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荷蘭東印度公司(1 / 2)

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隻因它地處遠離大陸的海洋中,時常受到侵略者的襲擾。為了捍衛祖國的尊嚴,無數的炎黃子孫與侵略者展開鬥智鬥勇的激烈鬥爭。荷蘭侵略者占據台灣達38年之久。鄭成功率領鄭軍,克服重重困難,終於打敗了洋槍洋艦裝備的荷蘭侵略者,收複了屬於中國領土的台灣,捍衛了祖國領土的完整和炎黃子孫的尊嚴。

侵略台灣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02年。它雖然被稱作“公司”,實際上是荷蘭殖民者向亞洲進行殖民侵略的國家機關。

荷蘭東印度公司對台灣侵略的野心由來已久。

明萬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派遣提督韋麻郎,率領3艘戰船,趁著明朝軍隊撤換防務的機會,於七月十二日乘虛在澎湖登陸,這是荷蘭最初侵占台灣的日子。

韋麻郎占據澎湖,派人到福建要求通商,並伐木頭修房屋,企圖長期占領澎湖。

明浯嶼守將沈有容主張堅決抵抗。因為荷蘭人提出的條件是經商,因此先同其談判,先禮後兵。這一次,福建出動了戰船50艘,駛到澎湖,沈有容親任談判代表。

沈有容義正詞嚴地告訴荷蘭人“要通商,不可以;要打仗,睜眼看看我們的戰船”。韋麻郎知道澎湖不能占據,便請求沈有容“乞代奏通市”,賴在澎湖不走。

福建政府看到了這一點,不準奸商下海接濟物資,否則處死。入侵者看到賴著不走隻有餓死,而交戰又不是明軍的對手,便乖乖地在十月二十五日從澎湖撤走。

明朝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又一次侵入澎湖,實行野蠻的搶地、搶物、搶人的政策。他們侵入澎湖後,“掠漁舟600餘艘,俾華人運土石助築”。強迫中國人建造城堡炮樓,想長期侵占。荷蘭殖民者不把中國人當人看,給很少的報酬。長期的沉重勞役,使1500名勞工竟餓死了1300人。城堡建成後,他們又搶了270名中國人裝入船中,運往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所在地,今印度尼西亞的雅加達),途中因虐待而死和病死的將近一半,到岸僅剩137人。

為了公司賺錢,荷蘭殖民者繼續在澎湖搶劫人口,運到巴達維亞。天啟三年(公元1623年),荷蘭人在澎湖搜集中國人1150名,一半因疾病、饑餓及強製勞動而死,剩下571名中國人在運往巴城過程中死去473名,剩下的98人運達時又因病死去65名,生存者隻有33名。由此可見荷蘭殖民者是何等殘酷、野蠻!

荷蘭殖民者又要求在福建通商,遭到拒絕。福建巡撫南居益調兵10000人對付荷蘭軍1000人,經過半年的戰爭,最後將荷蘭侵略者趕出了澎湖。但荷蘭軍殘部逃往台灣,暫居台南,這就在中國的土地上養虎為患,使荷蘭侵略者占據台灣達38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