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這是將來中國很重要的一位領導人!”--1973年鄧小平的“複出”(1)(2 / 3)

1967年春夏,正值全國造反派“全麵奪取”和鼓噪“打倒劉(少奇)、鄧(小平)、陶(鑄)”的高峰時期。5月的一天,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奉命來到鄧小平家,向鄧轉達了毛澤東的三條意見:第一,要忍,不要著急;第二,劉、鄧可以分開;第三,如果有事可以給他(毛澤東)寫信。鄧小平表示希望有機會同毛澤東麵談。當夜,毛的秘書便將鄧接到毛澤東處談話,直到快天亮時才結束。談話中,毛澤東一方麵批評了劉、鄧派工作組的“錯誤”,同時又對鄧說:我是不同意打倒你,對你還是要保的。以後要想見我,可以直接給我寫信。如有其他什麼事情,可以找汪東興辦理。

同年7月16日,毛澤東在武漢同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王力談話時提出:“林彪要是身體不行了,我還是要鄧(小平)出來。鄧至少是常委。”此後毛又多次談到:“鄧小平是不是要保?一個他打過一些仗;第二,他不是國民黨的人;第三,他沒有黑修養。”提到召開中共九大時,他表示,許多老同誌都要當代表、當中央委員,並列舉了鄧小平、烏蘭夫、彭真、賀龍等人。同年夏秋,毛澤東巡視南方各地。在談到幹部問題時,他強調:“要允許幹部犯錯誤,允許幹部改正錯誤。”回京後,他召集會議商談召開中共九大問題,首次提出:劉、鄧要有區別。11月初,他與中央文革小組成員談話時再次表示:“我的意見還要把他(鄧小平)同劉少奇區別一下,怎樣把劉、鄧拆開來。”

1968年6月30日,毛澤東在同中央文革碰頭會成員及其他負責人談話時講:對鄧小平,我的觀點還是一樣。有人說他與敵人有勾結,我就不相信。你們那樣怕鄧小平,可見這人厲害。

同年10月12日,毛澤東在中央文革碰頭會上重申:有些幹部今後可能工作的,錯誤是有,但做點小工作還是可以的。並說:鄧(小平)可在汪(東興)領導下做點工作。

同年10月,在黨內生活極不正常的情況下,中共八屆擴大的十二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會上,印發了“鄧小平專案組”起草的《黨內另一個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鄧小平的主要罪行》的報告。林彪、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在全會分組會上對鄧小平橫加指責,並鼓噪開除鄧的黨籍。對此,毛澤東表示:鄧小平在戰爭時期是打敵人的,曆史上還未發現有什麼問題,應與劉少奇區別對待,事實上是有些區別的。大家要開除(黨籍),我有點保留。我看還是慎重一點。毛澤東的表態,使林彪、江青等人開除鄧小平黨籍的企圖未能得逞。

同年12月,毛澤東在修改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組《關於對敵鬥爭中應該注意掌握政策的通知》稿時,有針對性地加寫了這樣一段話:“在犯過走資派錯誤的人們中,死不改悔的是少數,可以接受教育、改正錯誤的是多數,不要一提起‘走資派’,就認為都是壞人。”

1969年3月12日,毛澤東在討論九大政治報告起草問題時明確表示:報告中我的意思不要提鄧小平(即把鄧作為“黨內第二號走資派”點名批判)。在15日中央文革碰頭會上他還提出:政策落實是個大問題。對走資派也要區別,也要給出路。有些走資派,開始執行了資產階級反動路線,鎮壓群眾很厲害。但所謂“死不改悔”,難道一萬年也不改嗎?不做工作又怎麼改呀?之後,他又重申:我們還是按過去老規定,凡是能團結的都要團結,允許人家犯錯誤,允許人家改正錯誤。大多數當成人民內部矛盾處理,不當敵我矛盾處理。

同年4月中共九大和九屆一中全會期間,毛澤東多次講到:對鄧小平與劉少奇要有區別。也未查出他(鄧)是叛徒。鄧總打過些仗。蘇區“鄧、毛、謝、古”,他是反對王明的。鄧到北京後與劉少奇、彭真搞到一起,但也做了些好事,如蘇共“二十大”,他不同意。

從以上毛澤東在三年間發表的這些意見可以看出,盡管“文化大革命”一開始就“打倒”了鄧小平,但毛對鄧與同時被打倒的劉少奇是有明顯區別的,他實際上對鄧仍抱有好感並寄予希望。至於鄧這張“牌”何時出、怎樣出,他還要看,還要等待時機。

1971年9月13日,爆發了震驚全國的林彪事件。在凝視創傷、反思以往的同時,毛澤東久握在手裏的鄧小平這張“牌”,終於可以也需要打出去了。

1972年8月3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下放”達三年之久的鄧小平,同所在拖拉機修配廠全體職工一起再次聽了關於林彪事件的中央文件的傳達。當晚,鄧又一次提筆給毛澤東寫信,一方麵繼續揭批林彪的罪行,同時也提出願為黨和人民做一點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