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生魂遊地獄 (2)(1 / 3)

第三章 生魂遊地獄 (2)

”又行數十步,問何以有袈裟 堆棄於旁,青衣人曰 :“此犯好之僧尼也。佛門破戒,罪加常 人三等。以其借佛修之名,恣淫邪之樂也 。”蘭吉曰:“僧尼 中亦有好人品者 。”青衣人曰:“其好者或上升天堂,或托生 善地。其不好者,或為餓鬼,或作畜生者亦有之 。” 再深入一重,轉過一個曲處,見無數婦女,赤身露體,隻有一小幅薄布僅僅遮羞,其餘裙釵衣履,堆置一處。牛頭獄卒執住女人,個把頭發拖入磨心,磨口大約尺五六寸之間,可容一個人身落內。婦人悲啼苦哭,大喊救命,皆苦苦扳緊磨腳,唔肯上磨盤。獄卒盡力一抽,將婦人頭放落磨內,兩腳向天,兩獄卒亂推亂轉,淒慘之形目不忍見。又提婦人落碓砍內。碓口約有四尺之餘。婦人大哭,亦不肯落,推倒在地,叫苦聲嘶。

兩個獄卒一人抽頭,一人抽腳,抬落碓砍之內,隻有五寸之布橫束腰下遮羞,亦係赤身露足。大碓舂落,舂一聲叫苦數聲,手亂搖腳亂動,而血肉花飛。蘭吉向轉麵而行,便問 :“何以婦人要受此苦?本來婦人情性溫柔,不好不惡,並無為非作歹、恃勢行凶,何故受此極刑?有不可解 。”青衣人曰:“世間婦 女,其賢良者,好處皆知。其不善者,罪有不覺,有憎嫌丈夫娶妾而願絕香煙,憎恨男子養親而偏為刻薄,減翁姑之衣食,薄叔伯之親情,親友成疏,恩將仇報,助丈夫之罪孽,累後代之衰微。此等婦女,王法所不及誅,家法所不能治,惟地獄一道,可以勾消。又有串引為好,專行拐騙者,其罪更當何等也!”

又引至第五層,見數十大灶,見猛火烘烘,油湯滾滾,熱氣騰騰。近而視之,無數人形,隨湯起倒,或嗟或泣,或沉或浮,骨肉將黴爛。問犯此者何等人物,青衣答曰:“多是世上之土豪土棍也 。”問何以能作淒楚聲,能知痛苦也?答曰:“ 世上以肉身為至親至真,所以有補氣補血、補皮補肉而不肯補魂氣之清靈。人之能曉飲、曉食、曉行、曉走者,魂也,能穿天入地、受苦受樂者,魂也。若失其魂,則肉身不能飲食矣,不能行走矣。無論骨化形消,終歸無用,即全屍具在,有口不能言,有耳不能聞,有手不能動,有足不能行,問之不知,打之不痛,是生前知痛者,魂在身也,既死不知痛者,魂離身也。

到此時,肉身不能行走,魂影能任其去來,肉身不能食飯,魂影能鑒香煙,肉身不曉出聲,而夜靜曾聞鬼叫,死肉不知痛,而靈魂能知痛。今者靈魂既落陰間矣,是煎者煎其魂,煮者煮其魂,鞭其魂,打其魂,其魂既靈,靈者醒也,所以有謂之死肉,未有謂之死魂,有謂之爛肉,未有謂之爛魂。(議論風生,句句透徹,此鬼三寸舌吐出蓮花)不能死則常生,不能爛則常存,所以肉身雖死,而魂又托生別處矣,煮之不爛而魂依然知痛矣。你不觀之古人麼?古有來身成仁者,既謂之殺則身一處,頭一處矣,世但知有無頭之鬼,而不知有無頭之神。

忠臣孝子,義夫節婦,每有不避患難,白刃當前而赴死者,既被殺矣,豈做了菩薩尚係有身而無頭者麼?可知肉身之頭可斷,而魂影之頭不可斷也。肉身之身,斷而不能續,魂影之身,離而可複合也,如抽刀割煙,如牽絲界水。(譬喻十分精當,清楚玲瓏如利刀削藕)若非如此,則地獄中有抽腸割舌之案,受苦既滿,將靈魂發他轉世,而遂舌不知味,腹不知飽麼?”丁蘭吉跳起拍掌曰 :“好議論!好道理!無怪尊駕係前世讀書來也。既爽 我心胸,大開我眼界,所謂與君半日話,勝讀十年書。我庸夫咯!”青衣人曰:“十八層地獄,你未有看得一半,駛乜唔快回家呀?我帶你去看第六層 。”蘭吉不願行,青衣人苦苦牽手 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