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五年七月十日,田納西州第十八刑事法庭對違反“反進化論法”的約翰·塔馬斯·司考普斯進行公開審判,審判長為J。T。拉爾斯頓。
美國的七月炎熱異常,一九二五年七月也是如此,位於美國南部的田納西州就更不用說了。李郡戴頓鎮是一座鄉下小城,此時這裏正掀起一股殺意的旋渦。天氣炎熱,當地人們的熱情更高。戴頓鎮上的李郡法院內外擠滿了人,比審判那位殘忍掐死數百名英國人的印度“黑洞”時還要熱鬧。戴頓鎮燃燒著一股偏見與無知的火焰,太陽的熱度根本無法與之相比。
這位司考普斯犯了“反進化論法”—州議會於同年春天的三月二十一日通過了這項法案,隨即生效。法案全文如下:
田納西州州議會決議如下:
本州所有大學、中學、女校、小學及各種公立、私立學校的所有教師與講師,包括各種以教授知識為目的的教室中,一律不許教授違反《聖經》教義的內容。禁止一切聲稱人類是由低等動物進化而成的言論。
田納西州的所有學校,無論是否接受州教育經費的補助,都應遵守此項法案。
有點常識的人,可能都無法理解這項法案的精神。不過隻要看個兩三遍,應該就能明白了。說白了就是:“田納西州的各類學校都不許教授進化論,因為它違反了《聖經·創世記》中所講的內容。如果有老師敢教進化論,後果自負!”
筆者再重複一次,此事可不是發生在一七二五年或一八二五年,而是一九二五年的美國田納西州通過的法律!人們為什麼要製定這項法規呢?提出這項可笑至極的法規的,是一個叫約翰 ·華盛頓·巴特拉的百姓議員。說他是百姓,並不是諷刺他,他的確是當地的一位農民。他的職業我們暫且不論。這項法案產生糾紛之後,他在各大報紙上刊登了如下聲明:“我沒想到自己提出的‘反進化論法’竟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但這項法規是必要的。而且,為了保護所有人,必須通過這項法規。”
不愧是約翰·華盛頓·巴特拉,發表的聲明也很簡潔。
他繼續說道:“我認為我沒錯,我甚至覺得這項法規兩年前就該通過了。早在我進入州議會之前,他們就該製定這項法規。我提出這項法規時,對進化論一無所知,隻是從報紙上看到那些少年少女上完課回來就對父母說《聖經》是一派胡言。我覺得這樣很不好,一定要采取些措施。納什維爾市—田納西州 —的牧師W。J。馬雷先生每個月會來拉斐特鎮的教堂作一次演說,他也認為應該禁止學校教授進化論。因為進化論假借科學研究之名,通過學生攻擊宗教,是一種極危險的思想。我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就在議會上提出了這項法案。法案通過後,我心想以後田納西再也不會有人提進化論了,就此放心不少。”
最後那句話,正體現了喜歡亂造法律的美國人的有趣心理。就是這種心理,造就了中央憲法第十八項修正案—禁酒法令。有關美國的禁酒法令的奇聞異事數不勝數,而關於田納西州的“反進化論法”也發生過一件怪事。筆者堅信,這件事的確有詳細敘述的必要。至少,這是現代社會中最荒誕無稽的一場審判。
要是進化論就這麼絕種了,九泉之下的達爾文也隻能苦笑了。然而好事多磨!在戴頓鎮有一位老書生,他看這項法規不太順眼,認為它不符合合眾國憲法的精神。他想要抗爭到底,於是異想天開起來,這才引發了這場莫名其妙的官司。真是個多管閑事的老爺爺!
這就是“司考普斯事件”,也就是圍繞著神、人、猿的一場神奇審判的開端。
這位想要公然挑戰神聖的新州法“反進化論法”的“危險思想家”,就是戴頓鎮的喬治·拉普利博士。他的祖先是在法國領導了一場宗教革命,最後逃來美國的,看來他的骨子裏還是繼承了祖先的叛逆,他竟敢公然對抗剛生效的法律。
他首先對這項法規的精神進行了調查,並思考戰術。他有一個朋友叫司考普斯。司考普斯是他在大學裏的學生,現在在戴頓市當高中老師。喬治在司考普斯使用的生物學教科書裏,發現了與“州法”精神相抵觸的內容。拉普利博士喜出望外,他與司考普斯商量之後,決定做一個“實驗”,看看在法庭上到底能不能推翻“反進化論法”。“美國自由市民聯合會”會負擔被告方的費用,博士在那裏有個熟人。可是這樣一來必須要有人成為被告才行。無可奈何之下,拉普利博士隻能起訴司考普斯。
“有人在教進化論!”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司考普斯果然在課堂上傳授進化論入門知識。他立刻被逮捕審問。“為什麼不能教進化論?你們覺得我有罪,就告我好了!”他居然對警方這樣說道。於是,預審陪審員將他告上法庭。田納西州對約翰·塔馬斯·司考普斯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罪名正是“違規教授進化論”。戴頓鎮隻是個鄉間小城,但這件事竟然成了世界規模的一場鬧劇。
這種荒誕的審判,簡直就是為炎炎夏日下的居民們設計的。居民們拿出十二萬分的熱情前往旁聽。此案於七月十日開庭。
那天同樣異常炎熱。
開庭之初,本案就引起了廣泛關注。畢竟,當時進化論已經得到普及,可法律居然禁止老師教授這種常識,這本就是件怪事。況且夏天是正缺新聞的時候,就發生了這件事,這可讓報社的編輯們樂開了花。司考普斯前往紐約,去自由市民聯盟的總部與律師討論有關事宜。對方發現司考普斯是位優秀的青年,更是拿出全力支持他。他剛從大學畢業,年僅二十四歲。他以身試法,嚐試抵抗法律,拿出了十二分的幹勁。然而,又有一位大人物加入了這場鬥爭,他就是威廉·傑寧格·布萊恩。他可是老牌反動派政治家。他曾經來過日本,與大隈重信 。拍過一張合照。不用說,這位布萊恩先生,自然是站在控方的立場上。他之所以自告奮勇地幫助警司,是因為他所在的佛羅裏達州也通過了“反進化論法”,而且這一法案正是由他提出的。他認為田納西州的法案,也是受到了他提出的法案的影響。也就是說,布萊恩正是“反進化論法”的開山鼻祖。有人要反對他的法案,他自然不能坐視不理。布萊恩就像是鄉下政客的保護傘一般,擅長利用群眾心理。城裏的知識分子隻要聽到布萊恩的名字,就會不由得露出苦笑的表情。對於進步的自由思想家們來說,布萊。 日本著名政治家。
恩的加入,讓他們變成了看到紅布的公牛,豈能坐視不理。首先,紐約的克萊昂斯·達勞就采取了行動,他可是美國最好的刑事辯護人兼社會學家。紐約司法界鼎鼎大名的杜德利·菲爾德·馬龍也提出要無償幫被告司考普斯辯護。
被告方的陣容有達勞、W。M。塔姆森、杜德利·菲爾德·馬龍、阿瑟·加菲爾德·海斯及來自李郡的約翰·R。尼爾。
控方則由布萊恩父子帶頭,檢察長A。T。斯圖爾特、戴頓鎮的本·麥肯錫“將軍”—這裏的“將軍”隻是個昵稱,美國南部地區經常將名門望族的長老稱為“長老”或“上校”,當事人當然也很滿意—除此之外還有“將軍”的兒子小麥肯錫、希克斯兄弟、郡警司J。T。麥肯錫。看來麥肯錫是田納西的旺族,竟然會有這麼多姓麥肯錫的。
J。T。拉爾斯頓為審判長。
這是一場緊急特殊的審判。為此,原本冷冷清清的小鎮,突然被興奮的旋風所包圍。這條消息立刻傳到了全國各地。田納西州的李郡戴頓鎮,這個原本默默無名的小鎮,突然出現在了全國各大報紙的頭版頭條上。記者們紛紛南下,前往采訪。本不寬敞的李郡法院裏,擠滿了各大報紙的特派員、海外記者、攝影師、紀錄片拍攝隊、各個雜誌的特約撰稿人、作家、畫素描的漫畫家。走廊裏也擠滿了人。本來天氣就熱,人一多,就更熱了,穿著正裝的布萊恩老先生都隻得脫下上衣。有人還拍到他舉著一把椰樹葉子做成的蒲扇扇風呢!
而被告的辯護人達勞也脫下了上衣,露出藍色的褲子,引起一場騷動。被告司考普斯則把上衣卷到胸口,雙手的袖子也卷了起來。兩軍對峙,一觸即發。
來吧!雙方都擺出了開戰的架勢。
審判從祈禱開始。紐約來的律師們從沒見過這架勢。祈禱結束之後,令人憎惡的危險思想進化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終於要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惡人”司考普斯終於站上了被告席。“這人的膽子怎麼這麼大!”“他果然長著一張可怕的臉!太不要臉了!居然還鎮定自若地環視四周呢!”旁聽席上的人們竊竊私語。
書記官起身朗讀起訴事實。預審陪審員認定事實無異。
審判長大聲朗讀“反進化論法”—見第一章—與《聖經·舊約·創世記》第一章的內容。
“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麵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空氣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神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
簡直沒完沒了。
起訴事實終於說完了,接下來就輪到田納西州和“擅自教授進化論而被舉報”的約翰·塔馬斯·司考普斯的一場辯論。證人、參考人、生物學者均被傳喚。被告人的辯護人達勞向州政府要求,為了保證被告的利益,必須同意被告傳喚各類科學家上庭。州檢察長斯圖爾特表示,強烈反對生物學家參與這場審判。然而法庭還是同意另加考慮,在下周一之前得出最後的結論。開庭第一天是周五。
本案采取陪審製。
然而選定陪審員也是一樁苦差事。一個陪審團需要提出三位候選人,每位候選人都要接受法定的質詢,吉姆·萊利也是其中的一員。我們以他為例,看看其他陪審員究竟有多麼無知。
萊利起身宣誓,審判長開始按照製度對他提問,拉爾斯頓警司代表田納西州,向這位吉姆·萊利—一位當地的農民—提問。以下就是那段嚴肅的一問一答。
問:萊利先生,請問你是否是李郡的常住居
民?是否是自由保有財產的所有人?答:是的。問:你與本案的警司沃爾特·懷特,以及被告約翰·塔馬斯·司考普斯是否有血緣關係或姻親關係?答:哪兒會有啊?問:很好。你對被告有罪與否,是否已有成見?對此是否發表過自己的意見?答:怎麼會有啊?你問俺的問題,俺都聽不懂。問:也就是說你對本案沒有既成的概念?答:啥?問:哎呀,這位陪審員實在是太難得了,太理想了。也就是說,你對本案的情況一無所知!答:俺隻知道被告肯定是幹了壞事。問:也就是說你隻是聽說過傳聞是吧?答:是的。問:你沒有向周圍的人打聽過本案的詳細情況吧?
答:誰會去問啊?
問:你是否會虛心坐在陪審席上,純粹依據法
律與事實根據,不夾雜任何成見,對原告、被告作出公正的裁決?
答:哦,當然可以。
審判長:我宣布吉姆·萊利符合陪審員資格。
麥肯錫“將軍”:喂,上校!這個人就交給你了!
以上就是州政府對吉姆·萊利的質詢。從形式上來講,為了公平起見,現在輪到被告方對他進行質詢。隻有雙方都認可的人才能成為陪審員。滑稽的是,庭審過程中,麥肯錫“將軍”竟把辯方律師達勞戲稱為“上校”。於是,庭審分成了“將軍派”和“上校派”兩邊。南方小鎮的人們隻要看到名人,都會把對方稱為“上校”,從紐約來的世界著名律師自然更是“上校”—這些,其實都無所謂。控方其實沒必要深究陪審員的來曆與人品,因為在田納西州李郡附近居住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反對自由思想和現代主義的虔誠信徒,思想頑固無比,隻要讓這些人坐上陪審席,州政府就一定能達到目的。
的確,法庭內的人們從一開始就對被告充滿厭惡,紛紛拿出吵架的架勢。尤其是布萊恩老先生,更認為“進化論就是扯淡!一切生命都是神創造的……”對他們來說,《聖經》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就藝術層麵來說,《聖經》確實是古往今來最虛無縹緲的玄幻作品,但該作品竟被布萊恩這種人用作政治道具,愚弄無知百姓,時代簡直退回了十四五世紀。就是這種思想,導致了這場鬧劇。克萊昂斯·達勞“上校”負責調查吉姆·萊利是否適合當陪審員。
問:萊利先生,你是位農民吧?答:是的,俺就是一個老百姓。問:請問你住在離戴頓鎮多遠的地方?答:啊,就在城外不遠,一下坡,找個人問問“萊利家在哪兒”就知道了。問:你住在李郡戴頓鎮。哦,你住在這兒多久了?答:好久好久啦。問:你認識司考普斯先生嗎?答:認識是認識……問:你們見過很多次嗎?答:沒有沒有,就見過一次。問:你是教會的一分子嗎?答:你這是什麼問題!哪兒有人不去教堂的啊?問:你去的是哪家教堂?答:洗禮教堂。問:也就是說你一直是那裏的會員是吧?答:是的。
問:你知道什麼是“進化論”嗎?
答:不知道。
問:你聽說過“進化論”這個詞嗎?答:沒聽過。問:你知道“進化論”講的是什麼嗎?答:俺都說了不知道了。問:你對“進化論”有什麼意見嗎?比如偏見之類的。總不可能既不討厭又不喜歡吧。萊利先生,你覺得“進化論”是一派胡言嗎?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你明白“偏見”的意思吧?如果不明白,我換個更簡單的詞如何?
答:俺沒有什麼“偏見”。問:你知道被告司考普斯先生是因為教授“進化論”而被起訴的吧?答:是啊,俺聽說了。問:你對此有何意見?你覺得他做錯了嗎?答:俺隻是認識他而已,在半路上見到他說不定都認不出來。俺隻見過他一次。問:請你正麵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你知道他要教授進化論,你一定會反對的吧?答:什麼反對不反對的,俺連進化論是啥都不知道,怎麼反對啊?問:總之,你覺不覺得進化論是歪門邪道?
答:俺沒學過,當然不知道了。
問:你就沒有從別人那裏聽說過嗎?
答:沒有。誰會說這些啊?問:在教會就沒有關於反對進化論的演講嗎?答:沒有。問:那你有沒有聽過布萊恩先生的反進化論演講?答:沒聽過啊。問:那你有沒有看過布萊恩先生的著作?答:俺是文盲,看不懂。問:不認字?沒看過布萊恩的著作?你的運氣實在是太好了!那麼你能成為一位公平公正的陪審員嗎?答:沒當怎麼知道!問:那你願意當陪審員嗎?答:當當也成。審判長:州政府這邊還有什麼意見嗎?麥肯錫將軍:請坐,萊利先生。審判長:萊利先生,請坐吧。
於是這位能力超群的吉姆·萊利也成了一位光榮的陪審員。
在審查第五位候補陪審員L。R。傑特利時,被告方企圖證明進化論學說與《聖經》之間的爭論是荒誕無稽的,不斷誘導質詢往他們想要的方向進行。
達勞:你認為《聖經》上有關人類起源的記述,與進化論是完全對立的嗎?你對這個問題有什麼意見嗎?
傑特利:有。達勞:審判長!我決不相信有人研究了進化論之後,會認為進化論與《聖經》相矛盾。拉爾斯頓警司:我就料到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達勞:請大家不要認定《聖經》跟進化論矛盾。
拉爾斯頓警司:大家才剛剛坐下,謝謝忠告。
十二位陪審員的人選終於定了下來,包括六位洗禮教會教徒、四位衛理公會教徒、一位基督使徒教會教徒和一位無宗教人士。其中有十個是農民,還有一個搬運工頭和一個大地主。
審判的第一天就這樣結束了。控辯雙方寒暄幾句之後,審判延至周末。這場騷動在雙休日達到了頂點,戴頓鎮上上下下都在討論這件事,熱火朝天。雙方都在報上發表聲明,宣傳混戰,流言四起。布萊恩老先生還在兩個地方進行了自己最擅長的演講。整個鎮子都殺紅了眼,比選總統的時候還要激烈。
戴頓鎮北部的衛理公會牧師霍華德·G。巴德從紐約請來了著名的查爾斯·弗朗西斯·帕塔牧師,來代替自己進行周日禮拜。然而,帕塔牧師是個會擅自解釋《聖經》的問題神學家,普通教會人士都把他視為眼中釘。巴德先生隻是覺得從不同角度思考《聖經》可能會給其他牧師帶來一定啟示,並未把問題看得太重。而那些反對進化論的教會人士卻把這位有自由主義傾向的牧師一並罵了進去。一位女信徒激動之餘,衝去巴德牧師的家,威脅他說:“如果你敢讓那個紐約瘋子來宣講,我就把整個教堂炸了!”好事者們還將巴德牧師和帕塔牧師的住處圍了個水泄不通,不斷大聲抗議。巴德牧師立刻辭去牧師職務,發表聲明說今後將在言論自由的領域進行活動。總之,人們都有些不正常了。換作一兩百年前,這種事倒也常見。然而,就像筆者多次強調的那樣,事情發生在一九二五年的美國。其實,美國隻是擅長製作便宜方便的產品,在知識方麵其實是很落後的。從司考普斯事件來看,就不難發現美國市民有多愚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