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7章 崇儉倡廉的平庸皇帝——清宣宗道光帝(4)(2 / 3)

盧坤在曆數堵截鴉片進口的種種難處之後說:“形勢一旦形成,很難挽回。有人說應恢複以前規定,準許販運鴉片入關,征收稅銀使洋人不能利用無稅的走私品售賣獲得紋銀。

有人說應當放鬆內地禁止栽種罌粟的命令,使吸煙者買食鴉片,洋人不能專利,紋銀仍然可以在內地流轉,這種說法不無所見,卻與禁煙令相悖,很難實行。”道光帝對此沒有表態,隻是命令沿襲舊的禁煙令而已。

道光十六年(1836年)三月,湖廣道監察禦史王玥上了一個奏折,提出吸食鴉片煙者都是社會閑散人員,不用嚴加管束,死了也不可惜,朝廷隻須對兵丁嚴加約束就可以了。同年四月,太常寺少卿許乃濟將自己思慮已久的看法呈奏道光帝,即《鴉片煙例禁愈嚴,流弊愈大,亟請變通辦理折》。奏折全麵闡發了弛禁主張,是集弛禁論之大成者,首先提出了鴉片貿易的嚴重危害在於“以中原易盡之藏,填海外無窮之壑”。並且對各種禁煙方法提出質疑:針對“絕夷人之互市”以拔本塞源的觀點,許乃濟提出販鴉片的人隻有英吉利人,不能因為與英絕交而與其他各國都斷交。

瀕海的眾生有數十萬,都依賴通商生活,又將怎麼辦,況且洋船在大洋外,隨時可以擇島而居,內地洋人商船都來此,又從何杜絕呢?而且,“雖絕粵海之互市,而不能止私貨之不來”。有的司法官員查禁不力,致使鴉片源源不斷,日益增多,針對這一觀點許乃濟又指出:“法愈峻則胥役之賄賂愈豐,棍徒之計謀愈巧……蓋凡民之畏法不如其騖利,鬼域伎倆,法令法律有時候都無法施展威力。更有內河匪徒冒充官差,以搜查鴉片為名,乘機搶劫。臣前在廣東臬司任內,報案紛紛。至栽贓訛詐之案,尤其很多,老百姓受害至深,不能計算。此等流弊皆起自嚴禁以後。”

在閉關政策下,嚴禁也不能起到禁煙的作用,許乃濟遂提出了弛禁之法。他的弛禁主張有三方麵的內容。一是入口弛禁,即“仍用舊例,準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入關交行後,隻準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二是吸食弛禁。許乃濟認為食鴉片者“率皆遊惰無誌不足輕重之輩,亦有年逾耆艾而食此者,不盡促人壽命”。隻有“文武員弁、士子、兵丁等,或效職以公,或儲材備用,不得任令沾染惡習”即可,“民間販賣吸食者,一概勿論”。

三是內地種植罌粟弛禁。按許乃濟的意思,正是由於清政府禁止種煙,夷人才“益得居奇。

而利藪全歸於外洋”。應該“寬內地民人栽種罌粟之禁”,則“內地之種日多,夷人之利日減,迨至無利可牟,外洋之來者自不禁自絕”。

許乃濟的奏折引起了道光帝的重視。道光十六年(1836年)四月二十九日,道光帝諭令兩廣總督、廣東巡撫和粵海關監督商討許乃濟的奏折。七月二十七日,兩廣總督鄧廷楨等複奏皇帝,響應弛禁論,認為如果“實行弛禁政策,對國計民生都有好處”。鄧廷楨等人為推行弛禁措施還擬訂了9條章程。這個章程使弛禁政策更加具體化。

嚴禁論

許乃濟的弛禁主張雖然受到粵督等人的好評,但除此之外,朝廷上下沒有支持者。相反,遭到了一批官員的反對。例如,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朱樽和兵科給事中許球分別向道光帝上了《申嚴例禁以彰國法而除民害折》和《洋夷牟利愈奸,內地財源日耗敬陳管見折》,對許乃濟等人的弛禁論加以駁斥。

朱樽的看法是,一些違法犯科隻是偶然現象,並不能作為反對這些法律的理由。許氏建議以鴉片交換茶葉,以禁止白銀出口,既然能夠防止裝運白銀,鴉片進口為何不能防止?至於建議放寬內地種煙之禁,則不能遏製鴉片的流入。因為當時國內生產的鴉片數量並不少,可是白銀卻在繼續出口。朱樽認為重要的不是鴉片對商務的影響,而是鴉片使人民衰弱,這才是應予反對的主要原因。吸食鴉片摧殘軍隊的戰鬥力,不進行全麵查禁,無法挽救士兵。在這方麵,官吏和士子們也無法逃脫噩運的“垂青”。由於一般百姓道德水平低下,鈐束一旦取消,他們一定會放蕩不羈,鴉片將會成為他們的家常便飯。

許球的奏折則指出:“弛鴉片之禁,既不禁其售賣,又豈能禁人吸食?若隻能禁官與兵,而官與兵皆從士民中出,又何以預為之地?況明知為毒人之物,而聽其流行,複征其課稅,堂堂天朝,無此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