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1910年 宣統二年(1 / 3)

1月:

1日,授陸潤庠為體仁閣大學士,戴鴻慈以尚書協辦大學士。

6日,以貝勒毓郎為步軍統領。

8日,都察院上奏《各部院衙官互選資政院議員規則》二十三條。

10日,學部上奏《女學服色章程》與籌辦京師分科大學情形。奏稱,除醫科需等監督屈永秋到堂外,其餘計經科、法政科、文科、格致科、農科、工科、商科分門擇要先行設立,並趕於明年二月開學。經科大學可先允外國人入學。校址選在德勝門外建築。可先於城內馬神廟大學堂略加擴充,先行開學。

14日,朝廷下詔求直言。諭旨曰:“果能關懷時局,為國為民,條陳得當,朕不但立準施行,且加以獎敘。倘敢如前不悛,任意嚐試,亦必予以懲處不貸。用示廣納忠言,勵精圖治之至意。”

16日,增置奉天省安圖、撫鬆二縣。諭令:將刑斃民命之山東濮州知州葆茲與拒不審理上訴案情之曹州知府王賡廷,革職查辦。

17日,賞出國留學畢業生一等專家詹天佑、魏瀚、李維格、鄭清濂、鄺榮光、吳仰曾、楊廉臣工科進士,嚴複、辜湯生、伍光建、王劭廉文科進士,張康仁法科進士,以及二等專家工科、格致科、文科舉人多人。

20日,賞一產三男之河南柘城縣民婦張劉氏、通許縣民婦田厲氏米布。

21日,定太醫院院使為四品官。

23日,登錄鹹豐、同治年間鎮壓太平軍、撚軍、回亂各“功臣”後人,給予升賞。

25日,趙爾巽奏:四川德格土司歸服,改設流官。

27日,免慶親王奕勖管理陸軍貴胄學堂職,以貝勒載潤代之。

28日,增設熱河隆化縣。

30日,諭內閣:仍以宣統八年為立憲之期,定為君主立憲政體,並諭曰: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憲政編查館上奏《禁煙條例》;頒行。恢複已故前湖南巡撫陳寶箴原官。

31日,憲政編查館上奏《京師地方自治選舉章程》。清廷頒布禁止買賣人口條款。

本月,賑廣東佛山等地災。

2月:

4日,升太醫院左右院判為五品。

6日,憲政編查館上奏《府廳州縣地方自治章程》並《府廳州縣議事會議員選舉章程》。

7日,憲政編查館上奏《法院編製法》,及法官考試任用,司法區域劃分、初級及地方審判廳管轄案件各暫行章程。

同日,上海瑞順絲廠數千女工為反對資方拖欠工資舉行罷工。罷工獲勝。

12日,在胡漢民、趙聲、黃興籌劃下,倪映典等發動廣州新軍起義,旋即失敗。

此次起義,於上年9月已開始準備。本年初,倪映典自廣州抵香港,向胡漢民報告已準備成熟,希望部署起義。胡漢民即請黃興、趙聲、譚人鳳到香港。2月5日,倪映典已運動新軍三千人加入同盟會。趙聲、黃興又派姚雨平、張醁村等運動省城附近巡防營;又派朱執信、胡毅生聯絡番禺、南海、順德民軍,同時響應。最後決定於舊曆元宵節(正月十五日),陽曆2月24日起義。

此時孫中山從美國彙款八千元到港;李海雲也提出其商號存款二萬元共助大舉。本月8日,廣州新軍同誌之同盟會證書,被一標三營隊官羅嗣廣查獲,廣州當局即於8日下令將各標營子彈收繳督練公所保管。對此新軍士兵深感不安。當日晚,新軍士兵華宸衷出外取圖章,因刻字誤期,發生口角,警察出麵幹涉,士兵與警察發生衝突,警察將數士兵拘捕,一時間數百名士兵將警局包圍,警局驚恐,乃將士兵釋放。因孫中山未繼續彙款至香港,胡漢民有延期之意,黃興以為命令已下,不可改變。軍警衝突之後,倪氏立即自廣州趕至香港,要求提前發動,黃與胡漢民商議後,決定提前至本月15日(正月初六)發動,並迅速通知各方,胡漢民與倪映典臨時部署一切。倪映典因港輪放假,至11日始返廣州,但10日(正月初一日)這一天,新軍又與警察發生衝突,並將第五、第六兩警局搗毀,兩廣總督袁樹勳聞訊密令將新軍兵營子彈收繳,並拆卸槍機;複令各營於本月11、12日(初二、初三)之年假,改為開運動會,各營聞此,大事鼓噪。新軍中革命黨人楊鳳岐、趙珊林、趙宗培、黃洪昆得知廣州當局派李準前來鎮壓,便爭往各營奪取槍械,襲取省城,並飛報省港機關部派人指揮。但因袁督早已有備,黨人攻城不克,退軍待援。此時義軍隻有子彈數千發,遠不夠用,而槍械尤少。

本日(12日)晨,倪映典入廣州,即刻入省諮議局,卻不見起義同誌,倪遂持手槍,入新軍營,將某營管帶齊汝漢擊斃,立即集眾舉義,向城內清軍發起攻擊,與清軍李準部展開激戰。義軍奮勇作戰,陣亡百餘人,傷者無算,倪映典中彈殉國,起義失敗,黃洪昆、王占魁、江運春等被捕殉國。

倪映典,安徽省合肥北鄉人,書香世家,金陵南洋陸師學堂炮科畢業,與趙聲、熊成基為同學。畢業後任清新軍炮兵隊官。1907年調任皖省新軍馬營隊官。死年二十七歲。

王占魁。湖北襄陽人。任廣州新軍司務長,死年二十七歲。王深知民主革命宗旨與建立民主國家大計,並於死前駁斥清政府之假立憲為騙人之舉。

15日,為廣東新軍兵變,清廷下詔:據袁樹勳電奏,廣東新軍借端營,搶去槍支子彈,竄出東門,負隅抗拒,已諭該督迅速“剿辦”。“近來人心浮動,各處黨會,醜類繁多,往往混入軍營,暗中勾引,借端煽惑。廣東如是,他省恐亦不免,亟宜先事預防,早圖挽救。著軍諮處、陸軍部、南北洋大臣,於所有新舊各軍,不動聲色,嚴密稽查。遇有行止不端,蹤跡詭秘者,將弁則隨時撤參,兵丁則加意淘汰。務絕根株,免貽後患。其逆形顯著,查有實據者,即嚴行懲辦。毋(勿)稍寬縱。至軍人資格,首重服從長官命令,如有聚眾開會演說情事,是已越乎範圍,無論藉詞何事,皆宜一體查辦,以重紀律而靖囂張。該大臣等,受國厚恩,統領軍師,保守疆土,責無旁貸,須知朝廷重視此事,其各實力整飭,消患於未萌,萬不可因循敷衍,稍涉大意,貽誤將來,致幹咎戾。將此密諭知之”。本日,移吉林大通縣駐鬆花江南岸,更名方正縣。

21日,為達賴喇嘛因川兵入境而出奔事,清廷命聯豫等,仍派員將其迎護回藏。

25日,朝廷下詔奪阿旺羅布藏吐布丹甲錯濟寨汪曲卻勒朗結之達賴喇嘛名號。另立達賴喇嘛。勒朗結自光緒三十年六月避英軍至庫倫,朝命革去達賴喇嘛名號,及其折回西寧,又於光緒三十四年詔其來京朝覲,賜還封號。上年派員護送回藏。至十二月,駐藏大臣趙爾豐忽然電告政府謂勒朗結與俄國訂立協約,清政府牒告各國使臣,說明此條約未經中國皇帝認可,是為無效。時趙爾豐之兄趙爾巽督川,即派大軍入藏,以為後援。是年正月初三日(2月12日)川兵至拉薩,勒朗結出奔印度。因此,再奪達賴喇嘛封號,令趙爾豐別選靈異幼童,擇立為達賴喇嘛。將來勒朗結再回西藏,即與齊民等同。勒朗結在印度向英政府訴說清政府之“暴政”,英駐華公使質問中國外務部,外務部答以達賴謀叛,故而奪去封號,又謂中國政府對於西藏政治,並無變更之處。勒朗結複訴於俄國,英、俄均嘖有煩言;此時印度之佛教徒正擬舉行空前絕後之盛會歡迎達賴喇嘛。

27日,協辦大學士戴鴻慈卒,贈太子少保銜,賞銀治喪。清政府命盛宣懷充紅十字會會長;監察禦史江春霖,以“妄論”慶親王奕勖誤國“不實”,令其回原衙門行走;以郵傳部尚書徐世昌協辦大學士;命內閣學士吳鬱生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28日,管理軍諮處貝勒載濤奏請赴日本、美、英、法、德、意、奧、俄八國考察陸軍,欲就國軍編製、官署組織、軍隊實情、局廠辦法諸大端,以及服裝、器械、精神教育方麵等,一切關係陸軍事項,皆悉心研究,並擬先領經費二十萬兩,請飭度支部照數撥給,以資應用。允如所請。

3月:

8日,法部奏:美國(此處,清史稿錯為英國)舉行萬國刑律監獄改良會,清廷遣京師高等檢察廳檢察長徐謙前往參加會議。

9日,郵傳部奏,派員勘明徐、海、清鐵路線。該路,以開封為起點,東達海州,西聯汴(開封)洛(洛陽),以達於甘肅新疆,為中原東西一大緯線,陸路則與京漢、津浦交接,水路則與各洋航路相連,控製海路,對於軍事與工商業之發展,均有實效。計綜該路工程,需銀一千四百萬兩左右,請求朝廷及時籌劃撥款建築。

11日,朝廷諭令:自今以後,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陳奏事件均一體稱臣,不再稱奴才。

12日,駐藏大臣聯豫奏請以新葛勒丹池巴羅布藏丹巴代理前藏事務。允請。

13日,朝廷諭令:湘省水災,米價日貴,如岑春蓂所請,禁止洋商購買津、滬米石運銷湘省。

14日,民政部奏請設立圖書館,以備續修《一統新誌》。上月24日至本日,孫中山於美國洛杉磯與美國軍事家荷馬李及布司會晤,謂之長堤會議。此會議討論了軍事和借款問題,共開三次,議定四項內容:(一)中國革命黨暫行中止長江流域和華南地區準備未周之起義,改為厚蓄實力充分準備,集中人力、財力,發動大規模起義。(二)由孫中山以中國同盟會總理名義,委任布司為國外財務代辦,向紐約財團商洽貸款,以供大規模起義之用。(三)運送在美國訓練之軍官若幹,以充實革命軍陣營。(四)計劃所需經費,預計為三百五十萬美元,分四次支付。

委布司為中國同盟會駐外國財務全權代辦人,向美國財團接洽貸款事宜,雖這一貸款計劃後來並未成功,但孫中山當時將此消息函告國內後,黃興、胡漢民等,均極受鼓舞。至3月18日,清政府駐美公使張蔭堂即照會美國政府,要求美國驅逐孫中山。美國政府予以拒絕。

18日,鐵良因病免職,以蔭昌為陸軍部尚書,以陸軍部左丞姚錫光為陸軍部右侍郎;以外務部尚書梁敦彥為稅務處會辦大臣。

22日,命內閣侍讀學士梁誠為出使德國大臣。

24日,民政部上奏《修正報律》四十一條,附件四條。得旨:憲政編查館複核具奏。鄂路歸商辦。

31日,聯豫奏:拉裏僧俗及工布番兵投誠歸化。

4月:

1日,葛寶華卒,調榮慶為禮部尚書。

8日,憲政編查館上奏《行政綱目》,區別行政事為五種:內務行政、軍事行政、財政行政、外務行政、司法行政。中國之民政部、學部、農工商部、郵傳部、理藩部,則屬於內務行政係統。執行機關,仍分四級:(一)中央與各部直轄機構,為直接官製。(二)間接官製:由中央政府委任各省官吏遵照法令執行,不再由各部特設專員辦理。(三)地方官製:由各省官吏自覺遵照法律奉行職權。(四)地方自治:由各自治機構官吏遵照法令執行之。中國情況,宜於四級兼備之行政官製。準奏。

同日,籌辦海軍大臣貝勒載洵上奏各司職掌。準浙江省設立交涉司。

10日,王士珍因病免職,清廷命雷震春代理江北提督。

14日,雲南威寧州關寨民眾反清,分三路攻擊昭通城,清軍鎮壓之;首領李老麼被殺。

13日至15日,長沙發生搶米風潮。本年春,湖南省地方官吏與地主、豪紳乘上年水災,抬高糧價,民不堪命。有澧州、安鄉、常德、嶽州、寶慶、衡州各地之大批饑民湧入長沙搶米,並搗壞巡撫衙門。湖南巡撫岑春萁開槍鎮壓,死傷甚眾。英、美、法各國亦派軍艦到長沙,幫助鎮壓饑餓無告之民眾。輿論大嘩,各省民變蜂起。清廷罷岑春萁職,開倉平糶,風潮漸息。

革命黨人汪兆銘(汪精衛)、黃複生、喻培倫、羅世勳、陳璧君等於4月2日在北京後海西岸小石橋下埋地雷刺殺攝政王載灃未遂,在北京被捕,分別判無期徒刑、十年徒刑,辛亥革命後被釋放。

汪精衛等,因幾次武裝起義失敗加之南洋籌款由陶成章、章太炎等人之破壞未有結果,便和黃複生、喻培倫等人決心進行暗殺,以振興革命聲勢,鞏固革命團體。1908年底,汪精衛離開新加坡到香港著手準備暗殺行動,因被孫中山電阻,暫停一個時期。1909年初,汪又赴日本,與黃複生、黎仲實、喻培倫、曾醒、方君瑛、陳璧君等組成一個暗殺團體。黃、喻負責製造炸彈。因在日本活動受阻,諸人又回到香港,於黃泥湧道設立秘密機關。經李紀堂介紹,得於鄧三伯農場試製炸彈之各種發火方法。秋天,汪被胡漢民派往日本編輯第25、26兩期民報。汪在第26期上發表鼓吹暗殺文章,指出革命有二途:一為武裝起義。二為暗殺,均有革命作用,表示暗殺決心,以死許之。12月中旬,陳璧君、黎仲實先自日本抵北京,以開照像館為掩護。1910年1月電汪精衛來京。1月11日,汪留書孫中山表示以必死決心,暗殺敵酋,振興革命,鞏固團體,求得實效。1月13日左右到奉天,次日至北京。先欲於車站暗殺,但不知何人為要員,無法下手。2月中旬查清攝政王狀貌和上下朝必由之路。2月28日晨,汪、陳二人至地安門守候,待攝政王載灃下朝時,以手榴彈刺殺之,但未等到。後聞知攝政王所經之路,均有警察、禁衛軍布滿大街兩旁,各店均需關門,所有行人盡驅逐於小胡同之內,不準出來。且各家店鋪門口,又均有人把守,欲於此處行刺,根本不成,不得已改用埋地雷法。3月30日,黎仲實探得後海西岸之小石橋(距攝政王府很近),為載灃必經之路。4月2日夜,黃複生與喻培倫在橋下埋地雷,但被發現。繼之清政府派警察守衛該橋。4月16日,汪、黃、羅世勳三人被捕。汪、黃判無期徒刑;羅世勳判十年徒刑。武昌起義後,三人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