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7章 崇儉倡廉的平庸皇帝——清宣宗道光帝(4)(3 / 3)

許球認為,與其紛紛更改舊的法製,把藩籬屏障全部撤離,不如遵守舊的規章,嚴加整頓。他說內外情況不同,必須采取不同的措施。對內“必先嚴定治罪條例,將販賣之奸民、說合之行商、包賣之窯口、護送之蟹艇、賄縱之兵役,嚴密查拿,盡法懲治”;對外,則將“坐地夷人,先擇其分住各洋行,著名奸猾者,查拿拘守,告以定例、勒其具限。使寄泊伶仃洋金星門之躉船,盡行回國。並令寄信該國王,鴉片流毒內地,戕害民生,天朝已將內地販賣奸民,從重究治,所有坐地夷人,念係外洋,不忍加誅。如鴉片躉船不再入中國,即行寬釋,仍準照常互行;倘仍前私販,潛來勾誘,定將坐地夷人正法,一麵停止互市”。

此外,江南道禦史袁玉麟也是反對弛禁論的一員,他的《奏議開鴉片禁例有妨國計民生折》認為,“弛禁之議,戾於是非者有三,暗於利害者有六”,逐一駁斥了許乃濟的論點。

禁煙運動的新開端

朝廷內部有弛禁和嚴禁兩種言論,兩派爭論不休,麵對這種情況,道光帝一開始並未作出明確的決定。道光十六年(1836年)八月初九,他在上諭中說:鴉片煙來源於外洋,流散到中國內地,屢次禁止。近來言論不統一,有的請求變通一下,有的請求嚴加禁止,必須詳細考察情形,統籌安排,能長期實行而沒有弊端,方為妥善。如鄧廷楨折子中所說的,那些從事販賣的奸民、行商、包買、蟹艇、兵丁,一定要嚴密查辦,據實上奏。同年十一月二十日,鄧廷楨等人在奏折中籌議杜絕鴉片流弊,認為“朱樽所陳議論,極為正大”,並明確提出,現在關於弛禁的議論,並沒有明確奉旨,雖然朝廷外部未必毫無知覺,但終究沒看到明文規定,那麼禁煙的條款,仍然要遵守。對此,道光帝采取了默認的態度。

鄧廷楨等人在奏折中還提出,鴉片流傳內地,以致紋銀日漸消耗,今欲力塞弊源,唯杜絕紋銀出洋,是最為重要的,若能於從出之地,必出之途,實力稽查,俾漢奸夷人,估計沒有什麼伎倆可施,自可漸塞漏卮。道光十六年(1836年)十二月二十日,道光帝批複說:

各位都督所奏很有見地,一定要同心協力,認真巡察,嚴厲懲處與外商勾結的奸民,杜絕外商的貪欲。做到白銀不外流,行之有效,一定不要空談禁煙,一定要名副其實。這個諭旨標誌著喧囂一時的弛禁論的失敗,清政府的禁煙運動翻開新的一頁。

道光帝的諭令到達廣州後,鄧廷楨立刻遵奉諭旨精神在廣東各地查禁鴉片,禁止紋銀出洋,並勒令許球奏折中列舉的鴉片販子離開廣州。英國鴉片商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沉重打擊。道光十六年(1836年)十二月底,義律向倫敦報告說,最近兩個月來,廣州的禁煙運動已取得顯著成就。

十七年(1837年)六月十二日,道光帝又諭令驅逐鴉片躉船,責成各位都督,嚴厲整飭洋商,傳諭各國在當地的洋人,命令他們盡快回國,不允許借故逗留寄泊船隻。並且一定搜查窯口巢穴,依次按察治理,不要姑息。七月十八日,道光帝又命令鄧廷楨緝辦鴉片私販。

鄧廷楨接到諭旨後,按照諭旨命令,要求義律盡快撤走躉船,並多次重申,而義律置若罔聞。道光十七年(1837年)歲末,義律報告說,到達廣州後,中國官方商人就不斷地催促我遣散鴉片躉船。由於義律負隅頑抗,於是為驅逐躉船,鄧廷楨下令鏟除名叫快蟹的小船,以此斷絕躉船的接濟。到道光十八年(1838年)秋,快蟹已基本消滅。鴉片躉船雖然還能依靠其他快艇來維持局麵,但情形已今非昔比。除此之外,鄧廷楨還在查拿國內鴉片販子方麵取得了一定進展。

但是,應該看到,道光十七年至十八年(1837~1838年)間,在鄧廷楨的領導下廣東的禁煙活動雖有成效,鴉片進口量卻仍然沒有減少。在這種嚴峻形勢下,道光十八年(1838年)閏四月,鴻臚寺卿黃爵滋上疏痛陳禁煙要害,這就是著名的《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折》,禁煙運動又掀起新的高潮。

黃爵滋認為,鴉片屢禁不止的關鍵是沒有好方法。他指出:“耗銀之多,由於吸煙之盛。

販煙之盛,由於食煙之眾。無吸者,自無興販;無興販,則外夷之煙自不來矣。”根據這種情況,黃爵滋提出了“重治吸食”的辦法。那就是采用嚴懲的辦法,比如死刑,來對付吸食者,其具體內容是,“準給一年期限戒煙,雖至大之癮,未有不能斷絕。若一年以後,仍然吸食,是不奉法之亂民,置之重刑,無不平允。查舊例,吸食鴉片者罪僅枷杖,其不指出興販者,罪杖一百,徒三年,然皆係活罪……若罪以死論,是臨刑之慘急,更苦於斷癮之苟延,臣知其情願斷癮而死於家,必不願受刑而死於市”。這是中國首次有人提出用死刑嚴懲吸食鴉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