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大臣對陳德的供詞半信半疑,再次刑訊逼供,陳德反複交待,但仍然是所供的那些內容,又不敢動用重刑,人犯若死,幹係甚大。隻能多次提審陳德過去的幾家主人、朋友、兩個兒子等,並繼續刑訊陳德。二十二日刑審了一天,方才得到了一些新的情況,即案犯陳德最近一段時間沒有找到差事,情緒一直不好,一次在酒店與人口角,曾經動刀,揚言要殺人,經人勸解,才未釀成大禍。至於受何人指使入宮行刺皇帝,仍說不出所以然來。
二十三日,嘉慶帝下令加派九卿科道官員會審此案。二十三、二十四兩天,加緊刑訊陳德及有關人員。所有相關人均稱不知道陳德行刺過皇上,原因更是一無所知。而陳德在酷刑拷問之下,供稱自己多次做過好夢,夢見要發大財,並且有黃龍袍加身,又抽到好簽,想到自己如此一身好武功,如能入宮驚了聖駕,自然會得好處。至於主使及同謀,陳德始終堅持沒有,並說不敢胡亂攀扯。
連續幾天,增派會審大員越來越多,施用的刑罰也越用越嚴,然而案情卻一籌莫展。
但宮廷內外,均已知道二十日皇上遇刺之事,一時流言紛傳,甚至有人開始胡亂推斷,陳德的主謀、同黨會是朝中哪些大臣,說得有板有眼。審案的官員們也很擔心:不用嚴刑,害怕皇帝怪罪自己不認真辦案;用刑過重,人犯若死,就斷了線索,也難免不獲罪;更可怕的是,如果嚴刑逼問之下,那陳德隨意說出幾個在朝大臣來,很可能會引起一場政治上的混亂。何況陳德曾在許多官員、富豪家中當差為奴,很可能是知道了一些官員的情況。
審案大臣真是騎虎難下,不知道如何辦是好。而朝野上下也議論紛紛,一些過去被嘉慶帝整治過的官員也惶惶不可終日,萬一皇上懷疑自己,如何是好。
朝野上下這種議論,嘉慶帝也聽到了一些風聲。他感到,這宗案子應馬上結案,拖下去極為不利了。如果案犯堅持不招供,參與審案的一大批官員將受到辦案不力的譴責;如其隨便指出一些朝中大員是主使人,勢將引起政治動蕩。於是,嘉慶帝斷然下令停止審訊,立即結案,以穩定局勢。
二十四日當天,內閣明發嘉慶帝聖旨:陳德行刺皇帝一案,審辦諸大臣已經勞心費力了,對其主使、同謀及黨羽窮究不舍,一片赤誠之心,忠君為國,必應如此。朕即位已有八年,雖然沒有實行太多的仁政,卻也從不妄行殺戮,朝野上下,非朕之臣民即朕之兄弟子侄,朕不忍心無端猜忌任何一人。至陳德行凶,有如狂犬傷人、鴟梟食母,主使不一定必有,同謀也不會太多,如果一味窮究不舍,恐怕牽連無辜,釀成大亂。即使朕不究問,終是疑案,如是,則損失甚大。現令將陳德及其子定罪,並對護駕有功人員進行獎賞,迅速結案。
諭旨由內閣明發,朝廷大臣才定下心來。同日,參與審案的軍機大臣、各部尚書、刑部官員及九卿、科道官,列銜共同擬定結案奏疏,立即得到批準。陳德被淩遲處死,其子祿兒、對兒均被處以絞刑,其嶽母年過八十,不再追究。所有護駕有功的定親王綿恩等,均加封晉爵或受上賞,按責任輕重處罰守宮門不嚴的護衛、巡查不力的有關人員。今後,皇宮各門加強保衛稽查,禦駕出入,嚴密護衛。
這場轟動朝廷內外的謀刺皇帝的大案到此就基本完結了。
阿美士德使團訪華
自從馬戛爾尼使團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訪華以來,中英關係非但沒有緩和,反而繼續向惡化發展。為了改變清政府對英國的態度和政策,一支大型外交使團——阿美士德使團受英國政府派遣,於1816年出訪中國。英國外交大臣的訓令指出,這支使團的主要使命是向清政府要求:使英國商人免受廣州當局的“不公正”待遇,為英商在廣州爭取更大的權益;英商享有與當地商人自由交易的權利;中國官吏不得任意進入東印度公司商館,英國人可以自由雇傭中國仆人;商館人員被允許以中文向中國政府交涉等。
清政府吸取了前朝接待馬戛爾尼使團的教訓,從一開始就防範有加,杜絕了英國使節提出任何要求的可能。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六月初五,嘉慶帝諭令直隸總督:“該國遣使遠涉重洋,以納貢為名,恐尚有幹求事件。該督一聞貢船抵津之信,即行馳往照料,如該貢使向該督言及有懇請賞給口岸貿易,如上次請於寧波互市等事,該督即先行正詞駁斥,以天朝法度森嚴不敢冒昧陳奏,絕其妄念。”
使團到達中國後,要不要向中國皇帝行叩頭禮成了第一個難題。阿美士德本人對此並沒有什麼固執的意見,副使喬治·斯當東則堅持反對阿美士德行叩頭禮。嘉慶帝大為惱火。
他不僅拒絕接見這個使團,還派遣大臣給使團送去了一份給英王的絕交性敕諭:“爾國距中華過遠,遣使遠來,良非易事。且來使於中國禮儀不能諳習,重勞唇舌,非所樂聞。天朝不寶遠物,凡爾國奇巧之器,亦不視為珍異……嗣後毋庸遣使遠來,徒煩跋涉。”他還諭令兩廣總督,“倘一二年後該國又遣人奉表謝罪納貢……不可令其再來京師,以省煩瀆”。不僅如此,嘉慶帝還想從此將中英貿易徹底禁止。他要求兩廣總督查明:“英吉利一國每年計約收稅銀若幹兩,如將英吉利國停止貿易是否可行?”當時的粵督蔣攸銛已逐漸認識到英國人嗜商如命的本質,複奏皇帝說,粵海關每年征收稅銀一百二三十萬兩,英吉利一國約收稅90餘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