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我也會撿起一片夾在書裏,我曾保存過火紅玫瑰的花瓣,也是夾在書裏。隻是沒想到第二年竟全部發黴,而這些樹葉則不必擔心,它們在飄落前早已被掠過枝頭的風榨幹水分,就像人被活生生剝去了靈魂,不是殘忍而是對它的恩惠。
每天的我都會從中山公園那乘坐地鐵,當我在這座高層建築最雲集的城市下穿行時,我會想到在我的頭頂上會有一千五百多萬雙腳在行走,我能感到頭皮和大地一起震顫。
每次從陰暗的地鐵站裏出來都有一種無比踏實的感覺。我不信賴於任何一種交通工具,還是自己的雙腳踩在地麵上比較踏實。
是的,我懼怕死亡,雖然對現實的生活不甚熱愛但我想活下去。
偶爾會去一下龍之夢,在不加班的情況下,也就是那僅有的偶爾讓我遇見了她,我叫她ELLA。
她工作於龍之夢的七層一家意式餐廳,服務生。
自從我見到她後偶爾變成了經常,而每次靜靜地坐在那裏觀察她也成了我的一種習慣。
明媚的膚色,沁人的長發,清澈的眼神。
因為她的緣故,我成了那家店裏的常客,我總會選擇靠窗戶的位置,因為我發現她比較喜歡招呼靠窗的客人。
淡藍色的工作服,緊身的牛仔褲,白色網球鞋。
她的清純令收銀台上妖冶的女人黯然失色。
她的微笑是我所見過的最完美動人笑容,那臉部莞爾的變化,嘴角輕微上揚,誘人的嘴唇充滿光澤。香草布丁奶油蘑菇湯都比不上吮吸她那嘴唇般甜美,當然這一切也都隻是想象。
我多次都想和她搭訕幾句,但始終沒有勇氣,就如我在南山路的酒吧錯過SNOW,雖然她不像SNOW一般冰冷,但我依然隻是遠遠地望著。
她是個天使。
隻要能遠遠望著就已經足夠。
她是杯咖啡。
沉澱了自己的美,隻為別人留下香。
我不知道自己對於她究竟是一種怎樣的情感,或許是愛,其實我是一個很容易就愛上別人的男人,這樣的男人不容易被愛。在我眼裏,女人就和衣服沒什麼區別,我沒有整天換衣服的癖好但在每次出門前,我也會為自己挑選一身合適的外套。
有時候我會傻傻地在餐廳裏一直待到打烊,然後悄悄跟在她後麵,她也是在中山公園乘坐地鐵,站在我曾經站過的位置,三號線。
那天我也是一聲不吭地跟著她,看她走出地鐵站,我站在那裏,看她逐漸被這夜籠罩的城市融化。
就在我回頭準備離開時,我有一種感覺她在回頭看我,於是我轉過身,發現她就在不遠處,真的在朝我笑。突然射來一道光,在她身體右側炸開了花,她像一隻蝴蝶般飄蕩在空中,又落下。
地麵上有雪蓮花盛開的痕跡,那束光在閃了一下後徹底消失了。
我跑回到出租房裏大口喘著粗氣,她出車禍了。她死了,大概。
也許我可以救她的,突然之間又感到特別後悔。我不是一直都暗戀著她嗎,為什麼在最危急的時刻我選擇了逃離。我不知道。也許是我骨子裏的懦弱,也許是我對她的感情根本就是一場泡影。
從那以後我知道,原來站在地麵上也是不安全的。
為了逃避我決定離開這座城市,繼續漂泊。
在我做出這個決定時上海下了場大雪,當地人說,已經很多年沒有見到雪了。
不知道她喜不喜歡雪,我想。
而喜歡又能怎樣,所有的一切都已經看不到了,但我會保存著那一份冬日的雪花一直到盛夏,或許明年開春會結出一朵花。
花開不敗,永不凋零。
北京,不會再有的SUMMER
從機場出來的那一刻我如釋重負,我又逃過了一場劫難。
我找到一家廣告公司,做企劃宣傳,雖然很累但薪水還好。
在大鍾寺那找了房子,稍微整理了一下就住了進去,不是很大但畢竟有了家。
我越發感覺自己像個女人,一個宿命感很強的女人不適合漂泊。
那一天清晨,外麵很冷的樣子,因為剛下過雪。
冬季北京的雪天,已經普遍到令人惡心的地步,而我則喜歡下雪的冬季喜歡走在落滿雪花的草地。
正想著我準備出門,傳來敲門的聲音。我問了一聲,是欲言又止的女聲。
打開門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孩,我的第一感覺是她像ELLA。
隻是她比ELLA要更加小巧可愛,上身是一件乳白色的外衣,裏麵一件低領的厚襯衫,可以看見修長白皙的脖頸,兩隻手縮在毛衣袖子裏隻有手指扒在外麵,底下是沒膝的喇叭裙,濃咖啡的顏色,低矮的布靴上褐紅相接的花格,很淑女的裝扮,我認為。
她朝屋裏看了幾眼,愣了一會問我,你認識我嗎?
我倒希望認識你,我說。
我記得應該是這裏的。焦急。
她四處張望是在尋找她所熟悉的參照物,我迷路了,她說,突然間就找不到家了。
我感到好笑。
“你家是在北京嗎?”
“是的,應該。”
“你在上學嗎?哪所學校,中學或是大學?”
她搖了搖頭,說,記不清了。
我感到荒唐。
突然想到一部韓國電影《我腦海裏的橡皮擦》,裏麵的女主人公在每天清晨起來都會忘記躺在身邊的老公究竟是誰,她也會突然迷路忘記公司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