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1939年 民國二十八年(2 / 3)

5日,汪精衛由河內潛赴上海,2日後抵達。

8日,國民政府下令通緝汪精衛。

9日,蔣介石通令各省,嚴禁各省種植鴉片。

11日,日寇侵占福建鼓浪嶼。日蘇戰於諾門坎,至9月16日停戰。

17日,英、美、法海軍陸戰隊聯合在鼓浪嶼登陸,日寇撤退。

21日,英、美照會日寇,不許變更上海租界組織。

6月:

1日,汪精衛與周佛海、高宗武、梅思平由上海飛抵日本東京。

10日,蔣介石見周恩來、葉劍英等,商討解決各地糾紛問題,強調服從命令。

14日,日寇封鎖天津英租界。

16日,中蘇通商條約在莫斯科簽字。

22日,日寇登陸定海(亦謂23日)。

26日,汪精衛赴北平,與華北偽組織商洽“合作”之事。

本月初,日本政府於汪精衛訪日期間,連日召開五相會議,確定在中國《樹立新中央政府方針》,以宗主國姿態對待汪偽賣國集團,決定汪偽集團之行動。

7月:

3日,國民政府財政部公布《進口物品請購外彙辦法》。

10日,汪精衛赴青島與王克敏會談。日寇在廣東中山縣登陸。

14日,國民黨中常會議決永遠開除諸民宜、周佛海、陳璧君三漢奸國民黨黨籍。

18日,外彙平準基金管理委員會,限製供應外彙,黑市外彙價格猛漲。行政院議決派顧維鈞、郭泰祺、錢泰為出席國聯大會第二十屆常會代表。

25日,中國外交部對英、日在東京商談天津租界問題發表聲明,盼英國政府在東京會議上所取之態度,應符合其法律及道德上之對華責任。

27日,中、英成立三百萬英鎊新借款。美國通告廢止美日友好通商條約。

28日,駐華英國大使卡爾聲明英國政府不因東京會談,而變更對華政策。

8月:

1日,蔣介石電告川、康、黔三省負責於兩年內禁絕煙毒。汪精衛由上海飛赴廣州,與日酋安藤利吉會談。

2日,第十八集團軍(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師部與六八六團,在山東省梁山前集地區殲日寇第三十二師團一個大隊六百餘人。

本年7月底,日軍該大隊和炮兵一部,自兗州進犯汶上縣。本日(8月2日),該部日寇由汶上向梁山進犯,第一一五師決定於前集地區伏擊敵人。午後,日軍進入伏擊圈,一一五師立即進行攻擊。敵人立即倉惶向西撤退,於梁山西南,又遭騎兵連側擊。黃昏之後,敵退守獨山莊,當夜24時,一一五師對敵發起總攻,經過肉搏,全殲該敵。俘敵二十餘,並繳獲野炮二門、九二步炮一門。

14日,英、日在東京之談判,因日寇侵入深圳,威脅駐港英軍而破裂。

20日,蘇軍於諾門坎(蘇聯地區)大舉反攻,幾將日軍第二十三師團全殲。

23日,蘇、德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印度國大黨領袖尼赫魯抵重慶訪問。

24日,國民黨中常會議決開除漢奸梅思平、高宗武黨籍。

26日,國民政府通緝漢奸周佛海、陳璧君。

28日,蔣介石接見尼赫魯,商談中、印合作等問題。日本首相平沼倒台,阿部信行組閣。

本日至30日,汪精衛在上海秘密召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到會“代表”二百四十人,均為指定代表。該會議推汪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發表大會宣言,強調“和平反共救國”,歪曲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與侵華日軍“親善”;曲解民生主義為與侵華之日本政府“互通有無”、“經濟提攜”。會議還通過《決定以反共為基本政策案》及《根本調整中日關係並盡速恢複邦交案》,以及授權中執委主席汪精衛,指派中央執監委員連同黨外人士,組成中央政治委員會。通過《盡速召開國民大會結束訓政案》。

9月:

1日,德國法西斯軍隊進攻波蘭,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

3日,英、法對德宣戰。

5日,汪偽“六屆一中全會”召開,成立“中央黨部”。“中央常委”為汪精衛、陳公博、周佛海、梅思平、林伯生、陶希聖、高宗武、焦榮等;陳璧君、顧忠深、褚民宜等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同時推選各部長。

7日,蘇聯駐華大使潘友新見蔣介石,麵陳斯大林複電:“未與日本商談妥協,遠東有事,當先通知”。

8日,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設立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民四銀行聯合辦事總處。中俄簽訂航空合同。

10日,蔣介石於國民參政會上發表講話,指出中國抗戰既為保衛本國,也為保衛世界和平;日寇不參加歐戰,目的是獨霸東亞;日寇現在已疲憊不堪,不能自拔;日寇在加緊政治攻勢與經濟封鎖。

12日,國民政府通緝漢奸陳群、繆斌、何世楨、梅思平、高宗武、丁默村、林伯生、李聖五等。日本政府任命西尾壽造大將為侵華軍——“中國派遣軍”總司令。

16日,毛澤東對中央社等記者談話時提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原則,作為對待國民黨軍態度。

日本政府,鑒於上月德國與蘇聯簽訂互不侵犯條約,亦急忙與蘇聯講和,本日蘇日諾門坎協定簽訂。

18日,國民政府公布《縣各級組織綱要》。朱家驊代理中央研究院院長。

19日,國民政府任命蔣介石兼四川省政府主席。

本月中旬,汪精衛抵南京,與漢奸王克敏、梁鴻誌等會商成立統一之偽中央政府,未有結果,僅就汪精衛任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一事達成協議。

自本月中旬始,中國抗日正麵戰場第九戰區為保衛長沙,消耗日軍生力軍,進行第一次長沙會戰。自本年2月10日,日軍登陸海南島,日軍之“南進”計劃已經開始。仍想以速決戰解決“中國問題”。為奪取湘南糧倉,以戰養戰和打開桂、黔門戶,進攻重慶,發動了此長沙會戰。長沙會戰之前,先發生贛北、高安之戰。9月18日,日軍以六萬人,分四路合攻長沙。中國九戰區采用誘敵深入之計。於本年10月8日,將敵分別圍殲於平江、銅鼓、大街地區。日軍死二萬一千五百三十人,傷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人。中國軍隊戰死一萬四千六百九十二人,傷一萬六千一百六十六人,失蹤四千八百八十三人。日寇參戰軍為第十一軍之三、六、十三、三十三等各師團。

本月下旬,第十八集團軍(八路軍)第一二〇師一部,於河北省靈壽縣陳莊,殲日軍獨立混成第八旅團之第三十一大隊及偽軍千餘人。

10月:

8日,第一次長沙會戰大捷。

10日,國民政府宣告:凡偽組織與他國訂立之協定,概不承認。

14日,汪精衛派周佛海赴東京求日本政府支援。

20日,汪精衛在南京與板垣征四郎會談,要求日本政府支持他召開中央政治會議,成立中央政府。

30日,日本興亞院附設聯絡委員會通過《答複要旨》等文件,主要內容如下:(一)日本必須在“中央政府”及省、市、縣級“政府”中派遣顧問、專家、職員、教官等;在軍隊中派遣顧問,不得使第三國介入。(二)日軍管理工廠交還後,以中日合辦方式經營;維新、臨時兩政府的有關法令等,中央政府應加以承認。(三)同意借款四千萬元。中央政府成立後,上海關稅收入作為中央政府收入,仍由正金銀行上海分行保管。(四)關於長江開發問題,目前尚非適宜。(五)滬寧鐵路通行證、南京車站檢查事項,由中日雙方協商。(六)“中央政治會議”為“中央政府”成立之準備,待日方所要求事項取得諒解後,再(由日本)指導召開。“中央政府”人員組成及成立時間,也應與日方協商後才能決定。

16日,蔣介石宣布治理四川要領。

19日,美國駐日本大使格魯在日本東京發表演說,力斥“東亞新秩序”。

20日,國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赴西藏主持達賴轉世大典。

29日,第二次南嶽軍事會議開幕。本日,蔣介石發表《第二次南嶽軍事會議訓詞》,強調自此之後,東西方戰爭已緊緊聯係在一起,中國當努力爭取中國抗戰和世界戰爭同時結束。認為隻有世界問題解決後,中國問題才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