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村裏“老人”跟裏長、糧長還不大一樣。裏長和糧長都是一種役,就是我們俗話說的當差,是由政府僉派的。“老人”不是差,是由地方鄉裏民眾推舉出來,再由上級官府認可的管理員,是一個有點兒榮譽感的崗位。而且如果你這個“老人”幹得不好,或者以權謀私,下一次人們就不再願意推舉你了,你這個“老人”也就當不成了。所以明朝的村裏“老人”以權謀私、幹不法之事的相對比較少,“老人”比裏長、糧長的名聲要好得多。
不過有時候太過於重視“老人”了,也有些麻煩。朱元璋不是覺得這些“老人”在鄉裏管事他比較放心嗎,於是他下了一道聖旨,讓天下五十歲以上的老人都可以來京師,他都接見,發現有才能的,就提拔使用,沒有能力不通治道的,也沒關係,招待完畢再送回去。
這可是天大的好事呀!要是運氣好,被皇帝看中了,一下子就能當官;就算沒被皇上看中,沒有當上官,也可以公費到京城玩一趟,還有皇上親自接見招待,吃飽喝足再回家去。有這樣的好事,誰不想來呀?結果人越來越多,朱元璋一看受不了了,到了洪武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393年,趕緊讓官吏們傳達下去,這件事停止不再搞了。
看來什麼事都不能太過,朱元璋重視鄉裏“老人”沒錯,可是太過了,就惹出麻煩了。不過在朱元璋的時代,絕對是鄉裏“老人”們最受重用的時代。
我們不妨想想當時農村的景象:農忙的時候,“老人”出來擂鼓催大家下地幹活,他們平日裏手拿木鐸,走村串戶,協調鄉裏,幫助地方官處理民間之事,宣講朝廷的指示、官府的告示;平時誰家戶口變動,添丁生子,有裏長跑來登記入冊;到了稅收季節,有糧長忙著張羅收稅的事情。
這些裏長、糧長和村裏“老人”是地方無事不管的角色,是朱元璋一手抓農村經濟建設,一手抓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基礎。
三、鄉飲酒禮
農村的事情都有人抓有人管了,可是朱元璋重視的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又該怎麼抓呢?
洪武五年,也就是公元1372年,朱元璋讓中書省下了一個命令:從今以後,每年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這兩天,地方上都要舉行一種歲時燕會的活動,在活動中習禮讀律,申明朝廷之法。這種活動就叫作“鄉飲酒禮”。
“鄉飲酒禮”分為官辦和民辦兩種,官辦就是由官府出資組織的活動,民辦就是由老百姓自己出資組織的活動。
縣級以上的鄉飲酒禮活動都屬於官辦,地點就在學校裏麵。因為吃飯的酒菜由官府出錢,花錢屬於正當財政支出,條件好些的地方,宴會還挺豐盛的,席間還有一些外來的果品。
就拿一個大一些的縣做例子吧,鄉飲酒禮活動要擺多少桌呢?
上席六桌,上中席五桌,中席二十六桌,下席八桌,一般食桌四十五桌,加起來一共有九十桌。上席一桌用銀子二兩,上中席每桌一兩三錢,中席每桌六錢三分,下席每桌三錢三,食桌每桌四錢。菜品除了豬、牛、羊肉之外,還有雞、鵝,有糖果、幹果,有時候還有荔枝之類不易得到的水果。這樣一來,鄉飲酒禮活動就成了地方上的一件大事。
這是府、州、縣舉辦的鄉飲酒禮,很是排場。除了這些各級官府舉辦的鄉飲酒禮活動之外,每年正月十五、十月初一,鄉村裏麵也要舉行鄉飲酒禮的活動。鄉裏舉行的鄉飲酒禮活動,就沒有官府財政支持了,因此也就不能像官辦的活動那樣大吃大喝。按照規定,活動以一百家為一個單位,所用的酒肴,也由這一百家共同承辦。
朱元璋安排這種禮儀活動的目的是要正風氣,移風化俗,宣諭朝廷的精神,比如在活動中宣講《大誥》。所以這種活動,既是一次鄉民的會餐,也是一次集體政治學習。正因為如此,朱元璋在這種鄉飲酒禮活動上費了不少心思。除去要規定什麼人有資格主持活動之外,更重要的是規定活動中吃飯要分桌分席,按照規定入座,這就有點導向性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