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家國天下(1)(2 / 2)

這裏麵的原因很簡單,一個是他用心,再一個是他真把這些事當成自己的家事一樣去關注。

二、案牘是非

上麵講的這些故事雖然難免有些傳說的成分,但是我們在史書中也確實看到不少關於朱元璋親自審案的明確記述。

當時有一次在京城發生了這樣一個案子:一個姓史的商人有個漂亮的妻子,他的生意夥伴見到後,就心生邪念。有一次他們又一起外出經商,可是回來的時候,卻隻有那個合夥人,原來是姓史的商人不小心溺水死了。姓史的商人夫妻倆都很年輕,沒有孩子,等到喪事都辦完了,這個合夥人就向史某的妻子求婚,史某的妻子也就同意了。婚後幾年,生活也算平靜,還生下了兩個兒子。

後來有一天,天下大雨,院子裏麵積了不少水。兩個小孩在廊簷下麵玩,看到一隻蛤蟆從水中爬上台階來,小孩子淘氣,就用一根小棍子把那隻蛤蟆捅到水裏去了。

當時夫妻兩人在一旁看著孩子玩兒,那個後夫一時忘形,自言自語說:“史某死時,亦猶是耳。”

(陸容《菽園雜記》卷三)

意思是說,當年史某死的時候,也是被棍子捅到水裏去的。妻子聽了,追問緣故,後夫支支吾吾,遮掩不住,於是妻子就知道了前夫真正的死因。

第二天一早,等到後夫出去後,妻子把兩個兒子殺死,自己向朝廷投案。這個案子不大好處理,後夫殺人,妻子為前夫報仇告到朝廷,這當然沒有什麼問題,可問題是,這個妻子卻把兩個無辜的兒子殺掉,也大異常人之情,事情就複雜棘手了。朱元璋得知這個案情,親自處理,把這個殺子的妻子定為烈婦,不去追究她殺子之過,而把那個後夫法辦示眾。後來有人還把這個故事寫成了文學作品,就叫《蝦蟆傳》。

還有一個由朱元璋親自處理的案件,情況跟這個案件正好相反。說的是當時京城裏麵有一個校尉,家裏有個漂亮的妻子。女人知道自己長得美,成天站在大門口招搖,惹得往來行人紛紛注目,史書中說叫“倚門自炫”。於是,有個小帥哥就跟她眉來眼去,暗中相約了。這一天,帥哥來到校尉家,躲到床下,想等到校尉上班後,再出來跟校尉妻子廝混。

當時是五更天,天還很早,校尉的妻子就催促丈夫上班。校尉於是起床收拾好,就去上班了。可是沒走幾步,卻又折回來,看看床上的妻子,怕她著涼,用衣被給她蓋好,才又轉身而去。

那帥哥出來跟女人相會時,就問她:“汝夫愛汝若是乎?”意思是你丈夫平日愛你到這程度嗎?那個校尉妻子說:“那當然了。”隨後就把丈夫對她的種種關愛說了一遍。這個帥哥越想越不得勁:這女人太輕浮太淺薄了!丈夫那麼愛她,她卻不思回報,還要背著丈夫幹這種事!這種女人貌美心醜,要她何用!第二次再去跟校尉妻子相會的時候,這帥哥就帶了一把刀,到了那兒,一刀就把校尉的妻子殺死了。

案發以後,家裏人不知怎麼回事,報到官府,把平日可疑的人都抓起來審問,嚴刑之下,有人就受不了,承認說是自己殺了人,定成了死罪。而那個真正殺人的帥哥,看到別人替他頂罪,良心發現,就到官府去自首了。

法司這時候不知道怎麼處理才好,就上報給了朱元璋。朱元璋說:“能殺不義,此義人也。”竟然把那個殺人的帥哥無罪釋放了。

這兩個案件的共同點是,都牽扯到了當時的道德觀念問題。一個是為前夫報仇,一個是殺背叛了丈夫的妻子。可是這兩起案件中被朱元璋定為無罪,甚至表彰為“烈婦”“義士”的人,都是濫殺無辜的殺人犯。朱元璋的處理,並沒有按照法律辦事,他在這裏要宣揚的道德觀,顯然超越到了法律之上。

在朱元璋的心目中,許多道德層麵上的事情,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條文處理。而處理道德層麵的事情,對於教化民眾,更為重要。所以他這樣做,是要樹立一些典型案例,讓這些案例成為大家遵循的依據,讓天下官民都知道“忠”“孝”“節”“義”的重要性,這才是朱元璋處理這些案件的真正目的。

當然,朱元璋這個人把天下當成自個兒的家,他的治國之道跟治家之道一樣,所以對於家國之事,他不僅在意,而且事無巨細都要去管,隻要是他能知道的事情,都要親自過問,成天案牘勞形,還要親臨大堂,審問案件,親自批寫判牘,所以他的辛苦是可想而知的。

朱元璋考慮得的確不錯,處理這類案例,就是樹立規範。隻是這些案例,跟他在《禦製大誥》中列出的那些案例還不大一樣。《禦製大誥》的案例,大都是有明顯官方色彩的案例,比如追治奸黨,懲辦貪官,處理那些不肯與新朝合作的士人,即便涉及下層的案例,也都是糧長違法貪汙,官紳勾結,坑害百姓,破壞軍婚之類。而我們前麵所列舉的案例就不一樣了,幾乎清一色都是老百姓家裏發生的事情。對這種案件的處理,影響麵就更大,更容易流傳開來,對於朱元璋想要達到的整頓道德的作用也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