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活動中要分上、中、下席,什麼人坐上席,什麼人坐中席,什麼人坐下席,都有規定:
“百家內,除乞丐外,其餘但係年老者,雖至貧,亦須上坐,少者雖至富,必序齒下坐。不許攙越,違者以違製論。其有過犯之人,雖年長財富,須坐於眾賓席末,聽講律,受戒諭。”
(《大明會典》卷七十九)
這個規定的意思很清楚,首先是“序齒”,就是按年齡排隊,年長的坐上座,年輕的坐下座,不管有錢沒錢。
這是件挺有意思的事情。因為一般來說,地方上,誰有錢,誰就有勢力,有了勢力,就有威信,在地方上說話就管用,到了這類活動的時候,就要出頭露麵,顯示自己的身份地位。可是朱元璋這個規定,就把有沒有錢跟你在地方上的地位區分開了。地方上有地位的人,都是些善良老人。怎麼才叫善良老人呢?那就還得有其他條件,不能光是年歲長,同時還要看遵紀守法的情況:
“凡良民中,年高有德無公私過犯者,自為一席,坐於上等。有因戶役差稅遲誤,及曾犯公杖私笞招犯在官者,又為一席,序坐中門之外。其曾犯奸盜詐偽,說事過錢,起滅詞訟,蠹政害民,排陷官長,及一應私杖徒流重罪者,又為一席,序坐於東門之內。執壺供事,各用本等之家子弟,務要分別。三等坐次,善惡不許混淆。”
(同上)
把人分為三等,目的是要揚善懲惡。德高望重又沒犯過任何錯誤的才能坐上席。犯過一些小錯,比如逃稅漏稅,被官府抓起來過,但事情不大,坐中席。幹過壞事,被判過刑,流放過的,隻能坐下席。這些人家的子弟,也要跟著家人坐在同一等級的席位。這樣一來,這些後生子弟就受刺激了。平時一起玩的朋友,人家怎麼跟家裏人坐上席,自己卻跟家裏人坐下席?這當然是因為自家人不爭氣,有不光彩的事情。回去以後,家裏就有矛盾了。這些人家的子弟就想著要改變家庭在鄉裏的尷尬地位。怎麼改變呢?那隻有一個辦法,遵紀守法,別幹違法的事。
鄉飲酒禮,本以序長幼、別賢否,乃厚風俗之良法。已令民間遵行。今在申明,務要依頒降法式行之。長幼序坐,賢否異席。如此日久,豈不皆向善避惡,風俗淳厚,各為太平之良民。
(《皇明製書·教民榜文》)
朱元璋是要通過這種鄉裏的活動,改變民風,打造良民。在鄉裏舉行鄉飲酒禮活動,形式上是大家一起吃頓飯,實質上是一種禮儀。禮這個東西很重要,它不僅是法律的另一種形式補充,而且是對人們行為的規範要求。
中國曆史上的禮教,除去專門對婦女的什麼“三從四德”要求之外,對於一般人,都是提倡忠孝仁義。可是大家發現沒有,這回朱元璋規定的這種鄉飲酒禮活動中,突出的卻不是忠孝仁義了,而是遵紀守法。朱元璋明白,宣傳遵紀守法,比宣傳忠孝仁義更接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對管好老百姓和地方事務更有實效。
因此這種鄉飲酒禮活動中有一個必要的程序,就是由專人講讀朱元璋的《大誥》。《大誥》裏麵都是朱元璋寫的一些教育官員和老百姓的案例,他讓全國官民都讀《大誥》,就是要全國官民都知道應該遵紀守法。
但是遵紀守法的思想基礎還是忠孝仁義,所以朱元璋在他親自寫成的另一個教民的格言——《聖諭六言》中就把忠孝仁義和守法都寫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