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本月,孫武、焦達峰於武昌成立共進會總部。
2日,袁世凱以足疾罷官,清廷命其回鄉“養屙”。攝政王載灃(光緒之弟)本欲殺掉袁世凱,但因其握有新軍,未敢輕動,隻將其罷官完事。
命大學士那桐為軍機大臣。
3日,命梁敦彥為外務部尚書,兼會辦大臣;那桐免步軍統領職,由毓郎接代;憲政編查館上奏遵旨開設專科,考核議院未開以前逐年所應施行的籌備事宜,酌擬章程六條。規定每屆六個月將籌辦成績奏聞,並谘報憲政編查館查核。自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至十二月,為第一屆,以後每年六月底及十二月底各為一屆,限每年二月內及八月內各奏報一次。每年四月、十月內各分別彙總殿奏一次,以便切實推行。
5日,清廷定西陵金龍峪為德宗景皇帝(光緒)山陵(墓地),稱“崇陵”。
9日,度支部上奏《清理財政章程》八章二十九條。
12日,命張勳所部淮軍,仍駐紮東三省,辦理“剿撫”事宜。
13日,意大利地震,清廷出銀五萬兩助賑。
15日,朝廷命各省清理免、緩錢糧事;免陝西各州縣光緒三十二年欠賦。
18日,憲政編查館上奏核複城鄉地方自治及選舉章程,朝廷下詔頒行之。始製寶星章賜外務部尚書、會辦大臣,及出使各國大臣。
20日,設立奉天各級審判廳、檢察廳。
21日,裁江西督糧道,設巡警、勸業二道。
28日,設置呼倫貝爾沿邊卡倫。
30日,欽差大臣、東三省總督徐世昌以病請免,朝廷不許。
2月:
4日,度支部奉旨改幣製,如前所議,大銀幣一枚計庫平銀一兩。但仍有不妥之處,度支部複又上奏,朝廷交政務處複議。
開廣西富川縣錫礦。
6日,清廷詔令禁止買賣奴婢。
7日,朝廷下旨指斥因近年新設衙門、新建省份,調用人員與請加經費,不按實際需要,命中外臣工切實考核、裁汰,勿漫無限製。
本日,萬國禁煙會議召開於上海,中國派端方參加會議。
8日,陳璧以用款糜費,調員冒濫被劾罷官,以徐世昌為郵傳部尚書;命錫良為欽差大臣、東三省總督,兼管三省將軍事;命李經羲為雲貴總督。
11日,命雲南交涉使高爾謙赴澳門勘察邊界;民政部上奏整頓京師內外警政,並酌改廳、區章程。
17日,詔命籌備立憲事宜,本年各省實行各節,依限期實施,不得延誤。諭命核定新刑律,明年頒行;已革廣西提督蘇元春恢複原官;罷福建廈門貢燕窩。
19日,詔命重整海軍,由肅親王善耆、鎮國公載澤、尚書鐵良、提督薩鎮冰籌劃,慶親王奕勖總司稽查。
罷鐵良專司訓練禁衛軍大臣職。
21日,開修《德宗實錄》。
22日,朝廷命京內外刑訊衙門,清理獄訟,剔除弊端。
27日,農工商部上奏:荷蘭將訂新法律,收華僑入籍,請定國籍法。朝廷諭命修訂法律大臣和外務部共同商辦此事。
3月:
6日,清政府宣布一定實行預備立憲。
8日,榮慶、周自齊、勞乃宣等十數名大臣,受命分日對溥儀新帝講課,講義由孫家鼐、張之洞核定。
11日,憲政編查館奏上統計表式樣。
15日,朝廷申明禁鴉片煙及禁煙辦法。
21日,頒行清理財政處各項章程。
25日,詔命嚴格預備立憲責任,誡各部臣、疆臣不可因循敷衍,放棄責任;詔命滿漢內外臣工,自今遭父母喪者,皆允離任;命前內閣學士陳寶琛總理禮學館。
29日,置庫倫理刑司員;免廣東新礦井口稅。
4月:
1日,監國、攝政王載灃接見王公百官於文華殿;增設海參崴總領事;頒行度支部印花票稅;設置各省財政監理官,監理各省財政。
6日,裁湖北省黃州、荊門、鄖陽、宜昌、施南、德安副將、參將、遊擊、都司、中軍守備各官;出使美國大臣伍廷芳與美國訂立《公斷專約》。
7日,開修安葬德宗景皇帝(光緒)之崇陵。
8日,建立法政貴胄學堂,由貝勒毓朗總理其事。
15日,旌賞甘肅固原州百歲回民李生潮,賜禦書匾額。
21日,增設浙江巡警、勸業二道。
24日,恢複前河南巡撫李鶴年原官。
26日,各國所派參加德宗景皇帝奉移梓宮典禮專使上朝覲見。
30日,皇太後(隆裕)懿旨:以往度支部每歲交進年節另款銀二十八萬兩,自今停進。
5月:
1日,德宗景皇帝梓宮(靈柩)奉移西陵。
4日,劃輪船招商局歸郵傳部管轄。
5日,裁撤奉天巡警道,增設洮、昌等處兵備道,以及臨、長、海等處分巡兵備道。改奉、錦、山海關道為錦、新等處兵備道,兼山海關監督。改東邊道為興、鳳等處兵備道;提升興京廳為興京府。
7日,上海裕慎絲廠女工數百人罷工,向資方追索所欠工資。
9日,清廷恢複已故前戶部尚書立山、兵部尚書徐用儀、吏部左侍郎許景澄、內閣學士聯元、太常寺卿袁昶原官,並賜諡號;命陸軍協都統吳祿貞督辦吉林邊務;裁山西雁平道。
11日,任命前外務部左參議楊樞為出使比利時國大臣;西藏之亞東、江孜、噶大克開埠設官。
16日,增設奉天、輝南直隸廳。
18日,四川總督趙爾巽、駐藏大臣趙爾豐,助款興學,朝廷嘉獎;趙爾巽捐養廉銀贍顧族人,賞禦書“宜篤宗親”匾額。
20日,以各國遣使,吊送大行皇帝奉移西陵,貝子銜鎮國公載振赴日本、法部,尚書戴鴻慈赴俄國報謝;其他各國,命出便該國使臣代為致謝。
24日,度支部設立幣製調查局,鑄通行銀幣。
25日,免光緒十四年至三十三年各省欠賦。
27日,奏準中學設文科、實科二部,五年畢業。
2日,裁吉林、琿春、三姓、寧古塔、伯都訥、阿勒楚喀各城副都統。設立琿春兵備道、三姓兵備道。升改增設綏芬、延吉、五常、雙城、寶州、臨江諸府,伊通直隸州、榆樹直隸廳,寶清、綏遠二州,琿春、濱江、東寧三廳,富錦、穆棱、和龍、樺川、臨湖、汪清、額穆諸縣,旋增設舒蘭、阿城、勃利、饒河四縣。
5日,甘肅蘭州、涼州、會寧等地災,清政府發國庫銀六萬兩賑濟之。
11日,裁奉天左、右參讚,及承宣、諮議兩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