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鐵腕下的千古罵名——清世宗雍正(3)(2 / 3)

雍正還規定了如果地方官員貪汙挪移錢糧,而督府為其包庇隱瞞,要對督撫治“連坐”

之法。假如有誰在清查中徇私舞弊,包庇縱容,一旦被查訪到或被監察官員舉報後證實的,將連同該省的總督,巡撫一同處罰。

雍正這個辦法使諸官心驚肉跳,再也不敢怠慢。

雍正即位時已是45歲,麵臨著一個難以收拾的爛攤子局麵:吏治腐敗、國庫空虛、稅收短缺。雍正對這些是有著清醒認識的。在即位之後雍正說:“曆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朕在藩邸,知之甚悉。”意思是說,當我還是皇子的時候,就知道曆年中央的戶部有數百萬銀兩虧空,底下的府廳州縣虧欠的數量就更不知有多少了。我十分清楚,怎能騙得了我。各地出現虧空錢糧問題的,一定是受到上司勒索,不得不從國庫中拿來上供,要不就是自己貪汙侵漁、中飽私囊了。無論哪種情況,都是非法的。

長期當皇子輔助執政的經曆,使雍正積累了充分的行政經驗。加上他即位前就曾協助康熙在戶部清理虧空,曾遇到過一些麻煩。因此對中央及地方的財政十分明白;對下麵官僚的貪汙手段、心理狀況十分清楚。

雍正上台,首先指向的是吏治,實在是因為吏治腐敗是康熙晚年最大的弊政之一。整頓吏治的最好突破口就是清查虧空。

全國大小官吏那麼多,對於新君還不熟悉。雍正除了隆科多、年羹堯等幾個可信任的人外,無所依靠。正好可以借助清查虧空這個運動,撒下大網,借勢觀人,激濁揚清,殺一儆百。用這個運動來打擊異己勢力樹立威望。正如前述,康熙末年的儲位之爭十分激烈,雍正的登基即位又難於辯解,使人心不服,基礎不穩。雍正發動清查,正可以借機名正言順地打擊諸王的朋黨勢力,進一步加強自己的地位和權力。

清查虧空的第三個好處是有助於對家底更加清楚,真正掌握財政狀況。

雍正在清查虧空過程中,經常派遣特派員來解決一些難於應付的問題。

雍正四年(1726年),大規模清查江西省的錢糧虧空。當時的巡撫裴度明明知道各府州縣倉穀虧空很多,他卻不上報,極力包庇下麵的貪官汙吏,雍正對此十分憤怒。

雍正命把已調任的裴度留於任所,將前任布政使張楷、陳安策派往江西審訊。雍正又覺得現任巡撫都督,他們太軟弱,隻是喜歡自己的官名而已,不能完成清查虧空這麼重大的任務。因此決定特派吏部侍郎邁柱到江西,真正檢查全省錢糧多年的虧空問題。與此同時,雍正命令從別的州縣挑選出幾十名官吏,迅速前往江西。一旦發現有虧空問題的官員,迅速查辦,讓候補官員作好頂替的準備。

邁柱到任後,清查積極認真,但是受到江西按察使積善的反對,雍正堅決支持邁柱,稱讚他“到任以來,不避嫌怨,為地方生民計,實心效力”。清理的結果一出來,雍正立即命令裴度及曆任藩司補償倉穀的虧空。

特派官員到其他地方清查虧空情況,讓他們相互監督,這是雍正常用的一種辦法,十分有用。

雍正五年(1727年),福建布政使沈延玉報告說,福建省的倉穀出現虧空。雍正認定是巡撫毛文銓隱瞞上麵欺壓百姓造成的,馬上特派廣東巡撫楊文乾和許容為欽差大臣前往清查。

上次清查江西錢糧,雍正調動了大批的候補官員,讓他們為上崗作好準備。這次清查福建的倉穀虧空,與候補官員調動同時進行。此外他還作了輿論的準備。

雍正發布公告告誡福建的老百姓:因為馬上就要進行清查,有些貪官們可能已知道此事,會臨時借調有錢人家的糧食來充實庫存。如果你們有人把糧食出借給他們的話,那出借的糧食就歸官府所有,發覺後也不再歸還。

上諭還說:我已經選拔了一批候補府州縣官員和欽差一起到福建,如果“現任府州縣內之錢糧稍有不清者,即令更換”。

擺出候補官員,查出問題立即換人,這破釜沉舟的姿態,表明了雍正徹底清查的決心。

地方清查虧空的責任落實到總督巡撫,限期為3年。北京等盤根錯節之地,展開清查工作十分艱難,因此他更注重清查技巧,加大力度清查。

設立會考府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十四日,雍正下令設立了一個獨立的清查機構——會考府,主要對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就是各省每年將錢糧征收解撥的實數報部奏聞)工作稽查核實。

本來,各部院的錢糧運用、收入支出,都是由各部院自行奏銷,因此官員營私舞弊、賬目混亂的現象十分多。

為了從製度上解決這個問題,雍正規定會考府負責稽查審計各部門的收支,凡是錢糧的奏銷,不管來自於哪個部門,都應該由新設立的會考府清厘“出入之數”,這樣就把奏銷大權由原先的各部院收歸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