將老太太猛擊數槍托,老太太躺在血泊中。台北民眾見狀,將吉普車團團圍住,斥之為強盜,要其退還香煙錢鈔。“緝私員”(其實如同強盜)便四散奔逃,並開槍射擊,有陳文溪一人當場被打死。當晚,台北就爆發了民眾大騷動,憤怒的台北民眾衝擊警局,圍住報社,要報社刊載血案新聞。但台北行政公署不予理睬。次日(2月28日),台北市民結隊遊行,遊行隊伍沿途燒毀警局、派出所,並衝入台北專賣局毆打大陸職員,搗毀設施,要求槍決凶犯,廢除專賣局,要局長陳鶴生出來謝罪。陳令軍警開槍鎮壓,民眾一擁而上,又闖入總局,放火焚燒,繼之向長官公署進發。長官公署門前,形成一片人海,要求陳儀出來,並懲辦凶手。陳儀竟下令對廣場民眾開機關槍射擊,當場打死六人,重傷多人。民眾見狀,倉惶逃避。此為二二八血案。血案發生後,台北民眾抬著受傷人進行遊行,並號召台北民眾行動起來,反對殘暴政府,高呼“打死豬仔”,“不讓漢人逃走”,“把漢人從台北趕出去”,還一齊高唱複仇軍歌。從此開始,全台北民眾均卷入憤怒狂潮。看到大陸人便打,而且隻要見不會說日語的人就打,機關、商店中的大陸人,也被揪出來痛打,遂形成台灣人對大陸人泄憤的全台浪潮。台北民眾還衝入廣播電台,對全台廣播,謂陳儀治下之台灣,政治黑暗,遍地貪官,官官相護;軍警與地方官相勾結大行走私,致台灣米糧外流,本地無米為炊;號召台灣民眾與其餓死、不如起來鬥爭,死中求生。陳儀則宣布戒嚴令,士兵見行人就開槍,台北青年們,便赤手空拳與士兵搏鬥,傷亡者,不知凡幾。於是板橋、基隆、台中、台南、彰化、嘉義、屏東、新竹、桃園各城市民眾也紛紛行動起來,反對陳儀暴政。3月1日下午,陳儀因台北隻有一師兵力,為之膽怯,為等待救兵,便實行緩兵之計,暫時答應解除戒嚴令;釋放被捕市民;禁止軍警開槍;並指定政府五人參加官民處理委員會。3月3日,處委會提出七項要求,陳亦答應。3月6日,陳又廣播聲明,一定答應條件,並進行政治改革。3月8日,蔣所派援軍登陸台灣,首先於基隆開槍鎮壓,3月9日,又於台北開槍鎮壓,先後造成二大血案。3月13日,蔣介石於南京發表廣播講話,誣稱此次事件,係中共黨人所煽動而成。3月中旬,蔣又派白崇禧率軍登陸台灣,發表“二二八”事件處理原則六項,其中答應先選縣、市長,縮小官賣事業,平等對待台灣人,同時依法逮捕“奸匪、暴徒”,並處決“奸匪、暴徒”共三百餘名。蔣介石、陳儀對此慘案均有重大罪責,不容推諉。

3月:

1日,國防最高委員會議決:行政院長宋子文辭職照準,蔣介石兼行政院長。

3日,國史館館長張繼宣誓就職。

6日,黃河花園口堵口工程合龍。黃河又歸山東故道。

7日,京、滬、渝所有中共人員全部撤返延安。

11日,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反對在莫斯科舉行之四國外長會議討論中國問題。

15日,中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在南京開幕,至24日閉幕。

16日,美國國務卿馬歇爾致函蘇聯外長莫洛托夫,拒絕莫斯科外長會議討論中國問題。

21日,本日至5月1日,晉冀魯豫劉鄧大軍攻擊豫北蔣軍,殲滅敵第二快速縱隊、暫編第三縱隊和原偽軍孫殿英部,共四萬一千人。解放封丘、延津等九座縣城。旋北渡黃河。

6月30日,又自魯西南渡黃河,開赴大別山區。

23日,中、菲、印、澳等十九個國家在印度新德裏舉行亞洲會議,至4月2日閉幕。

26日,國民黨中常會議決:修改國民政府組織法,增設副主席一人,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選任之。

29日,憲法促進會成立。

31日,國民政府頒布國民大會組織法,及有關行憲法規。

本月上旬,中共中央軍委指示華東解放軍,以大量殲敵為目的,10個月內爭取殲敵四十至五十個旅;對西北解放軍亦如是要求。

本月中旬,國民黨軍胡宗南部兩路進攻陝北,於本月19日占領延安,毛澤東等向北方轉移。本月下旬,陝北解放軍在彭德懷指揮下,進行青化砭之役,殲國民黨軍三千人。此後彭德懷繼續采用磨菇戰術與誘殲戰術,接連取勝。朱德與劉少奇此時已在華北獨立指揮作戰。

4月:

1日,軍事參議院改組為戰略顧問委員會。中葡簽訂平等新約。

2日,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廢止黨旗、國旗同時懸掛之慣例。

6日,國民黨軍顧祝同部二十五萬人馬進攻山東解放軍(陳毅部)。陳毅以十五萬九千餘人進行抵抗,先以一部於正麵節節阻擊,主力則分向敵兩翼反擊。本月下旬,解放軍一舉攻克泰安城,殲滅國民黨整編七十二師共二萬四千餘人。

7日,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增加國民政府委員名額。

8日,駐北平美軍總部宣告結束。

9日,韓國總統李承晚抵上海。

13日,蔣介石接見李承晚。

14日,在陝北戰場,解放軍在羊馬河,殲滅國民黨軍四千七百餘人,但在隨後的牡丹川戰役中,國民黨軍獲勝。

16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行憲開始後之施政方針;中國國民黨、中國青年黨、民主社會黨及社會人士簽訂共同施政綱領。

17日,國民黨中常會議決:選任孫科、居正、於右任、張群、戴傳賢、張繼等十七人為國民政府委員,孫科為國民政府副主席,張群、孫科、居正、戴傳賢、於右任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選派張人傑、李煜瀛、閻錫山為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以陳立夫為該會秘書長;國民政府委員會為國務最高機關。

18日,國民政府正式公布修正國民政府組織法和國民政府委員二十八人名單、五院院長人選。二十八名國府委員中,有十一名為青年黨、民社黨和社會人士。

中菲友好條約簽訂。

19日,國民政府特派商震為駐日代表團團長。

22日,行政院會議決定撤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省政府,以魏道明為省政府主席,各廳增設副廳長。

23日,國民政府委員會正式成立,並舉行首次國務會議。

24日,國民政府明令發表行政院政務委員及各部會首長名單。行政院副院長為王雲五,內政張厲生、外交王世傑、國防白崇禧、財政俞鴻鈞、經濟李璜、教育朱家驊、交通俞大維、農林左舜生、社會穀正綱、地政李敬齋、衛生周詒春,資源委員會委員長為翁文灝,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為許世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為劉維熾,“多黨政府”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