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莫格街凶殺案(3)(3 / 3)

杜賓在問我對此案的現場有何看法時,特別將“不同尋常的事”幾個字進行了一番強調。我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竟然覺得有種不寒而栗的感覺。

“沒有啊,我沒發現有什麼不同尋常的事,”我回答杜賓說,“我覺得現場的情形和報紙中報道的完全一樣,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特別的東西。”

杜賓開始了自己的分析,我對他的說法感到吃驚:“我卻覺得《法庭晚報》中的報道和觀點根本沒有體會其中之真味!所以,報紙上說的那些無知的觀點就不用再討論了。按照我的看法,要偵破這樁謀殺案其實並不難,外界渲染的那些難以破案的理由在我這裏正是可以破案的理由:那就是這樁謀殺案‘詭譎離奇’的特點。為什麼警方會認為本案無從著手?因為讓他們傷腦筋的是本案似乎沒有犯罪動機,不,應該說是缺乏犯下這般‘凶殘’罪行的動機,也就是說,他們無法理解凶手為什麼要這樣殘忍地殺掉被害者。

“除此之外,警方的另一個難題是:這棟房子中除了樓梯之外,再沒有其他能夠進出的出入口,但是當所有證人在聽到樓上的爭吵聲而跑到樓上之後,卻隻發現了已經慘死的愛斯巴奈雅小姐,凶手根本無影無蹤,因此他們的困惑是,凶手到底是怎麼逃跑的?除此之外,房間為什麼會這麼淩亂?愛斯巴奈雅小姐又為什麼被倒塞在煙囪孔道中?凶手為什麼這麼殘忍地淩虐了愛斯巴奈雅太太的身體?離奇又無法解釋的事並不是隻有這些,但是辦案能力出色的巴黎警方對這些問題都無法有一個合理的推測。

“以我的眼光看,在這一案件中,警方有一個非常嚴重卻也相當常見的錯誤,那就是:他們根本沒有認真思考本案的實質究竟是‘簡單而不尋常’還是‘複雜而難以理解’。要想正確地推理一件事,就必須從最根本處進行思考,不然我們隻會被一般思路所牢牢束縛而無法發現事情的真相。所以,說到本案,我們首先應該感到奇怪的並不是‘到底發生了什麼’,而是‘到底發生了什麼之前根本沒有發生過的事’。在警察眼中,這一謀殺案似乎難以偵破,但對我來說,它其實很容易偵破。也就是說,這一謀殺案我已經偵破了。”

我完全聽傻了,當杜賓告訴我他已經理清了案情時,我隻剩下了驚訝得不知道該說什麼。

“現在我在等待,”杜賓一邊往我們住所的房門望去,一邊繼續說,“我在等一個人,或許他不是那個凶殘的凶手,但他一定和這樁謀殺案脫不了幹係。當然,我希望自己的假設沒有錯誤,不然整個謎團就無法解開,整件事也難以說通。我會等這個人到這裏來,假如他沒來,這也是合理的,不用意外。但我推測他來這裏的幾率會更高些。如果他來了,那我們必須得想辦法把他留住,嗯,我有一把手槍,如果必要,我想我們應該都知道到時要做什麼吧!”

杜賓還在往下說,事實上,這更像是他在自言自語,而我則假裝鎮定地接過了杜賓遞給我的手槍,但說實話,我真是不知道現在和到時應該做什麼,或者應該這樣說,對於杜賓剛才說的那些,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真的。而杜賓,就像我前麵曾經提到過的,他那種自言自語的神態有時簡直旁若無人;盡管他好像在自言自語,盡管他的聲音並不是很高,可是他給你的感覺就像在同遠處的某人說話一樣;他空洞的眼神,從始至終都在注視著牆壁。

杜賓接著自言自語:“現在已經被公布的證詞證明,那個在眾人衝到樓上之前聽到的爭吵聲根本不是女人的聲音。因此,我們可以排除愛斯巴奈雅太太先將自己的女兒殺死然後再自殺的可能;而且要知道,愛斯巴奈雅太太也不太可能有把自己女兒強塞進煙囪中的巨大力氣。這也是我根據本案中特殊的犯罪手法而得出這樣結論的理由。愛斯巴奈雅太太的身上留下了極端讓人震驚的傷口,這充分證明其自殺的不可能性。所以,這件案子一定是一樁謀殺案,而慘無人道的凶手就是那些證人在上樓之前所聽到的正在爭吵的兩個人。你難道沒有從眾人在談到這場爭吵聲的證詞中發現一些‘不同尋常’的地方?”

我對杜賓說,從這些證詞中我發現幾乎所有證人都認同那個有著粗啞聲音的人應該是法國人的觀點,但是對於那個有著尖銳或者說是刺耳聲音的人,卻說法各異,根本不能判斷他是哪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