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酷暑難當。
法庭裏依然擠滿了前來旁聽的人。敵我雙方都隻穿著一件襯衫,分別坐在法庭的左右兩側。還有許多人沒能擠進法庭裏,隻能坐在法庭外的草地上,通過擴音器聽法庭內的情況。
像往常一樣,庭審從祈禱開始。
陪審員宣誓。傑特利在首次開庭到周六的這段時間裏,發表過言論,認為被告有罪。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風波,原告被告雙方隻得重新對他進行質詢,然而傑特利始終否定這一事實。正午時分,終於進入了原定議程。
第二、第三天的庭審主要圍繞著法律手續問題,辯護人的辯論猶如暴風雨一般。“進口”辯護人對田納西州的獨特庭審程序不是很習慣,事態越發混亂。斯圖爾特檢察長朗讀起訴理由之後,被告方的尼爾辯護人起身,宣稱起訴理由無效。他認為“反進化論法”從根本上就是違反州與中央憲法精神的,亦即該法規根本無效。他以巴特拉案為例,說道:“這項法案隻考慮到了一部分與教會相關之人的利益,卻無視憲法中有關學校的規定。”
田納西州這邊覺得事情不妙,狼狽不堪,立刻要求審判長下令,讓陪審員先退庭一段時間。
達勞:我堅決反對讓陪審團退庭!
斯圖爾特:你反不反對與我何幹?我是直接向審判長提出的要求。審判長,請下令吧!
尼爾:請說明理由。陪審員要根據法律與事實作出判決。我們之間的辯論也是他們判斷的依據之一,必須要讓他們好好看看。
斯圖爾特:你身為被告的辯護人,並沒有為被告的無罪辯護,反而追究起州法律的有效與否。陪審團完全沒必要聽你說的話,因為你說的話完全沒有價值。所以我要求法庭讓陪審團退庭。
尼爾:我的這些話就是對陪審員說的,而且我也有權利在陪審團麵前說這些話。判斷法律有效與否的,也是這些陪審員—我先說好,陪審員要是退庭了,那我也不說了。他們一出來,我就會繼續說。你們要求退庭,我就閉嘴,就是這麼簡單。
斯圖爾特:這不是陪審員該聽的事。他們聽你說這些廢話又有什麼用?
尼爾:陪審員有權聽到辯論的全過程。而且,陪審員為什麼就不能聽我的發言呢?下判決的,不正是這些陪審員嗎?
斯圖爾特:沒錯,下判決的是陪審員,所以他們不能被你的歪理所迷惑!審判長!快讓陪審團退庭!
尼爾:一派胡言!陪審員該依據法律與事實……斯圖爾特: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審判長:若陪審團不在,法庭氣氛也會輕鬆些吧!達勞:我們隻會更擔心!審判長:我命令陪審團暫時退庭。
尼爾認為“反進化論法”違背憲法,沒有法律效力,從根本上否定了這場訴訟,被告方的海斯律師也起身重複了一遍。而州政府這邊的領袖麥肯錫“將軍”則說“那些跟外國人一樣的城裏律師”跑到田納西,還“對我們田納西州的法律說三道四”,讓他很不愉快。辯論至此脫離了法律,上升到了個人情感的層麵上。被告方的馬龍律師拿出了吵架的架勢。
這時,審判長竟安慰道:“麥肯錫將軍沒有不高興,他絕無惡意。”然而,審判長的安慰並無任何效果。拉爾斯頓審判長繼續說道:“從紐約以及其他州遠道而來的各位紳士,我有一件事要提醒你們。”眾人立刻安靜了下來。“各位,請你們不要忘記你們是來做客的。我們把你們當客人來對待,給了你們與其他律師一樣的特權,請你們切記。”審判長的意思是,你們是來做客的,就老老實實地做客,不要跑到人家的地盤上,對人家的法律說三道四。不愧是審判長,說出來的話就是有邏輯。
然而,無賴的“紐約紳士”馬龍立刻對這段親切的忠告提出反駁:“我倒想提醒提醒審判長。我們是作為辯護人來到這裏的,不是來這裏做客的客人!”
太不像話了,真是太無禮了!寬容的審判長隻得苦笑。
麥肯錫“將軍”又囉唆了好一會兒。一個下午就這樣過去了。期間,“紐約來的客人們”偶爾會掀起一陣小高潮,可是庭審卻沒什麼實質性的進展。不愧是圍繞“進化論”的審判,照這個進度來看,這場審判恐怕要進行幾個世紀之久。
最後,達勞發表總結,結束了一天的庭審。他強調學校教授近代生物學的基礎,也就是達爾文的進化論,並沒有任何危害。
當然,這對受過一些教育的知識分子來說,簡直是常識中的常識,哪知卻引起了大部分旁聽人的憎惡與反感—甚至是戰栗。他們居然支持與《創世記》矛盾的異端學說!這些“邪惡的紐約律師”居然不怕天譴!太可怕了!
庭審第三天。激烈的爭論取代祈禱,拉開了庭審的帷幕。
審判長:斯特裏布林牧師,請開始祈禱。斯特裏布林牧師:願上帝保佑,引導這些迷途羔羊……達勞:審判長,陪審團入庭之前,我有一事抗議。
審判長:你要抗議什麼?請簡要闡述你的意見。
達勞:我反對祈禱!
審判長:什麼?你說什麼?達勞:我反對祈禱!斯圖爾特警司:什麼!你反對神聖的祈禱……審判長:你要反對的就是這個?達勞:對,我對庭審開始前的祈禱表示強烈反對。而且在反對成立之前,我希望您讓陪審團暫緩入庭。斯圖爾特:這又是什麼意思?審判長:達勞先生好像對庭審前的祈禱有些意見,而且你尤其反對在陪審團麵前進行祈禱,是吧?達勞:在這種情況下,祈禱很容易引起陪審團對被告的厭惡情緒,有失公正。斯圖爾特:我真是聽不下去了,你在胡說什麼!被告的辯護人都是些疑神論者……馬龍:你說什麼!疑神論者?我並不懷疑神。況且,神這個概念又不是你們田納西人發明的……於是,這場辯論一發不可收拾。然而,這就是這場圍繞著“進化論”的審判的有趣之處。筆者將進一步詳細敘述當時的場景。
《創世記》第一章第二十節:“神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麵以上,天空之中。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神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
而第六天可不得了—“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還有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麵,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還有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它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原來所有的動植物,包括我們人類,都是這麼造出來的,真是輕而易舉。
然而,進化論卻與《聖經》大相徑庭。達爾文聲稱,人類是從細菌開始,漸漸進化成猴子(現在“猴子”已經成了滑稽的代名詞了)。這簡直就是汙蔑了全智全能的神,完全否定了神的功績,侮辱了所有人!居然有人敢在學校裏教這種異端邪說!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田納西州的“反進化論法”應運而生。
司考普斯故意觸犯法律,向這項法案發起挑戰,這才導致了這個“司考普斯事件”。
庭審第三天,被告方對庭審開始前的祈禱提出抗議。
被告辯護人馬龍聲稱,庭審中的祈禱是“一種惡意的宣傳,營造出一種對科學的仇視心理”,必須立刻停止。而控方卻提出了完全相反的意見,雙方爭執不下。最後,審判長還是否定了馬龍的抗議,堅持讓斯特裏布林牧師進行祈禱。
被告方憤怒不已,堅持不肯祈禱,並且對速記員說,從今以後,每次進行祈禱時,被告方都不會參加,請他將這件事寫進庭審記錄中。審判長宣布休庭至下午一點。這段時間裏,審判長拉爾斯頓警司要負責撰寫駁回被告方抗議的意見書。當天下午的庭審也沒有任何進展。不過,在庭審過程中,有過兩個小高潮。
海斯:在審判長就祈禱問題下判決之前,我先朗讀一下我方提出的請願書:“以下各個著名宗教團體教會、猶太教代表宣布,隻要李郡地方法院不廢除庭審開始前進行的祈禱習慣……”
斯圖爾特警司:審判長,請等一下,不能讓他
念這種東西,那是違法的。海斯:可斯圖爾特先生……斯圖爾特:這不是隨隨便便的討論會,沒工夫討論這些。有關祈禱的問題,審判長已經作出判決了。海斯:朗讀一下宗教團體的請願書有什麼問題嗎?你們不是經常用宗教來打壓我們嗎?
斯圖爾特:現在輪到我說話,請你閉嘴!
海斯:審判長,我可以繼續念吧?
斯圖爾特:和審判長說話的是我!
審判長:斯圖爾特先生,怎麼了?
斯圖爾特:海斯“上校”拿出來的請願書明顯
是違法的。我將用我的所有權利,堅定地抗議!審判長:我們先聽他說說吧。海斯先生,繼續念。
海斯宣讀了由兩位一位論派。教會、一位猶太教博士以及兩位工會教會的牧師簽名的請願書。其主要內容是:在庭審開始之前進行祈禱,有將宗教與法律混為一談的嫌疑,這樣會導致法官、陪審員與一般聽眾對進化論產生反感,使審判失去其公正性。本該站在州政府這邊的牧師們竟然發表了這種意見,州政府狼狽不堪。經過調查後,他們發現消息已經傳到了田納西州之外,反祈禱運動在各地進行得如火如荼。
祈禱問題又掀起了一場風波。
如果是政教合一的時代,庭審從祈禱開始也沒什麼問題,可是這件事卻發生在美國。看來美國這個國家骨子裏還留著一些封建殘餘。
當天,警司與審判長留住了所有州外來的特派記者,“到底是誰把祈禱問題泄露出去的?”—他們想要查清究竟誰是“犯人”。
《聖路易斯·斯塔報》的報道寫得最為露骨。記者們自發組織了一個委員會,負責研究“審判與祈禱”的問題。
。 基督教的一派。反對三位一體論,主張上帝隻有一位,否定耶穌基督的神性。
《聖經》與進化論、耶穌與達爾文的爭論還在繼續。
這場發生在一九二五年的審判,至今讓人記憶猶新。
筆者從一九三二年九月九日的《東京每日新聞》上看到了一條耐人尋味的消息—“趣味科學”專欄上有一篇題為“嬰兒的特技”的報道。
人類的祖先是猿。剛出生一個月的嬰兒,能雙手抓住橫木吊在空中。美國博物館的格雷戈裏博士聲稱,嬰兒的這種特異功能,是猿猴祖先流傳下來的。母猴子在樹枝與樹枝之間移動的時候,沒有多餘的手抱小猴子。小猴為了不掉下去,必須緊緊抓住母猴子。嬰兒的腳趾還能做出成年人不能完成的動作,這也是猿猴祖先留下的痕跡。
這也是一篇無視《聖經·創世記》的言論。要是田納西州人看到這篇報道,肯定會派一隊警察把報道的作者抓起來,用“反進化論法”判他個死刑吧!
當然,也有讚成祈禱的牧師團出現。戴頓鎮牧師協會就是其中之一。在這個團體的支持下,從第二天開始,查爾斯·弗朗西斯·帕塔博士開始負責法庭的祈禱工作。第二天,正當這位帕塔博士準備開始祈禱時,被告方的尼爾律師再次提出抗議。控方也給予反擊,同樣的辯論再次開始。斯圖爾特警司收回了前一天的那句“請你閉嘴”,並向海斯律師道歉。海斯也接受了他的道歉;而尼爾律師提出讓斯圖爾特收回“疑神論者”的言論,他沒有答應。
七月十五日炎熱異常,人們的熱情也攀上了一個新的高峰。
特派記者委員長比米史記者對這場“法庭內祈禱問題”大肆報道。為了解決這場鬧劇,他讓《國際新聞服務報》的威廉·K。哈奇森背了黑鍋,當時必須有人負起責任來。不過,哈奇森隻是被審判長罵了兩句而已。
接著,一位名叫塔姆森的陪審員站起身來,說法庭裏實在太熱了,要求增加四五台電風扇。麥肯錫“將軍”立刻表示同意。他們還真夠悠閑的。
被告方的馬龍律師起立,聲稱州不僅要證明司考普斯教過進化論,還要證明進化論與《聖經》相矛盾,否則這場審判根本不能成立。大家想必都明白,他的目的是證明基督教與科學之間並不存在爭議點。他說得一點兒都沒錯。然而,州政府卻避開鋒芒,傳喚第一位證人上庭。證人是戴頓鎮的督學官懷特先生。他作證說,司考普斯是位好老師,他使用的教科書是漢塔編寫的《初級生物學》,這也是田納西州教科書委員會承認的教科書。情況對控方很不利。
第二位證人則是司考普斯老師的一位學生,十四歲的霍華德·摩根。聽上去像是個富家子弟的名字。
摩根作證說,老師在上課的時候曾經說過這段話:“地球原來很熱,沒有任何生物存在。之後,地球漸漸冷了下來,有了海與陸地。海裏出現了海草和單細胞動物。這些生物漸漸變大,有些還上了陸地,最終進化成了人類。”
然而,霍華德還畫蛇添足地說,司考普斯先生跟他們說,人類是哺乳動物。這是一句大廢話,然而對控方來說,人類根本不是哺乳動物。
這場發生在二十世紀的鬧劇,不趁早寫下來,一定會被人們忘卻,所以筆者會盡量詳細敘述這件事。十年後、二十年後,這份記錄一定會更有價值。
達勞:司考普斯先生有沒有說過“人是貓變的”?霍華德:他說人類有理性和意誌,而其他動物沒有。
達勞:我對這一區別略有疑問。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理性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就不會發生這場庭審了。那司考普斯老師有沒有說,哺乳動物就是狗、猴子、馬、大象、鯨魚之類的動物?
霍華德:鯨魚?我不知道,我都沒見過鯨魚。達勞:小鯨魚是喝奶長大的,你沒見過嗎?霍華德:沒有。達勞:老師還說過什麼離經叛道的話嗎?霍華德:沒有了。
達勞:他說地球原來是個充滿液體的星球,是
不是?
霍華德:是的。達勞:然後地球一點點冷卻,露出了土地,長出了植物,是這樣嗎?霍華德:是的。達勞:生命最初起源於海洋……霍華德:是的,他就是這麼說的。達勞:接著海洋裏的動物走上了陸地,是嗎?霍華德:是的,老師也是這麼說的。達勞:最後,就進化出了最高級的有機體,也就是我們人類。是嗎?霍華德:是的,就是這樣。達勞:老師這麼說的時候,你們有沒有覺得受到了侮辱?有沒有覺得人是從動物進化來的這件事,傷害了你們的感情……霍華德:沒有,怎麼會呢,這畢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達勞:很好,我要問的就是這些。
另一位學生,十七歲的哈雷·謝爾頓也接受了同樣的訊問。他作證說,自己在上了司考普斯先生的課之後,每個禮拜天還是會去教堂做禮拜,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這讓控方狼狽不堪。
接著,學校門口的藥店老板—藥劑師F。E。羅賓遜出庭作證。他的店裏還賣文具和教科書。他在過去七年裏,一直在出售那本“罪大惡極”的教科書。可他不僅是學校的委員之一,還是教會的成員呢。難道說,這位店主還有雙重人格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