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你看到的情況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幾圈,在死屍旁邊跪了下來,之後又走過去推推廚房的門,後來——”
聽到這裏約翰·欒斯突然又跳了起來,滿臉驚懼,眼中露出懷疑的神色。他大聲說道:“當時你躲在什麼地方,竟然看得一清二楚?我看,這些事都不是你應該知道的。”
福爾摩斯笑了,拿出他的名片,隔著桌子丟給這位警察看。
“可別把我當成凶手逮捕起來,”他說,“我也是一條獵犬而不是狼,這一點葛萊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會證明的。那麼,請接著講下去。之後你又做了些什麼?”
欒斯重新坐了下來,但臉上的狐疑神情還沒消除:“我走到大門口,吹起警笛。緊接著摩契和另外兩位警察就應聲而來。”
“當時街上什麼人都沒有嗎?”
“是呀,但凡正經點的人都回家了。”
“這話什麼意思?”
警察笑了笑,說:“我這輩子見過的醉漢可多了,可從來沒有見過像那個家夥一樣爛醉如泥的。我出來的時候,他正好站在門口,倚著欄杆,放開嗓門大聲唱著考棱班唱的那段小調或是這類的曲子。他連站都站不住了,真是沒辦法。”
“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福爾摩斯問道。
被福爾摩斯這樣一打岔,約翰·欒斯像是有些不高興了。他說:“他倒是個少見的醉鬼。要不是因為我們正忙的話,他肯定要被送到警察局去。”
“他的臉跟衣服,你有沒有注意看?”福爾摩斯忍不住又插嘴問道。
“我想當時我的確注意到了,因為我和摩契還攙扶過他。他是個高個子,紅臉,下邊長著一圈——”
“這就夠了。”福爾摩斯大聲地說,“後來他怎麼樣了?”
“我們當時已經夠忙的了,誰有工夫去管他。”他說。
接著這位警察又頗為不滿地說:“我敢打賭,他不認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麼衣服?”
“棕色外衣。”
“手裏有沒有拿著馬鞭子?”
“馬鞭子?沒有。”
“他一定是把它丟了,”我的夥伴嘟囔著說,“那之後你看見或者聽見有馬車過去嗎?”
“沒有。”
“這個半鎊金幣給你,”我的同伴說著就站起來,戴上帽子,“欒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隊裏永遠不會有高升的機會了。你的這個腦袋不該光是個裝飾,也該有點用處才對。昨夜你本來可以撈個警長幹幹的。昨夜在你手裏的那個人,就是這件神秘案子的線索,現在我們正在找他。現在再爭論也沒有什麼用處了。我告訴你,事實就是這個樣子,醫生,走吧。”說完我們就一同出來尋找我們的馬車,留下那個警察在那半信半疑,但是顯然覺得不安。
我們坐馬車回家的時候,福爾摩斯狠狠地說:“那個大傻瓜!想想看,難得碰上這樣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他卻白白地放過了。”
“我還是在雲裏霧中哩。誠然,這個警察描述的那個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況正好一樣,但是他幹嗎要回去呢?這不像是罪犯該有的行徑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是為了去拿這個東西。要是咱們沒有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這個戒指做釣餌,讓他上鉤。我一定會捉住他的,醫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賭注打個賭,我可以逮住他。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還不會去呢,那麼我就要失掉這個從來沒遇到過的最好的研究機會了。咱們把它叫作‘血字研究’好吧?咱們不妨用一些美麗的辭藻。在平淡無奇的生活糾葛裏,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貫穿在中間。咱們的責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從生活中清理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咱們先去吃飯,然後再去聽聽諾爾曼·聶魯達的音樂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簡直妙極了。她演奏的肖邦那段什麼小曲子真是太妙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萊。”
這位非官方偵探靠在馬車上像隻雲雀似的歡快地唱個不停。我在默默思索著:人類的頭腦簡直是無所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