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鄧小平的來信,毛澤東於8月14日寫了如下批語(全文):
請總理閱後,交汪主任印發中央各同誌。鄧小平同誌所犯錯誤是嚴重的。但應與劉少奇加以區別。
(一)他在中央蘇區是挨整的,即鄧、毛、謝、古四個罪人之一,是所謂毛派的頭子。整他的材料見《兩條路線》、《六大以來》兩書。出麵整他的人是張聞天。
(二)他沒曆史問題。即沒有投降過敵人。
(三)他協助劉伯承同誌打仗是得力的,有戰功。除此之外,進城以後,也不是一件好事都沒有作的,例如率領代表團到莫斯科談判,他沒有屈服於蘇修。
這些事我過去講過多次,現在再說一遍。
以上內容,確如毛澤東最後所言,都是他“過去講過多次”的話。但“現在”與“過去”最大的不同,就是毛把這些“講過多次”的話,變成了白紙黑字的文件,並要求“印發中央各同誌”。這樣一來,首先見到批件的周恩來,就可以直接將毛澤東的批語提交中央政治局進行討論並作出決定了。
二、鄧小平“複出”的直接推動者
作為親自安排鄧小平重新露麵的人民大會堂宴會的主持人、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來說,鄧出現在這次宴會上以及宴會後所發生的一切,都不過是預料當中的事情。一個月前,即這一年的3月初,正是他親自寫報告給毛澤東,彙報中共中央政治局幾次討論關於恢複鄧小平黨的組織生活和國務院副總理職務的情況。隨即,毛澤東在周恩來的報告上批下“同意”二字。由此便開始了鄧小平坎坷生涯中第二次複出的曆史性轉折。
當然,在毛澤東所作決定性批語前麵,還冠有“鄧小平同誌所犯錯誤是嚴重的”一句話。這似乎便是毛作出批示達7個月之久,鄧才姍姍“始出”的重要原因。此外,它還引出中共中央《關於恢複鄧小平同誌的黨的組織生活和國務院副總理的職務的決定》(1973年3月10日)中這樣一段內容:
中央政治局認真討論了毛主席的批示和鄧小平同誌的問題。毛主席的批示,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待犯錯誤的同誌總是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全麵地、曆史地評價他們的功過,認真實行“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遵照毛主席批示的精神,中央決定:恢複鄧小平的黨的組織生活,恢複他的國務院副總理的職務,由國務院分配他擔任適當工作。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學習毛主席有關正確對待犯錯誤幹部的一係列指示,對犯錯誤的同誌實事求是地做出結論,進一步落實黨的幹部政策。……
不難看出,在當時“左”的思想指導下,中共中央的這個《決定》並沒有為鄧小平的所謂“錯誤”進行平反;相反,《決定》還以落實對犯錯誤幹部的政策為其出發點,繼續維護“文化大革命”的理論和實踐,表明當時對解決鄧小平問題的一種曆史的局限性。然而,根據中共中央的這個《決定》,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黨內第二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得以複出的事實本身,就是對“文化大革命”錯誤論點和做法的一種否定。它對於進一步“解放”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打擊迫害的廣大老幹部,無疑是起了示範和推動作用。應當說,這才是鄧小平此番複出的“實質”所在。
此時,真正能夠洞悉並把握這個“實質”的,便是與鄧小平關係甚篤的周恩來。
自“文化大革命”開始以來,周恩來曾多次勸阻紅衛兵不應張貼“打倒”劉少奇、鄧小平的大字報,製止造反派衝擊劉、鄧及其他領導人住地的行為。除此之外,他在關於鄧小平“錯誤”的問題上也一直謹言慎行,幾乎沒有講過什麼話,即使是那種為應付場麵的“違心”的話。這說明,周對鄧是心中有數的。1965年,在“文化大革命”前召開的一次小型會議上,周恩來同其他幾位中央領導人談起毛主席的“接班人”時,曾毫不遲疑地舉出鄧小平的名字,認為鄧可以接替毛來“掌舵”。這倒不光是毛澤東總在眾人(包括外國人)麵前誇耀鄧小平的才幹,同時也是基於周對鄧長達半個世紀的了解和信任。
如果說,毛澤東是由於1931年中央蘇區發生的“鄧、毛、謝、古”事件才真正認識、了解了鄧小平;那麼,周恩來則要比毛澤東又提早了大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