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帝增調“久曆戎行,身經百戰”的貴州提督餘步雲至湖南,又布置各地實行“堅壁清野”,並令各瑤寨“自相團練”,使起義軍“無食可掠,無人可裹”。官兵殘酷征剿,到四月才鎮壓了趙金龍起義。但廣西賀縣、連州瑤民又分別起義,連敗官軍,清廷費了很大力氣,才將義軍鎮壓下去。
積重難返的政治腐敗
捐納和署職
清朝從雍正年間到嘉慶道光年間,平均每年的財政收入隻有4000萬兩,剛夠正常年景開銷。每遇軍需、河工、營田、賑災不時之需,就沒錢支付了,就隻好用捐納等手段來籌措款項。捐納即官吏捐加級、封典,平民捐職銜,秀才捐納做貢生、監生,其實質就是用賣官來換錢。嘉慶時期國家財政入不敷出,朝廷就靠捐納來作為國家開支的補充,捐納在戶部收入的比重迅速上升。如川楚之役開捐,至嘉慶六年(1801年)就達3000萬兩白銀,自此捐納之風開始盛行,以致一發不可收拾。到了道光時期,捐納更成為國家重要的財政收入。官場上到處充斥著靠錢買官之輩,如貴州一省,自嘉慶五年(1800年)至道光二年(1822年)六月,便收捐納銀28.6萬餘兩。而道光三年(1823年)七月,不過一個月就有23人納資捐監,國家也得到了2300多兩的銀子的收入。有人統計,在道光帝統治的30年裏,捐監者達31萬餘人,捐銀達3300餘萬兩。雖然正途官員未必不貪贓枉法,雖然不可否認也有一些賢達之才捐資做官,但大多數人用錢買官的目的就是撈錢。捐官泛濫成災,不僅有悖於清朝前期皇帝的初衷,而且還使各級機構冗官繁雜,辦事效率低下,且良莠不齊,流品複雜。仕途擁塞不堪,得官越發不易,那些捐官者為了撈錢,當然變本加厲地聚斂錢財、損公肥私,而且更加敗壞吏治。道光帝作為封建王朝的最高統治者,並非昏憒庸碌,也深知捐納帶來的負麵作用,但也沒有可行之法取而代之。
朝廷的官職本有定限,捐納卻使仕途人滿為患,因此署職現象產生了。據說,道光年間,北京六部中候補的人選比比皆是,甚至有人20年都上不了任。內閣翰林人數亦3倍於前,往往10年不得一差。同樣,各省中候補上任的人數不勝數。因官吏擁塞,無法委任,隻好暫時署任州、縣等地方官,而署任者心下明白,心知不能實授,因此就盡量撈錢,就像市井中的商人一樣,以至出現計算哪種職務肥沃與貧瘠、哪個年長與日短,看人給職務,每年都按情況調換的事情。而有的地方,署理之員一年一換,有的地方則半年一換,並視之為定例。每當遇到有關命案盜案時,因為自知任職不會長,就故意借口證據不足,壓著不辦。行凶肇事的人,出逃在外一年後,就逃脫了追究。那些犯法的還專瞅著該換新官了,馬上出來和新官討價還價,開脫罪責。還有一些更不像話的州縣官,在將要卸任時,把國家征收的錢糧,契稅折半收取,以此撈取外快,這稱之為“放炮”。有的地方放一次炮,就能得到上萬兩銀子,少的也有六七千兩。還有的官天天放出謠言,說自己將要離任,因此用降低稅額以達到催稅的目的。而實際上他沒有離任,放的是“太平炮”。還有的新官剛上任,也有減價催稅的方法,被稱為“倒炮”。地方官利用催稅所得用來肥己,其做法無異於白要民財。捐官太多,不容易上任,而捐納卻成風,日漸興盛。道光末年,署任的情況幾近泛濫成災,如浙江縣官署缺者即呈過半局麵。
貪汙攘竊
當時貪縱營私之風彌漫上下,即使如京師在天子輦轂之下,且嘉、道二帝又屢倡節儉,而猥褻貪冒、作威作福之事,依然風行無忌。京官中樞直是最為華麗顯要的,而兩書房也隻是清靜文華罷了。嘉慶道光時的機要大臣們,也無非隻是給手下地方官員提供信息、提供靠山而已,每年得到的饋遺居然達數萬之多。即使如一般翰林也日漸豐裕,講究起生活享受,衣食住行,為之一變。京官上下左右隻知財賄納賂,如陝西按察使張集馨改任四川按察使,到北京辭謝,孝敬給每位軍機大臣白銀四百兩;上下兩班章京每位十六兩;另外給交情深厚的或通信辦折的人一百、八十兩不等;六部尚書、總憲百兩;侍郎、大九卿五十兩,這還不包括給同鄉、同年及年家世好的那些盤費,總共用別敬1.5萬餘兩。隻有軍機大臣賽尚阿一人未收張集馨的別敬,在京官宦中也屬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