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可能是原因。很可能這是為什麼你喜歡我。當你發現我不過和別人一樣——”
“但你不一樣。”
“嗯。這卻是你不知道的。”
“我可以確定,那永不可能……何況,我管別人幹什麼呢?”
明娜笑出來,抱緊我。
“說得好,而且是從心裏說出來的,所以該有一個吻……如果你永遠這麼想就好了!不,不要許諾什麼,那有什麼用?吻我!”
十字架教堂鍾敲十二響,一定得告辭了。
外門當然早就關上。明娜必須下樓為我打開。在冷如地窖的走廊中我們擁抱良久。在她開門之後我未做留連,迅速出去,以免路人或晚睡的鄰居看見她。但在她要關門時,陣風把她的裙角吹到門縫間,因之我必須幫她脫身。盡管我看到對麵人行道上有個人影,此時仍不禁偷吻她一下。
從她放在走廊上的燈中發出的光將她襯托為黑影,邊緣閃光。
“再見,再見!”她小聲道,然後關門。
3
我快步前進;如一位德國抒情詩人所唱,“心中藏夢,口中含吻”。我愉快地呼吸清新的空氣;我的手杖輕扣在人行道上,而堅定的腳步聲則在空街中回響。一個男人的皮靴聲從街對麵的人行道上清晰可聞地與我同速前進,整條街隻有兩盞街燈,而且都在我這一邊,那陌生人很可能看見了剛才那柔情的一幕;我想看看他,卻模糊不清。突然他越過馬路,清喉嚨,摘一摘帽子。我吃驚地發現是斯提芬遜。
“原諒我,芬格先生,”他開始說,“在這個時辰,或許有點叫你吃驚,好像有點……好吧,何不有話直說?我在等你。”
“沒想到!那麼你一定在人行道上站了很久了。”
“和你延遲告別你未婚妻的時間一樣久……這可以表示我見你是多麼必要。”
“你太抬舉我了。你想——”
“我想跟你麵談,談與我們兩個都極為重要的事。”
“好。”
“我們可以在我熟悉的一家酒店喝杯啤酒?——那個地方我們可以不受幹擾。”,
“啤酒,當然好。”我盡可能帶著愉快而無所謂的口吻回答,盡管我的感覺是有人建議共飲鴆毒。
“我想你也讚成喝一杯好庇森或蒙肯啤酒?就我來說嘛,我再也受不了我們丹麥的啤酒了。”
“對,喝起來就像開水加了杜鬆子一樣。”
“正是!可是我們卻還引以自傲!好吧,alabonheur,像德國人說的,它還給我們帶來一些雕像。我們去‘三鴉’如何——很可能你也熟悉這個地方?”
“不熟,隻偶爾去過一兩次。”
“真的?以前我幾乎天天晚上從你剛剛出來的那扇門到那裏去。也許你知道我以前住在那裏。當然,我自己有鑰匙,因此沒有機會像你那樣得到美好的送別。說到這個,想起一句話來:‘天才永遠沒有自己門鎖的鑰匙。’聽過嗎?我發現用在丹麥的天才身上頗為得當。有一天我就見過一個我們這樣的新作家。我猜你對我們的新文學很熟悉吧,是嗎?噢,無可否認其中有不少‘時髦’的東西,但我大部分隻看法蘭西小說。好啦,我們到‘三鴉’了。他們裝了飾燈,這倒是新鮮的。你先請。”
他站到一旁,讓我先走入那裝了燈的走廊,然後帶我向左,經過一間彈子房,有五六個人穿著襯衫在打彈子——到一個無人的小間。在我們還未脫掉外套的時候,一個蒼白而非常肥胖、留著如羊腿狀鬢須的侍者出現,匆匆幫斯提芬遜脫衣。
“歡迎,教授!”他說,而為了讓人知道他對顧客的熟悉,又急急加上一句,“從丹麥來,為了畫畫,我想?”
“完全對。現在‘三鴉’情況怎麼樣啦,亨利克?”
“老樣子,教授,像以前一樣好,托福,不過從去年我們不進口波希米亞啤酒了,就是教授有時候喝的那種。嗯,另外,有一個侍者——但教授可能記得他吧?就是弗朗茲,那紅胡子的高個子——”
“很記得,他不在這裏了?”
“上個複活節在弗德列市開了一家酒店。聽說弄得不錨,但是,我說,‘一隻手上的鳥賽過——’”
“說的不錯。你一定不能離開‘三鴉’,我們沒有你不行。嗯,亨利克,我跟我的朋友談談好嗎?”
“噢,天啦,當然,教授。是要庇森的吧?”
“對,兩杯——而且——”
“加蓋子的,當然,教授。”那侍者搶先說。鞠了躬,搖一搖他腋下的餐巾,迅即走出去了。
我在一張天鵝絨的小沙發上坐下,心中因自卑感而戚然:酒店中,在一個被侍者一半當做王子一半當做同誌殷勤招待的常客邊,人總是會有這種自卑;對局外人,侍者不論如何客氣,總像多餘的施舍。何況這又是一個何等的常客!兩年沒來,招待得卻像昨晚還在!“教授”斯提芬遜顯然十分得意,伸腿,瞟一眼沙發上端的鏡子,搔一搔僵硬的小衣領上緣的頸子。
“這些侍者的記性何等驚人!”他呼道,“他竟然記得我常用加蓋子的杯子喝庇森啤酒——近乎荒唐!對,我在柏林跟一個搬運工人也有奇遇的經驗……”
為打發侍者送酒來之前的時間,他開始講一些插曲。我感到他似乎在玩弄我,如貓玩老鼠,幾乎想憤然一去了之。鄰間不斷傳來單調的計算點數的聲音。一個粗啞的聲音叫道——
我胡鬧,
你胡鬧,
都胡鬧。
侍者端酒來,立即出去。
斯提芬遜向我舉起他的大酒杯,長飲一口。
“嗯,”他開始說,“是為了——對,你抽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