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秦、漢、三國大事記(8)(2 / 3)

公元前68年,霍光去世。此時的漢宣帝劉詢還算對剛死的霍光客氣,他親臨葬禮,按皇帝葬製的規格埋葬了霍光,並加封霍光的侄孫霍山為樂平侯,以奉車都尉的官職領尚書事。不過隨後的劉詢就認為時機已到,開始親理朝政。他重用禦史大夫魏相,讓魏相以給事中的身份參與朝中的機密決策,後來又提拔魏相作了丞相。繼而任命邴吉為禦史大夫,又委以他的嶽父平恩侯許廣漢以重任,逐漸把權力收歸己手。

漢宣帝深知,霍光雖然死了,但霍家的勢力還很大,霍家的親屬和親信還控製著中央政府的各個機要部門,兵權也掌握在他們手中。為此,漢宣帝首先采取行動,削奪霍家把持的權力。他通過解除、明升暗降等方法,架空了霍氏集團的核心人物,逐漸將大權收歸自己手中。麵對漢宣帝的全麵奪權,霍氏集團內部惶恐不安,決定鋌而走險,發動叛亂,廢除漢宣帝,保住他們的既得利益。但叛亂很快遭到失敗,漢宣帝大規模地鎮壓了霍氏集團的叛亂,將參加叛亂的人都處以極刑,並廢了霍皇後,將在西漢朝廷中經營盤踞了多年的霍氏勢力一舉消滅,漢宣帝最終確立了他的絕對統治。完成了消滅霍氏勢力的漢宣帝,開始掌握政權,日理萬機,勵精圖治。

漢宣帝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強君權。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劉徹曾設法削弱了丞相的權力,但此消彼長,漢武帝又設置了“中外朝”,結果尚書逐漸成為掌管機要的中樞機構,也就逐漸成為朝臣掌握大權的重要職務。領尚書事的霍光、霍山、霍雲等人就是通過參與尚書事務,掌握了機要大權。漢宣帝為了把政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對尚書製度進行改造。漢宣帝想來想去,還是自己身邊服侍自己的宦官讓人放心,於是擴大了由宦官控製的中書的權限,下令無論是吏民上書,還是詔令的擬定發布,都由中書負責,不需經過尚書,從製度上保證了君權的獨尊。但這樣一來,又使得宦官成為為患朝廷的另一個集團。

把大權收歸自己手中後,漢宣帝又開始了對吏治的整頓。這一措施,一方麵緣於漢宣帝曾生活在民間,深知要讓老百姓安居樂業無冤屈愁苦之事,關鍵在於吏治的好壞,另一方麵就是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畢竟,用忠於自己的人要好得多。他把刺史、郡守的選用看成是整頓吏治的重要環節,每當朝廷要任命刺史、郡守時,都要親自過問,並要求這些新任的刺史、郡守寫出任期責任狀,以便以後對他們的政績進行考核,這就是史書上所說的“循名責實”。和漢武帝專用“酷吏”的作法不同,漢宣帝在任用地方官時,不僅使用了一大批幹練精明的能吏去鎮壓不法豪強,而且還任用了大量“上順公法,下順人情”的“循吏”去職理地方,由此大大改變了過去吏治苛嚴和敗壞的現象,緩和了社會矛盾,安定了政治局勢。

為了籠絡人心,漢宣帝在平理冤獄這個問題上,表現出自己的政治特色:“霸王道雜之”。也就是一方麵強調法製建設,主張執法嚴明,以懲治不法的官吏和豪強;另一方麵又廢除苛法,平理冤獄,緩和社會矛盾。他先後製訂增設廷尉平、廢除“首匿連坐法”、赦免所有因上書觸犯他名諱的人等一係列措施,加強了對刑獄審判的管理。漢宣帝在位25年,先後頒布了10次大赦令。

漢宣帝還繼續執行輕徭薄賦,發展生產的政策。針對流民問題,宣帝曾多次下詔把公田交給流民和農民耕種,部分地解決了農民和土地脫離的問題。為防止農民的破產,保證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又采取了一係列減輕賦稅徭役的措施;公元前67年下令減天下鹽價,糾正了由來已久的鹽價偏高、人民負擔過重的錯誤,公元前55年下令減天下扣錢,並鼓勵流民定居;公元前51年,又下令減少全國百姓算符的1/4。在漢宣帝的大力倡導下,各級地方官員都把全科農桑,發展生產看成了當時急務。漢宮帝還派農業專家巡視全國,指導農業生產。通過這一係列措施,調動了人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社會經濟大發展。

漢宣帝劉詢經過一係列的政策調整,使國計民生種種狀況較之前朝有了大大的改觀,形成了中興盛世。在宣帝後期,國內經濟繁榮。農業連年豐收,穀價猛跌,創造了漢代最低價。為防“穀賤傷農”,宣帝還建立“常平倉”,以國家力量幹預糧食價格。在思想文化方麵,宣帝主張經學各派兼收並蓄,並親自主持召開經學大會。當時,文學方麵漢賦的創作,達到了可與武帝時比美的極盛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