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上海各界實行總罷工、罷市、罷課,複被巡警開槍射擊,死傷數十人,風潮擴大。江蘇省交涉員(北京臨時政府)向各國駐上海領事作第二次抗議。
2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為上海五卅慘案通電全國人民一致抗議。中國國民黨中央工人部策動廣九、廣三、粵漢三鐵路及兩河近海船舶員工同時罷工,以阻止異動之劉震寰、楊希閔部隊調動。北京臨時政府外交部照會駐京公使團,抗議上海租界英國巡捕之暴行,並聲明待查明詳情後,再提相當之要求,請其迅令上海領事團速將被捕之人全行放回,並就此令江蘇交涉員妥商辦理,以免再發生此類事件。
同日,上海市罷工工人已達二十餘萬,黃埔江外艦雲集,海軍陸戰隊與外商商團攜大炮與機關槍據守各要道,如臨大敵。中外人士發生衝突,中國民眾續有死傷,亦有美國人一名受傷。英國海軍侵入南京路之新世界遊戲場,並占領之。
同日,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舉行年會,改選顏惠慶為董事長。
3日,北京學生三萬人罷課遊行,支援上海罷工運動。上海公共租界總捕頭李夫,派英捕占領上海大學、大廈大學。廣州各界舉行大遊行,聲援上海。在中共廣東區委、全國總工會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工人部共同指導下,香港海員、電車工人、印刷工人等,於19日開始罷工。繼之成立全港工團聯合會,具體領導香港大罷工。
4日,北京公使團,答複北京外交部,推諉責任。
同日,中國國民黨上海執行部發表第二次宣言,主張取消中國與英、日二國締結之一切不平等條約。
5日,北大教授上書段祺瑞,要求即日派遣軍隊,馳赴上海租界,以救護同胞之生命,同時依照國際慣例,不惜與英、日斷交。北京總商會議決聲援上海罷工運動,先行對英、日實行經濟絕交,此後全國各地多予仿行。俄國大使加拉罕通知各國公使集會,調停滬案,但各大使多不理會。
同日,《華僑日報》在香港創刊。
6日,北京臨時政府執政段祺瑞,麵對列強行凶,不敢派軍前往,而要國人循正軌以濟時艱。上海領事團,複文江蘇交涉署,仍推諉責任。北京臨時政府任命孫寶琦為淞滬區督辦。
同日,上海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發表通電,不得已宣布對英、日等國經濟絕交。
7日,廣州代大元帥為五卅慘案發表宣言,主張廢除不平等條約,收回租界。北京臨時政府派稅務督辦蔡廷幹、外交次長曾宗鑒抵滬,查辦滬案,對外進行交涉。上海工商學各界聯合會,向北京查辦專員提出交涉意見五項:(一)取消戒嚴令。(二)撤退海軍陸戰隊,解除巡捕、商團武裝。(三)放回所有被捕人員。(四)恢複公共租界被封、占各校原狀。(五)取消外國在華治外法權與收回租界為交涉之重心。
11日,北京舉行援滬國民大會,到會者二十餘萬人,決議對付英、日議案二十件,會後於大風雨中遊行。
同日,北京臨時政府為滬案向北京各國外交使團送第三次照會,提出取消當地戒嚴令,撤退海軍陸戰隊;解除商團、巡捕武裝;釋放被捕人民,恢複被封被占各學校原狀。
同日,漢口英國海軍槍殺碼頭工人八名,傷四十餘名。
同日,上海五卅事件被捕十七人,由上海會審公堂釋放。
同日,天津裕大紗廠罷工,被直隸督辦李景林派軍屠殺六人,逮捕二十餘人。
12日,北京各國公使團就滬案向北京外交部第三次照會,但不回答所提條件,惟聲明在滬領事團與外交使團委員會同中國代表,共議最後良策。漢口租界戒嚴,交通斷絕,商店罷市。
同日,北京大學教授複電紐約《世界日報》社,說明五卅慘案並非起因於排外與赤化,而是反對日、英暴行。
同日,天津罷工流血事件繼續發生,被直督李景林槍殺者二十餘人,跳海淹死者六十餘人,被捕者五百餘人,全國為之震驚。
13日,張學良率軍二千餘人抵滬,並應外國人要求,派兵入租界布防,維持上海租界秩序。
同日,上海總商會將工商學聯合會所提滬案交涉意見,修改為十三條,請交涉員許沅,向領事團提出。北京外交部為漢口慘案事,向英國公使提出抗議,並請轉告各地領事,不得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九江市民舉行援滬大遊行,與外人發生衝突。
14日,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議決建立國民政府。江蘇特派交涉員許沅為五卅慘案事,向上海領事團重提抗議,要求先行撤銷戒嚴令,撤退海軍陸戰隊,解除商團、巡捕武裝,釋放所有被捕者;交還所有被封被占領之學校,以恢複原狀。英使答複北京外交部,對漢口慘案推諉責任,稱水兵開槍為不得已之行動。並請中國政府製止“仇英”運動。
1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議決要案四項:(一)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最高機關。(二)改組大元帥府為國民政府。(三)建國軍、黨軍,改稱國民革命軍。(四)整理軍政、財政。
同日,北京公使團令其在滬之六國委員團,與中國委員鄭謙、蔡廷幹、曾宗鑒、虞和德、交涉員許沅組成之滬案委員會開議,限三日內議妥。中國委員以總商會所提之十三條為基礎,並吸收上海工商學聯所提之十七條,提出十三條。(一)撤銷非常戒備。(二)所有因此案被捕華人,一律釋放,並恢複公共租界被封及被占據之各學校原狀。(三)懲凶,並先行停其職,聽候嚴辦。(四)賠償傷亡及工商學因此案所受之損失。(五)道歉。(六)中國收回會審公堂。(七)洋務職工及海員、工廠工人等,因悲憤罷工者,將來仍還原職,並不扣罷工期內薪資。(八)優待工人,工人工作與否,隨其自願,不得因此處罰。(九)工部局投票權案:(甲)工部局董事會及納稅人代表會,由華人共同組織之。(乙)關於投票權惟產業所有者有之。(十)製止越界築路,工部局不得越出租界範圍築路。已築者由中國政府無條件收回管理。(十一)撤銷印刷附律與加征之碼頭捐以及交易所領照案。(十二)華人在租界有言論、集會、出版之自由。(十三)撤換工部局總書記魯和。次日(16日),正式談判。
16日,北京臨時政府準淞滬區督辦孫寶琦辭職,以鄭謙代理。
同日,北京滬案後援會,向北京臨時政府請求三事:(一)單獨對英、日交涉。(二)派兵赴滬保護華人,接受租界。(三)對英絕交,實行宣戰準備。
同日,滬案談判中,六國委員對中國所提之十三條,僅承認五條,拒絕與滬案無直接關係各條,中國委員則堅持原案。北京臨時政府組織外交委員會,以孫寶琦為委員長。駐京英國代辦,無恥警告北京外交總長沈瑞麟,請再電各省長官,嚴行取締“排英運動”。
北京外交部為漢口慘案事,向英國代辦提出第二次交涉。
同日,蕭耀南以漢口工潮為蕭英所“鼓動”,將蕭英捕而殺戮,漢口工潮被抑製。
17日,上海慘案中外委員會,舉行第二次談判。英、日、法、美、意、比等六國公使照會北京外交部,要中國北京臨時政府對各地國民運動慎重注意。北京臨時政府派司法次長王文豹攜帶卷宗赴滬,幫同蔡廷幹等,辦理收回上海會審公堂事宜。
18日,上海滬案談判停頓,六國委員聲稱中國所提條件在其職權之外,當晚離滬北返,並發表公報。
同日,北京臨時政府特任吳炳湘為安徽省長,準王輯唐辭省長職。
英國領事不承認對漢口慘案負有責任,中國湖北交涉員(北京臨時政府)再提第二次抗議。
19日,香港中國工人開始總罷工,支援上海五卅運動。香港各工團,組織全港工團聯合會,統一領導罷工運動,十五天內,參加罷工人數為二十五萬人,支持上海工商學聯合會所提十七條,並向港英當局提出政治自由、法律平等、勞動立法等六項條件。罷工開始後,先有二十萬工人返回廣東各地。上海海員普遍罷工。
20日,北京外交部,再次駁斥英國代辦之詭辯,指明英人對漢口慘案應負完全責任。
21日,廣州沙麵華人同盟罷工。
北京臨時政府召回蔡廷幹、曾宗鑒。張學良率隊北歸,奉軍薑登選部邢士廉率大軍來上海駐紮。
同日,中國國民黨軍、政首要會商組建國民政府。
22日,江蘇省長鄭謙宣布淞滬戒嚴,以邢士廉為戒嚴司令。
23日,香港罷工工人與廣州市之工、農、學生、青年軍人十萬人在廣州舉行上海慘案追悼會,會後民眾遊行示威,當密集之遊行隊伍路過沙基時,突然遭到沙麵租界英國軍警排槍射擊,停泊於白鵝潭之英、法軍艦,也參加炮擊,當時,被打死者工人、民眾六十人,黨軍士兵學生二十三人,傷者五百餘人,軍校教導團官長死難者,有營長曹石泉、排長義道明、陳綱、文起代,共四人。當日黃埔軍校特別黨部發出通電,號召國人與各帝國主義決一死戰,實行經濟絕交,拒絕與各關係國通商。蔣介石、廖仲愷於7月2日率全體官生通電抗英,電中雲:“驗其槍彈,盡屬打姆;打姆為列強間禁用之品,竟施之於我軍人、學生、工人、婦女、市民之身,是真不以人類待我矣”。並提出解決慘案之意見:(一)取消不平等條約。(二)收回沙麵。(三)禁止外艦駛入內河。(四)全國國軍一致抗英。(五)團結一切友邦組成反帝統一戰線。(六)妥善安置因罷工失業工人。(七)英、法賠償、道歉,中國對英、法經濟絕交。
24日,廣州大本營代大元帥胡漢民通電宣布成立國民政府,采用合議製;廣州大本營外交部長伍朝樞電北京公使團領袖加拉罕,抗議沙基慘案。兼廣東省長胡漢民召集各國領事及各界代表開會,組織調查委員會,從速調查沙基慘案真相。廣州中央銀行複業。
25日,北京臨時政府派王景春出席巴黎國際電政會議。全國各地為哀悼五卅慘案死難烈士而罷市、罷工、罷課一天。
26日,廣州大本營外交部不滿意英法領事對沙基慘案之答複,廣東省交涉員傅秉常照會英、法領事,提出第二次抗議,要英、法做到以下五項:(一)關係國派大員謝罪。(二)懲辦關係長官。(三)撤退關係國駐泊兵艦。(四)將沙麵租界交還廣州省政府接管。(五)賠償傷斃華人。
27日,廣州大本營胡漢民代大元帥發布組織國民政府令,發布沙基慘案死難同胞悉予國葬令。北京臨時政府派顏惠慶、王正廷、蔡廷幹辦理滬案,及其善後交涉事宜。
29日,停泊漢口各國海軍長官宣告撤退登陸海軍。
30日,胡漢民派林翔繼呂誌伊接任大理院院長兼管司法行政事務。北京臨時政府公布國民代表會議議員選舉程序令,段祺瑞並聲言將政權還於國民。北京臨時政府外交委員會成立,商討滬案交涉十三條,及修改不平等條約。上海市民二十餘萬人公祭五卅烈士。
同日,督辦直隸軍務善後事宜李景林(奉係軍閥)在天津拘捕中共黨人百餘人。中共廣州地區大會通過農民運動案。此後,中共於湘、粵有條件地區,派員發動農民組織農民協會,並舉辦農民運動講習所,培養農運幹部。
同日,全世界被壓迫民族大會在北京舉行,參加大會者十萬餘人,內有德國、朝鮮、土耳其、印度諸國代表到會演說。
本月中旬,蔣介石部討平楊、劉叛軍,楊、劉二人逃往香港。時,滇軍悍將胡思舜反攻廣州,教導第一、二團將其殲滅。第一次東征勝利結束。此次東征,蔣介石與廖仲愷共同簽署《連坐法》:一班退,隻殺班長;一排退,隻殺排長……一師退,隻殺師長。
本月,蔡元培在歐洲向各國發表宣言,說明上海五卅慘案發生原因,及取消不平等條約之必要,指出此次反英風潮,應完全由英國人負責,並譴責以人道自居的歐洲人,竟偏袒英國殺人凶手。
戴傳賢著《孫文主義之哲學的基礎》一書出版。
7月:
1日,國民政府於廣州成立,國民政府委員十六人:汪精衛、胡漢民、張人傑、譚延闓、許崇智、於右任、張繼、徐謙、林森、廖仲愷、戴傳賢、伍朝樞、古應芬、朱培德、孫科、程潛。各委員推汪精衛、胡漢民、譚延闓、許崇智、林森為常務委員,並推汪精衛為主席。國民政府任命胡漢民為外交部長,許崇智為軍事部長,廖仲愷為財政部長,李文範為秘書長,徐謙為大理院院長,兼司法行政事務,鮑羅廷為高等顧問,鄧澤如為兩廣鹽運使,傅秉常為廣東交涉使兼海關監督,鄒魯為廣東大學校長。
3日,國民政府成立軍事委員會,汪精衛、胡漢民、蔣介石、伍朝樞、廖仲愷、朱培德、譚延闓、許崇智八人為軍事委員,汪為軍事委員會主席。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決定援助香港罷工工人。廣東省政府改組,許崇智兼省府主席,下設軍事、財政、民政、建設、商務、教育、農工七廳。
4日,廣州市政府成立,伍朝樞任市政委員會委員長。
7日,蔣介石向軍事委員會提出六大計劃,主張發展西南革命,以西南為抗拒帝國主義之根據地。該計劃如下:(一)以中國西南為第二根據地,對付帝國主義。(二)改革軍隊,廢除軍隊私有製,改為國有製。(三)由政府統一管理財政,各軍不得自行把持財政。(四)改編軍隊統一番號。(五)堅持省港大罷工。使罷工工人回省修築鐵路維持生計。(六)統一兩廣軍隊。
6日,各國駐北京公使團決議自動辦理滬案辦法:(一)懲戒工部局董事。(二)公共租界巡捕總巡免職。(三)處罰五月三十日下令開槍之捕頭愛伏生。即訓令上海領事團通知工部局執行,但為工部局拒絕。
11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長胡漢民發表告世界各國書,提出廢除不平等條約主張。
26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決定將所屬各軍,一律改稱國民革命軍。
28日,北京臨時政府令章士釗代理教育總長,楊庶堪代理司法總長,次長莫德惠代理農商總長。
30日,北京臨時參政院開會,出席參政一百十四人。超過半數。
8月:
3日,北京臨時政府特任孫寶琦為駐蘇聯特命全權大使。
4日,孫科及廣州交涉員傅秉常抵北京,向北京臨時政府外交部談沙基慘案交涉意見。
12日,國際聯盟召開第六次大會,北京外交部呈準派王曾思、唐在複、朱兆莘前往出席;北京臨時政府任命曲同豐為航空總司令。
20日,廣州國民政府委員兼代理財政部長廖仲愷被刺殉國,中國國民黨組織特別委員會處理此案,汪精衛、許崇智為該會委員。命古應芬兼財政部長及廣東省財政廳長。
廖仲愷(1878~1925),廣東惠陽人,孫中山親密助手,國民黨左翼人物,同盟會會員。辛亥革命後,任廣東省政府財政部長。1922年後,積極協助孫中山實行聯俄、容共、扶助工農之三大政策,改組國民黨,籌劃中國國民黨一大工作。1924年國民黨一大選為中央執行委員、農工部長,並被委任黃埔軍校黨代表。於孫中山逝世後,堅持孫中山三大政策,為國民黨右翼所忌。1925年8月20日,被國民黨右派刺殺。
24日,蔣介石兼廣州衛戍司令職。
25日,國民政府設廖案特別法廳,林森等九人為該廳委員,廖案疑犯林直勉、張國楨、梁士鋒、譚啟秀、梁鴻楷、招桂章、楊錦龍等被捕,並發現香港英國政府企圖顛覆國民政府,以梁鴻楷為總司令、以魏邦平為廣東省長之大陰謀。胡漢民亦被監禁。胡毅生、魏邦平、朱卓文等逃走,國民政府下令通緝之。北京臨時政府收回雙橋地區之無線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