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論平情之道,凡婦女有大冤大屈之事,難冤難解之情,則宜投告外家,稟公論處。在夫家之族,亦有老成明白之人,未嚐不可以調停,未嚐不可以排解,至於微嫌私怨,為父母者,亦須教女勸女,而消散之。如若女性偏橫,竟尋短見,為外家者,隻可著三五親人,帶的寶燭,往去吊告,盡哭泣之情,不許多端生事。此例一成,各鄉依樣而做,吾恐潑婦聞之,亦退縮,曰 :“我有咁 賤,就係死了,外家都唔共我出得氣,又唔累得乜出樣,我唔死咯 。”你唔死,我唔死,一年略計,天下救出一萬八千婦人。 亞孝縱子弟去姓周家,捉親家婆打後,自謂爽神。親家公遠處歸來,見如此光景,勃然大怒,曰 :“有咁樣惡法,我個新婦既死,已經傷心不了,重來毀我房屋,散我家私,將我老婆咁樣淩辱,有咁大過凶橫!佢恃拳頭在近,官府在遠麼?我就駛官府來收拾佢 。”即時請人做一張狀,立刻告官。官即發 票,出差三班總頭,一齊到屋,重重圍住,捉了亞孝個班腳色。
個個用鐵鏈鎖住頸喉,好似拖狗咁拖,拖得亞孝麵青青,一額汗口。想喊亞悌細佬來救,(佢唔做得料駛,你不用叫佢)誰知差眾人多,呼聲震地,不由分說,亂打而行。到了官門,開堂審訊,周親家即來對證,所告無差。亞孝勉強支離,胡言亂說,話 :“親家自己打爛屋宇,來誣賴我,實在冤枉難招。” 官大怒,發起威來,將各人每個重打一百。亞孝係喝令倡率,打二百板,更掌多二百嘴巴。審完,盡押入監房,後再定案。
爽神何似在公堂,打得皮開嘴又長。
鎖住頸喉拖你去,一群羊犬入監房。
官怒亞悌身居秀才,唔彈壓兄弟,任其放肆,恃惡欺人,欲將他詳革功名,將作文書,想詳上台督撫。悌聞得,心內驚慌,親身去到官門,求情乞免。縣官訪查其品度,果係品行端方,容情賞麵。亞悌歸來,去拜候親家,千認不該,萬認不是,周親家體貼亞悌情麵,是以不為催紙,此案丟開,縣官遂釋放亞孝等回家矣。亞孝不知怨悔,惡氣猶存,對人曰 :“奈得我 乜何?好之又唔辦得我乜出樣,又要放我歸來 。” 人能知錯福非輕,亞孝而今禍未清。
不肯回頭思忍讓,一家從此起刀兵。
亞悌聞之,歎曰 :“禍未了也,尚有甚焉,此後更難勸矣。” 未幾而亞悌之母死,亞孝約亞忠、亞信唔來守喪,唔來著服。及送棺出葬,亞孝攔住,不許庶母葬於先父之旁,罵亞悌曰:“你老母係何等樣人呀?而敢葬在我父墳旁之右,唔做得!
唔做得!快的搬遷,不許葬此!”
嫡母死,為庶母之子者,著三年服;庶母死,為嫡母之子者,應著一年服,此通行禮也。今亞孝不為庶母守喪,是無禮矣。詩經曰:人而無禮,不死何為?
亞孝又以庶母卑賤,不能葬父之旁,何以你父生時,能與庶母同床共枕也?亞孝不識人,非止眼盲,而且心盲矣。
亞悌另尋一處地方,埋葬結塚。又一年,而亞孝之妻死,亞悌招亞仁、亞義同去盡禮,仁、義曰 :“我前者老母死,佢都唔 來著服,今佢老婆死,我要共佢守喪,我有咁蠢才咁下作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