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娶妻“阿醜”,求才不求貌:誌同道合,安家立業(1)(2 / 3)

愛情美,美在重人品,不重錢財

在確定戀愛關係時,適當地考慮一下對方的經濟狀況是天經地義的,因為完全避開一切物質生活條件來談論愛情,那隻是空想。“適當考慮”,並不等同於拜金主義和買賣婚姻,因為愛情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單純精神現象,而由它所必然導致的婚姻更不僅僅是精神和肉體的結合,也是經濟生活的結合。我讚美愛情的純潔,但我也決不藐視人類賴以生存的必要的物質前提;我反對重錢物、不重人品的戀愛觀,但我並不是要求人人都做苦行僧。放眼社會,拜金主義現象嚴重泛濫,甚至把錢作為愛情的砝碼。這是一種嚴重的人性的異化,是對愛情的褻瀆。

選對象時不能過於苛刻

記得當年我年滿十八,到了懷春的年齡。所以對找對象的事很感興趣。一天,我問叔父:“找對象的時候,最重要的是要注意什麼呢?”

叔父解釋說,人總不是十全十美的,在挑選對象的時候,千萬不要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許多年輕人在戀愛的伊始往往懷著美好的憧憬,希望戀人完美無缺,遇到了好的姻緣,明明幸福就握在手上,卻不著邊際地遐想,可能還有更好的,於是便放棄已握在手中的幸福,去追求雨後彩虹般的美麗。這樣的人應該認識到:最愛就是最好。當然,我這樣說,絕不是說愛情可以不經過慎重的選擇,必須明確:愛情絕不能湊合。”

“那麼,比較重要的標準是什麼呢?”我接著問。

“以共同的愛好為基礎,”叔父想了想說,“這樣的婚姻比較瓷實。”

叔父解釋說,不少成功人士的愛情生活之所以美好與和諧,除了彼此性格、感情、誌趣、品質等方麵互相傾慕、情投意合外,更重要的是以共同的理想和事業為基礎。

叔父告訴我:“共同的愛好和理想是維係夫妻關係最牢固的基礎。”

我想了想又問:“那麼,夫妻是不是愛好一致,甚至從事同樣的工作就好呢?”

“不能這麼說,夫妻間的互補也很重要。”叔父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為了讓我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叔父不厭其煩地為我講了許多。

叔父指出,夫妻之間有差異是好還是不好,要作具體分析。

男女愛情的產生和婚姻關係的鞏固往往是由兩類因素相互影響的結果:一類因素是生活目標、價值觀念和興趣的共同性,這是顯而易見的;另一類因素的是性格、氣質和才能的差異性,這也是不可忽略的。夫妻之間要有許多方麵的“同”,同時也要有一定的差異,除了相互適應——即順應、同化、內化以外,還有一定方式是“互補”,通過“互補”,以求夫妻更加和諧而一致。許多事實證明,天才人物往往具有一些顯著地不同於一般人的素質,他們身上會有某些超群的、非典型的、反常的特點——有些是優點,有些則是缺點。他們為了彌補在愛情和家庭生活中的某些不平衡因素,因此,所尋求的配偶往往是一些智力平平,但在其他方麵有顯著優點的異性。這樣,生活就恢複了平衡,克服和補償了缺陷。

對一般人來說,“互補”的情況也是常見的:在工作上,丈夫長於此,妻子長於彼,才能相互幫助;一個人忙於工作,另一個善於持家,生活中矛盾就少;一方性子比較急,另一方性子比較慢,就可以既把事情考慮得周到些,又做得快一些……。這樣的夫妻正像凹凸相反的兩塊模子,十分貼切地合在一起。

夫妻之間的“互補”有許多基本形式,如:同位補償,即通過相互激發和幫助,化特短為特長;異位補償,就是在共同生活中揚長避短;升華補償,就是在相互勉勵和教育下,追求普遍的美德、偉大的理想、高尚的情操,使雙方都置身於更高的境界,淩駕於一切缺陷之上;群體補償,就是以對方的長處來彌補自己的不足。

因此,夫妻之間要謀求“共同”,也要謀求平衡,謀求“互補”。在擇偶時應該這樣,在婚後也要這樣。“互補”往往不是自然形成的,而要自覺加以調節。叔父強調,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一樣的樹葉,沒有兩個完全一樣的手掌。”人也是這樣。男女雙方不論多麼誌同道合,在興趣、愛好、性格、作風等方麵總會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差異,這是正常的,不必對此感到遺憾或不滿。

二、對差異要作具體分析,要看它表現在大的原則問題上,還是在日常生活小事上。例如,男女雙方在理想方麵差異很大,甚至背道而馳。這就很難“互補”,隻有分道揚鑣了。

三、“互補”往往是同一事物不同側麵的結合,這些側麵,各有積極意義,也各有其不足之處,“互補”是積極意義上的結合。

四、不能忽略差異方麵的消極因素。消極因素的結合不是“互補”,而“互撞”;不是相得益彰,而是相互抵消,這就不好了。例如,丈夫雖然大膽,但魯莽;妻子雖然謹慎,但保守,魯莽加保守,這就糟了。

五、夫妻“互補”還要具備一些條件。這主要是雙方互敬互愛。互相尊敬,才能認識對方的優點、自己的不足,從而以對方的優點來彌補自己的不足;因為相互愛戀,才能致力於實現完美的結合,而且努力保持一輩子。

叔父強調說:“夫妻之間有差異不等於沒有共同語言,所應做的努力不是如何消除差異,而是如何做到優勢‘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