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人記錄了這樣一件事:有一位父親犯了罪,應該受到杖責,他的兒子卻要求替父親受刑。朱元璋對地方官員說:“父子之親,天性也。然不親不遜之徒,親遭患難,有坐視而不顧者。今此人以身代父,出於至情,朕為孝子屈法,以勸勵天下,其釋之。”
(餘繼登《典故紀聞》卷三)
朱元璋在這裏說得再清楚不過了,這個人是孝子,我就是要為孝子“屈法”,違反一下法律規定,目的就是要勸勵天下,讓天下人都知道孝道。
當時發生的另一件事,是兄弟相仇。兄弟二人為了家庭矛盾,互相告發對方,鬧到了官府。刑部的處理結果是兩個人都要給予處理。朱元璋說:“兄弟骨肉至親,豈有訐告之理?此因一時愚昧,或私妻子,爭長競短,怒氣相加,遂至此耳。然人心天理,未至泯滅,姑係之獄,待其忿息,善心複萌,必將自悔。”
(餘繼登《典故紀聞》卷五)
第二天,果然兄弟倆都後悔了,哀求改過自新,於是朱元璋下令把他們放了,兄弟倆又和好如初了。
在這個案例的處理中,朱元璋跟前一個案例一樣,都是要宣揚孝悌之道。不過我覺得朱元璋想得過於天真,這兄弟兩人,未必是因為親情占了上風,更主要的也許還是因為都被關了起來,知道鬧下去都沒有好果子吃,不如和好,不再鬧事,不然全都倒黴。當然,朱元璋也未必是要他們真正立刻就認識到什麼骨肉親情,而是讓他們知道,兄弟相爭的後果就是兩敗俱傷。兄弟和好了,朱元璋教育民眾孝悌之道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不僅是在百姓當中,就是在官員中,在官場上,朱元璋處理起一些事情也很注重樹立典型示範作用。
朝廷中有兩個風憲官,就是掌管朝廷風紀的禦史之類的官員,鬧起了矛盾,互相攻訐對方。這兩個官員雖然都是掌管朝廷風紀的,可是性格差異很大,一個能言善辯,另一個卻不善言辭。事情鬧到朱元璋那裏,朱元璋不問他們之間的是非曲直,說道:“理原於心,言發於口,心無所虧,辭出而簡;心有所蔽,辭勝於理。彼二人者,其言寡者直,其言多者非。”讓廷臣們去處理兩個人的爭執,果然是那個不善言辭的官員有理。
(餘繼登《典故紀聞》卷三)
其實官員們相爭,誰有理,誰沒理,確實不在於誰能說,誰不能說。能說的未必無理,不能說的也未必有理。僅僅用能不能說來判斷是非曲直,顯然並不準確。朱元璋管理那麼大的國家,什麼事情沒有處理過?他當然知道不能僅僅從能不能說來裁定是非對錯,這樣做的目的顯然還是要在官場中樹立起一種不讓老實官員吃虧的典型。別看你能說會道,好像挺有理,我就讓你知道,有理不在聲高。這對於那些聰明外露,處處想表現自己,處處要高人一等的強勢的官員是一個教訓——皇帝不喜歡這樣的官員,而是更喜歡那些埋頭幹事、上行下效的人。這自然有示範帶動作用。
我們講的這麼多案件,本來可以交給相關部門或者中書省刑部和地方官署處理的,朱元璋卻親自處理,因為法司常常不能領會他老人家的政治用意,隻會按照條文辦事,結果往往有違他的初衷。
比如朱元璋當時處理貪官很嚴厲,有些官員就照此辦理。一個衛所士兵出差,接受了親戚朋友一些禮物,衛官知道後,說這是違法的,就把士兵和送他禮物的親友都給抓起來,要判罪。朱元璋知道後說,一個人回到家鄉,誰沒有些親友來往,接受親朋好友一些禮物,這跟貪汙不是一回事,這是人之常情。處理事情的時候,不能人之常情也不顧吧。於是他讓人把這個士兵和親友們都放了。
朱元璋心裏很清楚,如果打著反對接受饋贈的旗號,處理了這個接受親友禮物的士兵,就是把打擊麵擴大化了,這會讓人們對朝廷政策有所懷疑不滿,結果隻能是對那些真正的貪官有利。
三、治國之道
朱元璋這樣做,其核心思想還是宣揚孝義。這也就是以治家的方法治理國家的體現。
當時,在浙江金華的浦江,有姓鄭的人家,據說“其家累世同居,幾三百年”(《明史·孝義傳》)。
“累世同居”,就是不分家,幾世同堂,都生活在一起。因此鄭家從宋朝開始,就被朝廷旌表為“義門”。到了元朝,更被旌表為“浙東第一家”。
鄭家每代都有一個最有威信的人主家政,代代出孝子,一家人和睦相處,從來沒聽說過有什麼兄弟家人相仇的事情。直到元朝末年兵亂的時候,這家人仍然安然無恙。為什麼呢?因為不管是元朝軍隊,還是農民義軍,數入其境,都相誡“無犯義門”。當朱元璋的軍隊來到浙東時,鄭家人全家出去避兵亂,於是朱元璋的外甥李文忠讓人把鄭家大門鎖好,又派了士兵把鄭家保護起來。
等到朱元璋建立起大明朝的時候,鄭家的主家人就傳到鄭濂這一代了。因為鄭家是浦江大戶,鄭濂就被征派為當地的糧長。那時候朱元璋不是經常在京接見各地糧長嗎?鄭濂到京時就得到了朱元璋的接見。朱元璋聽說鄭家主家人來了,很是高興,專門向他問起治家長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