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莫格街凶殺案(3)(2 / 3)

“但是一旦遇到一些並不簡單的案子,比如現在剛剛發生的莫格街凶殺案,警察那套老辦法就難以再起作用!就算是警察中非常傑出的偵探維多克,盡管他對待案子從來都是執著堅毅,非常專注,不會輕易放棄,可是,他沒有專門進行過心智思維訓練,因此他的風格就是絕不輕易放過那些直接相關的線索,卻把很多其他間接的可能的線索給忽略了,因為他太過專注於案子中的某點或某一線索,因此他不能從整體上把握案情。甚至他已經發現了案子中某些不尋常,也仍然不能用全麵的眼光來審視整個案情。

“人們就是這樣,往往迷信隻要執著地堅持和盡可能深地發掘其中某一點就能得到真相,可是更多的事實說明,真相並非隻在那一點中。從我個人來說,我甚至更相信,越是複雜和有價值的事實真相,越是淺顯易見的。有的時候,我們越是向山穀深處進發,越是希望真相就在山穀深處,可事實往往證明,真相根本不在那兒。或許當我們不經意地抬頭看看山頂時,卻發現苦苦追尋的東西早已經在注視著我們了。

“如果你不認同我的觀點,那你可以想想我們是怎樣觀察天體的。當我們隻是無意地斜眼去瞄的時候,往往能夠更清楚地窺見星星,知道它的亮度,這甚至比我們專門去注視觀察的效果更好。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我們眼球的構造決定了外側比內側更容易感受到微小的光源。因此,當我們認真地觀察天空中的星星時,反而無法更好地感受到其亮度,因為正眼看星星的同時還有很多其他光源發出的光線進如眼球。相反,斜眼瞄星星時,則沒有這樣的弊病。警察們的辦案有時正如正眼觀察星星。他們往往因為過度埋首思索一件事而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困惑;他們被很多其他‘光’給幹擾了,因此也讓自己的洞察力有所減弱。這樣的結果就是竟然不能發現如天上星辰一樣明亮的事實真相。像金星,它雖然有著最清晰的星光,可也可能會因為我們太過持續、專注和直接的觀測而從我們眼前消失。”

杜賓否定了警方的調查方法,他認為:“我們應該自己親身去調查這一謀殺案,否則就無法確定我們對案情的真實看法,當然假如隻是打算聽聽警方的結論,那就沒有什麼必要了。可是聽任警方的解釋同樣會失去我們自己的樂趣。親自調查才會讓我們感受到其中的樂趣(我當時覺得杜賓用‘樂趣’這個詞來描述悲慘的謀殺案非常奇怪,但對此,我並沒有多發表其他的議論)。當然,我想這麼做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那位現在被收押的勒本先生當初曾經幫過我,但我一直沒有報答他,當然,退一步講,我也不會眼睜睜地看著一個無辜的銀行小職員就這樣被不明不白地關進監獄。我們應該到命案現場親自查看一番,你覺得怎麼樣?警察局長G先生和我認識,我覺得,我們能夠比較容易地得到許可進入的機會。”

拿到允許進入命案現場的許可之後,我們立刻前往莫格街。這是一條麗舍爾街和聖羅克街之間的殘破街道。我們居住的地方離這裏並不是很近,因此,當我們到達莫格街時已經是傍晚時分。那所發生離奇謀殺案的房子很容易找到,它位於路邊,在其馬路對麵仍然有許多人停留,他們同樣對這一案件感到好奇,並不時地仰望觀察至今仍然緊閉著的房子的百葉窗。在巴黎,這是一棟非常普通的充滿巴黎格調的住宅,大門入口的一邊有一個門房,用玻璃鑲成,門房的窗戶有一塊能夠移動的板子,其中標著“門房”的字樣。

在我們進入房子之前,我們先觀察了房子周圍的環境,重新走回街上,轉進一條巷子,然後又轉到房子正後方。杜賓對於這棟建築物本身及其周邊的各種環境觀察得極其仔細,但我實在沒有發現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我們又往回走,來到了屋子的前方,按響了門鈴,看守人員在檢查過我們的許可證之後允許我們進去。於是我們就上樓了,找到了四樓那間發現愛斯巴奈雅小姐屍體的屋子,兩位被害人的屍體仍然停放在這裏。房間中的環境仍然是淩亂的狀態,而且顯然和《法庭晚報》中報道的沒有什麼區別。杜賓非常仔細地查看了兩具屍體和房間中所有的東西。之後,我們又去查看了其他房間和後院。所有的調查活動中都有一位警察陪著我們,直到夜幕降臨我們在現場的調查才算結束。不過回家的途中,杜賓又走進了一家日報社,並在那裏駐足了好長時間才離開。

我已經向大家說過了,杜賓是個古怪的人,很多匪夷所思的想法和念頭不時出現在他的腦海裏。當我們結束現場調查之後,他的怪癖就一刻也沒有停止。但是他並沒有和我討論這一案件中的任何事情,直到隔了一天的中午,他才非常突然地問我,有沒有發現命案現場一些不同尋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