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1922年 民國十一年(3 / 3)

21日,北京國務院秘書廳人員索薪罷工。

22日,駐北京外交使團向北京外交部通告:(一)中國政局紛亂已極,此時各國不能給予中國以經濟上援助。(二)外交使團勸告中國統一。(三)張作霖扣留東三省鹽稅為違約,要求中國政府正式答複。(四)償還屆期中國外債本息。(五)各地兵變不斷,各地官員負責保護外國人生命財產。

同日,越飛向中共中央轉達第三國際有關決議:第三國際認為國民黨是一個革命政黨,該政黨堅持辛亥革命使命,渴望建立一個獨立的中華民國;中國共產黨人為完成自己的任務,必須在國民黨內部和工會中,組織從屬於自己的團體,並在這些團體之外成立一個宣傳機構;這一機構之建立要盡可能得到國民黨的同意,但要保持自己的完全獨立性。

29日,北京外交部致電國際聯盟,以王景岐代王寵惠出席聯盟會議。

25日,越飛派代表至滬,要求晤見孫中山。

31日,《順天時報》發表讀者投票選舉總統結果(民意測驗性質):孫文二〇七三票;段祺瑞二〇五九票;黎元洪一〇四一票。

9月:

1日,北京政府撤銷第一屆國會議員通緝令。

2日,越飛向北京政府提議進行中俄談判。

同日,到北京之廣州國會議員招待中外記者,聲明保持資格,維護法統,促成統一等主張。

6日,孫中山指定丁惟汾、茅祖權、陳獨秀、管鵬、覃振、田桐、張秋白、呂誌伊、陳樹人九人為中國國民黨改組案起草人。經陳炯明叛變之禍,孫中山痛定思痛,決心接受第三國際代表馬林建議,改造中國國民黨。

11日,粵漢路工人因監工虐待,起而罷工。旋與軍警衝突,京漢路南段工人,亦起而響應。

12日,山東人民向北京國務院請願,要求無條件收回威海衛,拒絕英艦來附近避暑。

15日,張作霖與日本訂立密約,並購買日人大批軍械。

17日,胡漢民、汪精衛在杭州與盧永祥協商與奉張合作之計。

19日,北京政府特任王寵惠為國務總理,以顧維鈞、孫丹林、羅文幹、張紹曾、李鼎新、徐謙、湯又和、高淩霨、高恩洪分任外交、內務、陸軍、海軍、司法、教育、農商、交通總長。

22日,孫中山派汪精衛赴奉天進行聯奉工作,與張作霖在政治方麵協議六條:(一)現北京政府實不合法,不予承認。(二)將來合法政府成立,相與一致,以求和平統一。(三)合法政府成立以前,為國家障礙者,視為公敵。(四)對敵軍事策略。(五)對敵和戰均不單獨行動。(六)掃除敵人後,成立合法政府。

26日,北京政府向比國銀行借款二十萬元,以充“國會”經費。

28日,上海修改稅則會議閉幕,該會議議定善後章程,其中規定中國對進口貨物應詳細登記發貨國,在正確估價等方麵予以改良,估價以市價為本。

10月:

1日,朱培德北伐軍自湘入桂,攻克桂林;許崇智進軍福建古田。全國商約研究會在北京開會。接收威海衛中英會議在威海開會。

2日,段派係要員徐樹錚在福建延平設立“建國軍政製置府”,徐自任總領,尊孫中山、段祺瑞為領袖。

6日,許崇智軍攻克古田,繼向水口、福州前進,與閩督李厚基作戰。

7日,孫中山在上海與蔣介石研究軍事計劃。次日,蔣向福建許崇智函告該計劃如下:(一)先於福建建立根據地,然後回粵討陳。(二)聯合王永泉、臧致平二人,而聯臧尤為重要。(三)陳炯明軍軍心渙散,精神不振。(四)先籌軍餉,主要靠公債票和永興地區特別收入。

10日,孫中山為蔣介石所寫《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寫序文,自言無識人之明,致遭此難,並稱道蔣護衛有功,籌策多中。

11日,北京“國會”第三屆會議開幕。第八屆教育聯合會在濟南開幕。

13日,北京外交部因張作霖私購海參崴日本人軍火向駐京日公使提出抗議。

14日,孫中山任命林森為福建省長。

18日,孫任命許崇智為東路討賊軍總司令,蔣介石為參謀長,並任命三個軍長,準備討伐陳炯明。

19日,唐山京奉路罷工,美國兵營派兵幹預,罷工風潮擴大。

21日,廈門英人強占後海灘案交涉善後辦法四條,英領事與該省交涉員簽字,英國歸還後海灘。

22日,孫中山所寫《實業計劃》於《建設》雜誌連載完畢。該計劃是《建國方略》之物質建設部分,包括若幹計劃。主要內容如下。(一)中國之經濟現代化建設,其經濟主權,應由中國人掌握,否則就會亡國。這是建設之關鍵。(二)應盡量利用外國資本,吸引外國投資,同時輸入現代化科學技術。(三)中國現代化建設之中心是發展水、陸交通事業,主要是建設全國性鐵路、公路交通網,建設內河各水係運輸,建設北方、南方、東方等各大海港;開發資源,如開礦、冶煉等;建設發展造船事業;開發和改造國內各水係,包括長江、黃河等,利用其資源。(四)建設發展居室、行走、穿著和農產品加工等工業。(五)凡屬國家經濟命脈之實業,由國家經營。此外的經濟部門由私人經營,國家、政府則大力扶持之,避免重稅,排除一切行政障礙,以利於私人工商業之發展。此計劃因戰亂連年不斷,一直束之高閣,未能實現。除實業計劃外,《建國方略》還包括心理建設和社會建設兩部分。心理建設是指國民的思想科學化。提高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水平。社會建設是指以民主政治來保證中國現代化之實現。

24日,北京外交部聲明:日本與奉天當局所訂之天圖路約未經中央同意無效。

25日,海參崴日本人否認曾供給張作霖軍火。

26日,北京外交部通告外國駐京使團,磋商上海會審公堂改革辦法。

同日,孫中山任命鄒魯為大總統駐港特派員,鄧澤如為理財員,共同籌款,用於討伐陳炯明。

11月:

1日,北京“眾議院”議決中日二十一條協約無效,請北京政府向中外宣布,並即日移交“參議院”。

2日,北京外交部照會駐京使團:中國各省區公私各界以礦權押借之外債,不經呈部立案,均為無效。各省商會聯合會在漢口開會。徐樹錚之“建國軍政製置府”撤銷。

7日,本日夜,臧致平於廈門逐出剛被直係北京政府任命為“討逆總司令”之李厚基,自稱閩粵聯軍總司令。

8日,《天圖路約》,由張作霖派吉林交涉員在奉天與日本領事簽字,並令延吉道禁止人民反對。

北京政府“谘眾議院”追認以下各條約:《中智條約》、《中瑞條約》、《中波條約》、《中德條約》、《國際法庭公約》、《國際郵政公約》、《九國間關於中國事件應通用各原則及政策條約》、《九國關於中國稅則條約》、《中日解決山東懸案條約》。

本日,孫中山函促張開儒、朱培德、楊希閔自桂省協同東下,討伐陳炯明;餉事由香港機關籌辦。

10日,唐山開灤礦工為要求加薪而罷工,罷工工人,因楊以德媚外而請願國會予以彈劾,將楊罷斥。

11日,北京外交部向蘇聯政府聲明,希望將中東鐵路無條件歸還中國。

15日,孫中山召集張繼等會議,審查中國國民黨改組案,並推定胡漢民、汪精衛起草改組宣言。

16日,遠東共和國與蘇聯政府合並。

18日,北京眾議院議長吳景濂指稱財政總長羅文幹在借款中有納賄情事,並密告“總統”,當即捕羅文幹送至地方檢察廳拘押。

19日,內閣議決將羅交法庭辦理,實則嚴懲,虛則反坐,請“總統”蓋印發令。吳景濂等入府幹政,阻止蓋印,致使總統令未下。

20日,北京“眾議院”通過谘請政府查辦財政總長,並宣布粵省借款無效。“眾議院”並因吳景濂擅用院章,動議懲辦,但因人散未決。

21日,北京國務總理王寵惠等閣員,以“眾議員”屢次幹政,包圍“總統”,內閣已被破壞,決定羅案辦完後,即行辭職。

23日,北軍長江上遊總司令孫傳芳自鄂入贛,欲由贛攻閩,對東路討賊軍作戰。

25日,王寵惠內閣辭,羅文幹仍於地方檢察廳看守。

27日,眾議院通過查辦王寵惠、顧維鈞。

29日,駐桂滇軍一致決議討伐陳炯明,與東路討賊軍一起,對陳進行東西夾擊。北京政府內閣改組,特任汪大燮為國務總理,王正廷、高淩霨、汪大燮(兼)、張紹曾、李鼎新、許世英、彭允彝、李根源、高恩洪依次為外交、內務、財政、陸軍、海軍、司法、教育、農商、交通總長。

30日,汪大燮辭國務總理職出京。

31日,孫中山函複張作霖,重申聯盟如初,同時,派員再與吳佩孚聯絡,設法緩衝,以免吳佩孚從北方攻擊討賊軍,與陳炯明呼應;西南則與唐繼堯周旋,動以利害,以亂其謀;對於桂軍,則與之修好,避免與戰,以便全力討伐陳炯明。同時,派孔庚赴四川與各將領接洽,於重慶設立川、陝、湘、鄂、滇、黔六省聯軍辦事處,從事六省軍事聯合工作。至12月下旬,該辦事處成立。

12月:

1日,魯案第一部細目協定二十八條,附約十條,本日簽字。

3日,北京政府特任邵章為平政院院長。

5日,唐繼堯提出南北聯合協議六條件:(一)尊重舊國會自由行使職權。(二)不抵觸國憲條件下,聯省自治。(三)廢督裁兵。(四)宣布民國五年以後中央所借內債數目與用途。(五)宣布民國以來中央與各國所締結密約。(六)籌備各省善後事宜。

魯案第二部細目協定正約十八條附件七項,本日簽字。其中鐵路價目為日金四千萬元,以國庫券照票麵交付,年息六厘。

同日,北京“眾議院”谘請政府查辦交通、財政兩部所訂鐵路材料合同案,並聲明此合同無效。

6日,孫中山任命楊仙逸為廣州政府航空局長。

9日,中日郵政會議協定(三項)簽字,規定除南滿鐵路附近屬地外,中國境內一切日本郵局於12月11日以前一律撤銷。

10日,北京政府根據魯案協定接受有關地區。

11日,北京政府準國務總理汪大燮辭職,以王正廷兼代國務總理。

15日,美國公使以美國商人克門被張家口防兵槍傷致死,向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抗議。法國公使照會北京政府,法國在華郵局於12月31日前撤銷。

18日,北京舊國會眾議院通過張紹曾組閣。

23日,英、美、法、日公使向北京外交部抗議中國債務到期不償,並聲明外債應在關餘上(關稅餘款)結算。

26日,湖廣鐵路債務本息經外國銀行團嚴行催索,已由鹽餘、關餘項下撥償。

28日,駐京法使向北京外交部嚴索庚子賠款。

同日,蘇聯政府解釋1919年對華宣言,並非無條件放棄在華權利,請中國政府速派代表開議。

29日,北京舊國會參議院通過張紹曾組閣。

30日,美、日、法、英、意公使照會北京外交部,照會的內容是,各國應得之庚子賠款數目,中國政府應該按月照條約進行撥付。

本月上旬,孫中山委楊希閔為滇軍總司令,委劉震寰為桂軍總司令。楊與朱培德、範石生、張開儒於廣西白馬寺召開軍事會議,最後決定討伐陳炯明,並於本月26日出兵東征。陳炯明因軍心不穩,派員到上海與孫中山聯絡求和,以為緩兵之計。孫斷然拒絕。吳佩孚則無意與孫中山緩和,派孫傳芳重兵圖閩;授意江蘇齊燮元、江西蔡成勳協助孫傳芳攻閩,必欲將閩省拿到手中,咄咄逼人,同時與陳炯明密切合作。此更促孫中山加速“放棄福建,反攻廣東”之軍事計劃。本月28日,孫中山急命蔣介石速攻廣東陳炯明。信雲:“我速擊陳,不獨可逃生,且必可破彼之合縱,而轉危為安”。旋滇、桂軍攻克梧州。本月29日,孫中山促王永泉閩軍攻陳炯明,以免受孫傳芳攻擊;楊希閔促陳炯明下野,限十二小時答複,過限以後,即通電討陳。本月30日,孫中山勉勵楊希閔、蔣光亮戮力討陳,並告以東路討賊軍即將出兵攻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