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生活的年代,正是雅典帝國盛極而衰的時代。他的前半生是雅典的黃金時代,那時雅典經濟繁榮,奴隸民主製十分發達,藝術成就非凡,成為其他城邦羨慕的對象,被稱為“全希臘的學校”,與當時的軍事奴隸製城邦斯巴達同為希臘的霸主。
在公元前492至前449年波斯人入侵希臘的西波戰爭中,斯巴達人堅守的溫泉關要塞失守,而雅典則在薩拉米大海戰中重創波斯海軍,威望大增。希臘勝利以後,雅典聯合周圍城邦建立了以自己為核心的提洛同盟,並與斯巴達簽訂了10年的和約,建立了海上霸權。然而,沒有共同敵人的朋友是危險的。雅典和斯巴達很快爆發了長達28年的伯羅奔尼撒戰爭。蘇格拉底作為一名士兵參加了這場戰爭,並且表現勇敢,以至於雅典方麵的指揮官說:如果所有人都像蘇格拉底那樣勇敢就好了。但一個士兵的勇敢拯救不了整場戰爭,雅典帝國在戰爭中崩潰。傀儡政權建立了,而其首領正是蘇格拉底的學生克裏底亞。雖然民主派很快奪回政權,但社會的秩序和道德卻被破壞無餘。
經過戰爭洗禮的人們不禁要問:在強大的武力麵前,所謂的公平、正義、民主、德性怎會如此的不堪一擊?讓成千上萬的人為國家的霸權去犧牲是否值得?人的生命如此脆弱,人生的意義何在呢?這些問題是平庸的頭腦所無法回答的,或許他們根本就不想回答,人們在戰爭中學會了爭權奪利、苟且偷生、褻瀆神靈,正義、道德、信仰都被認為是騙人的東西——整個雅典社會不可避免的沉淪了。雅典民主政治由盛而衰,他對民主政體的一些極端做法不滿,政治觀點傾向於奴隸主貴族專製。大約在40歲左右蘇格拉底出了名,並進入了五百人會議。意在建立斯巴達式的專製製度,反對民主製。
大約公元前399年,蘇格拉底被民主派領袖阿尼圖斯控告“不敬國家所奉的神,並且宣傳其他的新神,敗壞青年”的罪名,並被501人組成的陪審團以60票的多數判處死罪。
根據雅典法律,如果蘇格拉底承認自己有罪,可以以交納罰金或選擇放逐的方式代替死刑。但蘇格拉底拒絕了,他對勸他的人們說:這不是死要麵子,而是因為良心和真理比生命更重要。在宣判之後的陳詞中,他說到:“公民們,以往許多審判,被告們都攜帶家屬,涕流滿麵地向法官求情。以求寬恕。我也有親屬兒女,也有親戚朋友,我也自己陷入了陷阱,但我不願讓他們為我求情。我這樣做不是藐視你們,而是因為這類行為是城邦的恥辱……你們以後會說我被判處死刑是自己申辯不力,但我缺少的實際上不是詞令,而是厚顏無恥,哭哭啼啼。我從前在戰場上勇往直前,現在也不會失節苟活。無論在戰場上還是在法庭上,任何人都不能貪生怕死。現在我被你們判處死刑,行將離世;但事實卻早已判定你們造孽,你們不公正,你們將會受到懲罰,其殘酷程度遠甚於你們判處我死刑。諸位,希望你們記住,好人無論生前和死後都不會吃虧。神總是關懷好人。盡管誣告我的人和判處我死刑的人要害死我,但我並不痛恨他們,反而有一件事要拜托他們。我的兒子長大以後,如果隻注意錢財而不注意生活,沒有出息卻自以為很有出息,那就請他們像我責備你們一樣去責備我的兒子。如果他們那樣做了,我們父子算是得到了公平的待遇。”說完這些話,蘇格拉底環視了一下法庭,最後把目光投向判處他死刑的人們,平靜地說:“分手的時候到了,我去死,你們去活,誰的路更好,唯有神知道。”
從宣判到執行尚有1個月的時間,蘇格拉底的朋友們製定了周密的計劃援救他越獄逃離雅典,希臘眾多城邦都歡迎蘇格拉底到那兒居住。一切都安排妥當,但蘇格拉底再一次拒絕了,他對營救他的人說,對人來說,最重要的不是活著,而是要活的好,活的光榮和正義。他被判處死刑是非正義的,但這是城邦法律的判決,如果自己越獄逃跑就是以錯對錯的報複,拋棄了自己對城邦的守法承諾,是對城邦法律的敗壞,違背了他本人的正義生活原則。他又說,他常常問自己,自己從小就接受城邦的教育,享受著城邦的繁榮,在城邦法律的庇護下過著自由安逸的生活,由一個小孩變成一個老人,如今,法律做出了對自己不利的判決,自己能夠為苟延殘喘來傷害它嗎?因此,他決定留下來。蘇格拉底這個決定在後世法學界引起了無窮無盡的爭論,亦即公民對於違反正義原則的法律判決有沒有遵守的義務。對此,美國自然法學家德沃金的觀點頗為持平:“在一個民主國家裏……每個公民都負有遵守全部法律這種一般道德義務,但是,一個人除了對國家的義務之外還有其他義務。一個人必須履行對他所信仰的上帝的義務和對自己良心的義務。如果他的這些義務同他對國家的義務發生衝突,那麼最後,他有權做自己認為正當的事情。如果他決定違反法律,那麼他必須接受國家所作的判決和給予的懲罰。他應該承認,他在宗教上或道德上的義務雖然高於但是不能消滅他對同胞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