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農奴製的殘酷壓迫和剝削。土司製度是一種落後的世襲分封製度。土司在其管轄區域內有絕對權力,他把土民看作牲口一般,對他們任意買賣轉讓,或者用他們來祭祀鬼神和祖先。土民的所有財產都歸土司所有,他可以任意占有他們的牛馬,甚至他們的子女也歸其所有。土民生孩子後要向上報,記入名冊,長大後為土司做事,不許讀書,即使有的地方允許讀書,也不許參加應試,以免因為考上而脫離戶籍。土司一旦為自己的兒子娶媳婦,那麼土民們三年都不敢談婚論嫁。如果有誰膽敢違犯土司的意誌,不聽調遣,就會抄沒家產,本人及其家屬就會被賣到各地去做奴隸,再嚴重的就會被殘酷刑罰處死,如挖眼、折骨、剝皮等。在這裏,土民隻知土司的法,而不知道還有什麼國法。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怎不令人毛骨悚然?
同政治上的壓迫一樣,經濟上的剝削也相當殘酷。按照規定,各土司區向封建官府上交的賦稅,應該根據土司區大小、人口多少和自然條件好壞而定,數量比內地一般要輕。
但各地土司都以向上交納賦稅為借口,從中勒索,進行盤剝,人民的實際負擔因此增加了多少倍。而土司們亂派濫收的各種名目,令人瞠目結舌。
除了占有大量世襲領地外,土司還對農民的土地進行貪婪而瘋狂的掠奪和搶占。雍正三年(1725年),雲貴總督高其倬上奏彙報雲南姚安府土同知搶占民地的情況說:“姚安府大姚縣苴卻、十馬等地,方圓三百多裏,農戶很多,土地豐饒,現在的土同知高厚德的祖父高奣映為吳逆川東道時就開始侵占,到了高厚德又賄賂流官自己管理當地,征收當地錢糧。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以進京費為名加派苴卻、十馬五千銀兩。百姓們無錢可以湊齊,他就帶人強迫百姓寫下賣地的契文。百姓們忍氣吞聲,隻好答應。”湖廣土司搶占土地的現象也十分嚴重。他們搶占的土地不僅有少數民族的,而且還包括很多漢族農民的。如容美土司田氏,所搶占的土地遍布石門、澧州、宜都、枝江等州縣。雍正年間,在搶占長陽縣民田時,等有人告到縣裏,田氏不但不予理睬,反倒抓走了好幾十人。保靖土司彭氏,他搶占的民田錢財竟然有八百兩,而且還讓原來田地的主人交納。由於土司瘋狂搶占土地,使得許多良田落到他們手中。而土司又以守險抗敵為借口,不許開墾荒地。這樣,廣大農民真是走投無路了。
可見,雍正時期的土司製度不僅使地方經濟文化的發展遭到破壞,不利於社會穩定,更重要的是使清朝政府的中央政令得不到有效的貫徹執行,也影響了地方吏治。看到土司製度存在的弊端和危害,封建統治集團內部一些人憂心忡忡,紛紛要求改土歸流。康熙末年,雲南永北人劉彬寫出《永昌土司論》,指出了土司製度的危害,建議改土歸流。雍正二年,幕客蘭鼎元也提出削奪土司的辦法:根據土司犯罪輕重,削減他的村落裏數,如果罪行非常嚴重,不便改土歸流,就除掉當地為惡的土司,把他的領地分給其子弟,以分化他的勢力。
推行改土歸流
隨著土司製度對封建統治的危害進一步加深,雍正逐步認識到推行改土歸流的必要性。
雍正二年(1724年)五月,他說:“現在天下同享安樂,而土民們卻在受苦,朕實在餘心不忍。”但這時他還是猶豫不決,並沒有馬上實行改土歸流。同年十二月,他在廣西巡撫李紱的奏折上批示說:“土司製度由來已久,一旦實行改土歸流,將一些土司的襲位削去,肯定會使人心恐慌。”他還是怕萬一考慮得不全麵,將會生出亂子。直到鄂爾泰任雲貴總督後,雍正才下決心在西南推行改土歸流。
鄂爾泰,滿洲鑲藍旗人,世代因襲貴族頭銜,20歲中舉人,21歲做了禦前侍衛。但是因為他為人忠正不阿,不會逢場作戲、阿諛奉承,也不參與康熙末年諸位皇子爭奪皇位的鬥爭,所以在官場很不得誌。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鄂爾泰37歲,這才做到內務府員外郎。而和他同齡的年羹堯,則因為和雍正關係密切,又有雍正暗中相助,替他說話,所以30歲就是四川巡撫,40歲當了川陝總督。與春風得意的年羹堯相比,鄂爾泰的仕途無比艱難。後來,他曾作詩說:
“攬鏡人將老,開門草未生。”這就是說自己年齡已經很大,而地位還是如此。可見他當時心情的憂鬱。
也就是在這時,還是親王的雍正就想把鄂爾泰拉攏過來,讓人帶話給他,求他辦事,誰成想鄂爾泰竟嚴辭拒絕。他說現在皇上還健在,並多次下令不準臣下和皇子們來往,所以,不能答應雍親王的事情。
從那以後,雍正不但沒有對鄂爾泰懷恨在心,反而更加敬佩他,說現在能忠於康熙皇帝的人,將來一定能夠忠於自己。所以雍正即位後,不計前嫌,對鄂爾泰破格任用,先把他調往雲南督學,幾個月後又升為江蘇布政使。3年後升為廣西巡撫,鄂爾泰還在赴任的途中,又因為雲南土司事務刻不容緩,改調雲南巡撫兼署理雲貴總督的事務。在短短不到3年的時間裏,鄂爾泰就由一個小小的郎官,被雍正提拔為封疆大臣。由此可見雍正對他是多麼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