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1946年 民國三十五年(2 / 3)

10日,越南成立臨時政府,胡誌明任主席。

11日,馬歇爾奉召返國述職。

16日,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決議撤銷國防最高委員會,恢複中央政治委員會。

17日,六屆二中全會閉幕;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長戴笠於青島飛京途中因飛機失事死於戴山。

20日,第四屆國民參政會第二次會議在重慶開幕,至4月3日閉幕。

23日,軍事三人小組通過《東北協定》。

26日,北平軍事調查處執行部發表公告:派執行小組赴東北工作。蘇聯向中國政府提出中蘇共同經營東北工業要求,中國政府予以拒絕。但東北工礦企業被蘇聯掠走70%——80%。

29日,行政院改組新疆省政府,任命張治中以西北行轅主任兼新疆省政府主席。軍調處東北執行小組抵沈陽。

4月:

1日,國民黨中常會和國防最高委員會臨時聯席會議修正通過《中央政治委員會組織條例》及《國民政府組織法》。蔣介石開始不承認政治協商會議及其決議。

3日,軍事三人小組之政府軍事代表改由陳誠繼任。

12日,漢奸陳公博被判死刑。

本月中旬蘇軍撤出長春。中共軍隊進駐長春。

17日,蔣介石下達密令與徐永昌:

剿匪戰術,應特別注重主動與機動。其戰鬥對象。不是重點攻占城市與據點,要以殺傷其人馬,收繳其武器為目的。各進剿部隊,應嚴整紀律,不準駐紮城區。以上各點,希於擬定剿匪戰術時,特予注意研擬編入為要……。

同日,馬歇爾特使抵北平,次日抵重慶。

22日,國民政府公布國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

24日,國民政府明令延期召開國民大會。徐永昌出任三人小組中之國民政府代表。

28日,蔣介石自貴陽返抵重慶,接見馬歇爾,商討東北問題。

30日,國民政府頒布5月5日還都南京令。軍事委員會委員長重慶行營成立,四川省政府主席張群兼行營主任。

中共軍隊東北民主聯軍繼本月中旬進駐長春之後,本月下旬又進駐哈爾濱。本月末(29日),馬歇爾(本月17日返回中國)幫助蔣介石要回長春。

5月:

1日,台灣省參議會成立,並舉行首次會議,選舉黃朝琴、李萬居為正副議長。

3日,中共代表團由重慶遷移南京(梅園新村)。

5日,國民政府於南京舉行還都大典。

9日,美國陸軍參謀總長艾森豪威爾元帥訪華,抵達南京,謁蔣介石。中國政府成立駐日代表團。

15日,國民黨中常會決議調整中央黨部機構:分設組織、宣傳、海外、農工四部及婦女、文化、撫恤、革命勳績審查、黨史、財務、甄選等七委員會與秘書處,共十二單位。

20日,國民黨軍隊攻占四平街。台灣銀行開始發行台幣。

23日,國民黨軍進駐長春。

24日,蔣介石電馬歇爾,主張於東北實行統編方案。

25日,東北蘇軍聲明全部撤出東北,並將重要地點及武器交於中共軍隊。

30日,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裁撤軍事委員會,在行政院下設立國防部,掌管軍政、軍令事項,通過特任白崇禧為國防部長,陳誠為參謀總長。

6月:

1日,國民政府國防部正式成立。

5日,延安《解放日報》發表社論:《美國應即停止助長中國內亂》。

7日,蔣介石依馬歇爾特使之請,同意暫時停戰。三人小組於本日中午頒布第二次停戰令:自本日正午起,東北地區停戰十五天。後又延長至本月30日。

17日,《中美長期債付租借物資協定》成立。

19日,《東北整軍方案》未達成協議。

26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選任魏道明為立法院副院長,以顧維鈞為駐美大使。

29日,美國代理國務卿艾奇遜發表對華政策聲明,希望中國人士“以和平協定之民主方法”解決中國國內問題。

本月下旬(24日),周恩來和馬歇爾、俞大維達成協議,通過《終止東北衝突之訓令》、《恢複華北、華中交通指令》、《解決執行小組、交通小組、北平軍調部、長春軍調分部中某些爭執條款》。周恩來同意馬上簽字,但蔣介石則拒絕簽字,並堅持中共軍隊退出察哈爾、熱河、煙台、威海衛、蘇北和東北大部。周恩來便提出政軍、軍民分治,軍令、軍需、軍訓三權分立政綱,予以回擊。

兩日後(26日),政府軍大舉進攻中原地區,全麵內戰爆發。

本月中旬,在大洋彼岸,美國眾議院通過《軍事援華方案》。美國政府批準《美中秘密軍事協定》。

7月:

3日,國防最高委員會決定本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

7日,中共中央在延安發表紀念“七七”宣言,主張美國在華軍隊撤走,請英美蘇三國重申不幹涉中國內政,要求國共雙方無限期停戰。

同日,中共駐南京代表團反對國民黨單方麵召開國民大會。

10日,周恩來要求再次談判,陳誠等拒絕。國共談判停頓。

同日,司徒雷登任美國駐華大使,中旬抵南京上任。

11日,昆明國民黨當局霍揆章和特務機構暗殺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李公樸。

14日,又暗殺西南聯大教授、詩人、文學家聞一多。此舉使中國民主人士受到重大打擊,蔣介石進一步遭到知識界與民主人士之強烈反對。

18日,馬歇爾與司徒雷登在廬山謁見蔣介石。

22日,莫斯科發表廣播講話,指責美國在培養中國內戰,蘇聯對此不能熟視無睹。

24日,國民黨中常會決定:中央訓練團隸屬於行政院,暫由國防部指揮。

29日,中共軍隊與在華美軍在河北省安平鎮發生衝突。

30日,巴黎和會開幕,中國外交部長王世傑在會中發表演說,籲請戰勝國遵守戰時諾言,加強民主國家團結。

本月,蔣介石為整頓吏治,清查接收大員的接收情況,特組織了“接收處理敵偽物資清查團”,共分七個區、十八個組,分至各地調查。上海市揭發信件達四萬餘封;平津地區為一千三百餘封;清查兩個月後,查出眾多貪汙案件。9月,揭發了一批貪汙五十億元、耕地千餘畝、乳牛幹餘頭之貪汙案。9月30日,《解放日報》又公布一批貪汙四百三十億元(法幣)之貪汙案。蔣見此,為維護其大員威信,便不準清查團發表貪汙大案,因此,大貪汙案均不見報。如此諱疾忌醫拚命遮掩,清查團之工作亦無形中結束,而貪汙浪潮則愈卷愈狂,如滔滔洪水,一朝之間,淹沒蔣家王朝。

8月:

本月上旬,政府軍飛機轟炸延安。

1日,周恩來向馬歇爾提出停戰三條件:(一)立即宣布全國停戰。(二)派執行小組到衝突最嚴重地區。(三)軍事政治問題一道解決。

5日,巴黎和會決定:由中美英蘇法五強任聯大主席。司徒大使提議:建立五人小組討論國民政府改組問題。

6日,蔣介石同意開五人小組會議,但又提出五條件:(一)蘇北共軍應撤至隴海鐵路以北。(二)共軍應自膠濟路撤退。(三)共軍應自承德以南地區撤出。(四)共軍應退入東北兩個半省內(黑、嫩、興)。(五)共軍應撤離山東、山西兩省6月7日以後占領之地區。此由司徒雷登轉達。周恩來對此予以拒絕,並請司徒轉告蔣:如此無理,蔣應負內戰責任;並指責美國以軍械與借款援助蔣,亦不能逃脫責任。周同時電告中共中央,應準備打二、三個月再談,談不成則打下去。兩日後,中共中央複電周恩來,表示同意。

7日,國民黨中常會議決:中央政治學校與中央幹部學校合並,定名為國立政治大學,隸屬於教育部,由蔣介石兼任校長,先派蔣經國任教育長,但學生們貼告白反此項任命,蔣介石無奈,隻得改派段錫朋為教育長。國防最高委員會議決:各地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營改稱國民政府主席行轅,其組織及職權照舊。英國新任駐華大使施諦文到任。

9日,周恩來同馬歇爾會談,向馬指出:美國繼續援蔣,必然引起我們的反感。馬則表示自己決無偏袒,便促使美國政府自八月份起停止援華。北平軍調處執行部公告:規定中原地區雙方停戰二十日,成立過渡時期協定。

10日,馬歇爾、司徒雷登聯合聲明:公布調停調處經過,承認無法達成停戰協議。

同日,杜魯門致電蔣介石,盼在民主政府之下,完成和平統一,否則將重訂對華政策。

13日,蔣介石發表文告,檢討一年來複員經過及困難,表示政府和平方針始終不變。

14日,蔣介石又提出六項主張,主要是:於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但未談中共具體席位);要求中共軍隊撤出對和平有威脅之地區等。

17日,周恩來對馬歇爾之代表表示:中共代表參加國民政府委員會之前,政府要說明席位和否決權問題。

19日,蔣又提出:必須在國民政府委員會問題達成協議時,才能發布停戰令。同日,蔣將修改後之《剿匪手本》秘密簽發,並指示手本上不寫年月日。

21日,周恩來與司徒大使會談,提出三項要求:(一)談判成功後,政府保證放棄前述五條;(二)立即停戰;(三)談判達成協議後,立即成立國民政府委員會。

同日,蔣介石接受比利時列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22日,國家社會黨與憲政黨合並成立中國民主社會黨。

23日,馬歇爾第五次飛廬山見蔣介石。

28日,由司徒大使轉告周恩來:蔣同意談好後,立即成立國民政府委員會,並派二人參加改組政府五人小組。

29日,周恩來和馬歇爾會談,要求蔣必須有對前麵周氏三條件之明確答複。

同日,馬歇爾與司徒雷登建議成立五人小組,政府與中共各派二人。美方一人,商談政府改組問題。

30日,馬歇爾又飛廬山見蔣,蔣則對周氏三條件予以拒絕。

9月:

1日,周恩來自南京赴上海,召開記者招待會,抗議美國政府偏袒國民政府和不從中國撤軍。三民主義青年團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廬山舉行,至12日閉幕。

3日,蔣介石同意成立五人小組,並派吳鐵城、張厲生為政府代表,周恩來即與吳等會見,表示政府如不放棄五條件,無法談改組政府問題。

12日,周恩來要求重開軍事三人小組會議。

15日,馬歇爾八上廬山,向蔣介石轉告周恩來重開三人小組會議要求。

19日,周恩來對合眾社記者聲明暫時退出談判。如蔣介石不同意重開三人小組會討論停戰問題,即不返南京,中共決不屈服,將繼續作戰。

21日,周恩來得知蔣主張先開五人小組會議,待國民政府委員會組建問題有實質進展後,再召開三人小組會議,討論停戰問題,立即致意馬歇爾:目前惟一急務是停戰,並應首先召開三人小組會議。

26日,蔣介石自廬山返抵南京,次日,分晤馬歇爾、司徒雷登,表明政府希望和平,三人小組與五人小組會可以同時召開。馬歇爾則交一份聲明稿與蔣介石,主要內容是:

(一)不同意現在召開三人小組會議,因為中共未遵守和平之前的某些條件。(二)先在司徒雷登主持下召開五人小組會議。(三)三人小組開會時由馬歇爾主持。(四)以上兩個小組會議召開條件:接照6月份雙方協議辦理雙方爭執問題。下達停戰令時,中共應宣布參加國民大會,並提出代表名單。蔣介石則認為應予修改,兩日後提出增加一個說明,即:以上要達成的協議,必須在停戰令發布以前完成;五人小組在停戰令發布前,也要達成協議。馬歇爾睹此,便說蔣完全抹殺了他的原意,必須另想辦法。蔣則於本月30日晚表示:不再會有任何新建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