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次境功利:欲望河畔,馮氏初心辨善惡(3 / 3)

每種人皆有他們對於社會底權利及職分……在普通底情形中,人對於求權利,總易偏於太過,而對於盡職分,則總易偏於不及。

——《理想人生》“致中和”

兩千多年前,“亞聖”孟子來到魏國,見到魏國國君梁惠王。梁惠王問:“叟,不遠千裏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老頭兒,你能為我們國家謀什麼利益嗎?孟子聽後,沒有拍案而起、針鋒相對,而是頗有風度、莊重地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意思是說,大王您何必隻圖目前的利益?其實隻有仁義才是永恒的大利。

這便是孟子關於“利與義”的千古一辯。按照孟子的說法,仁義也是利,道德也是利,這些是廣義的、長遠的利,是大利,與那些狹義的金錢財富的利相比較而言,大利便是義。這與孔子的義利觀是一致的,孔子認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此處所謂的“義”,便是孟子所說的“大利”——仁義。

義與利的問題,向來是哲學家們必定會思考的問題,馮友蘭先生也不例外,他認為:舊說“七十二行,行行出狀元”。各行底人,即此所謂各種人。此各種人中,每種人皆有他們對於社會權利及職分,及對於別種人底權利與職分。在普通底情形中,人對於求權利,總易偏於太過,而對於盡職分,則總易偏於不及。

簡單來說,馮老認為:“義”就是自己應做的分內之事,“利”就是理應獲得或者是超出合理範圍的權利。世間之人,總是存在一種慣性:對於獲得的嫌少,想要的更多;對於付出的嫌多,希望能更少。這便是馮老所言的利太過而義不及。

正是因為知曉世人的這種慣性,馮老在研究哲學的同時,也在用自己的一生克服這種潛伏於心的慣性。從十幾歲時接觸哲學開始,馮友蘭先生便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義”就是哲學。雖然學術是他人生的重點,但他的心中也存有事功之心,這便是對利的要求。於是,他用盡畢生的精力去完成自己的義,同時,極力克製對利的渴望。馮老的人生,或許未能完全舍棄利,但在克服利過而義不及的慣性上,無疑還是成功的。如馮老這樣,能在利與義的抉擇中,選擇義的人並不多,但並非沒有。

從前,有一個農夫,每天辛勞地工作,但仍然很貧窮。一天,他在一片離家很遠的樹林裏碰到一位老婦人。老婦人對他說:“我知道你每天很辛苦,得到的卻微不足道。我送你一枚魔法鑽戒,它能夠使你擁有財富。隻要你說出你想要的,同時轉動手上的戒指,就能得到希望擁有的東西。但戒指隻能實現一個願望,所以你在許下願望之前要仔細考慮清楚。”

驚愕的農夫接過戒指,激動地踏上了回家的路。晚上,農夫遇到了一個商人,他向商人講述了這段奇特的經曆。商人邀請農夫晚上住在他家,並乘夜深人靜之時,用一枚相同的戒指,換走了農夫手指上的魔法鑽戒。

早上醒來時,商人被一堆金子壓死了。農夫在金子堆中找到了戒指,帶回了家中。妻子得知此事後按捺不住激動,說:“試試看,讓它帶給我們大片的土地。”因為親眼看到商人被金子壓死的一幕,農夫擔心要是輕易向這隻魔戒許願的話,會給自己帶來同樣的噩運。於是他對自己的妻子說道:“我們必須仔細對待我們的願望,不要忘記,這戒指隻能幫我們實現一個願望。”農夫又解釋道:“最好讓我們再苦幹一年,我們將會擁有多頃良田。”從此,他們竭盡全力地工作,並且獲得了足夠的錢,買了他們所希望擁有的土地。農夫的妻子想要一頭牛和一匹馬。農夫說:“親愛的,我們何不再繼續苦幹一年?”於是一年後,他們買回了牛和馬。

“我們是最快樂的人,”農夫說,“不要再談什麼魔法鑽戒了,我們擁有年輕,擁有堅實的雙手。等到我們老的時候,我們再去想那戒指吧。”30年以後,農夫和他的妻子已經變老了,他們擁有了所希望擁有的一切,而那枚魔法鑽戒依舊完好地保存著。

農夫用對職分的義,換來了想要的利。現實的生活中,我們亦需如馮老的農夫一般,堅守對義的付出,把持對利的追求,唯此方能克服利過而義不及的慣性,活出不被利所困的瀟灑、愜意人生。

不貪為寶,放棄從天而降的橫財

有許多事物,有些人視同瑰寶,有些人視同糞土。有些人求之不得,有些人,雖有人送他,他亦不要。

——《理想人生》“境界”

春秋時,宋國有個人在山上開鑿石料的時候,發現了一塊寶玉。他帶回家後,總是擔心寶玉會被盜走。考慮來考慮去,終於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他決定把寶玉贈送給一個有身份的人,這樣多少還能留下些人情。

於是,他帶了寶玉悄悄地前往都城,要獻給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不解地問:“你把如此貴重的寶物送給我,大概是要我幫你辦什麼事吧?不過,我是從來不接受別人贈送的禮物的。”宋人忙說:“我沒什麼事要您幫我辦。據玉工鑒定,這塊寶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獻給您。”子罕再次拒絕說:“我決不能收下這寶玉。如果我收下了,你沒了寶玉,我也會因此而失去清廉的美名,你和我都喪失了寶。”

宋人聽不懂子罕這話的意思,隻是呆呆地望著他。子罕繼續說道:“我以不貪為寶,而你以玉為寶。你把玉給了我,當然喪失了寶,但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喪失了不貪這個寶。這樣,雙方都喪失了寶,我們還是各自保留自己的寶吧!”

子罕的一句“以不貪為寶”,不禁讓人茅塞頓開。“究竟什麼是寶”,這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馮友蘭先生說:“有許多事物,有些人視同瑰寶,有些人視同糞土。有些人求之不得,有些人,雖有人送他,他亦不要。事物雖同是此事物,但其對於各人底意義,則可有不同。我們可以說,‘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

對大多數人而言,寶玉無疑都是至為珍貴的“寶”,但對子罕而言,不貪才是他心中的“寶”。但想要永持此寶,談何容易。有多少人能夠在誘人的利益麵前,始終秉持“不貪為寶”的心?

清代康熙年間,北京延壽寺街上書鋪的店堂裏,一個書生站在離賬台不遠的書架邊看書。這時賬台前一位少年正在為購買的《呂氏春秋》付款,不小心掉的一枚銅錢滾到了書生的腳邊。書生斜眼掃了一下周圍,就把銅錢踏在腳底。少年付完錢離開店堂後,書生俯身拾起了腳下的銅錢。

湊巧,書生踏錢、取錢的一幕,被店堂裏邊的一位老翁看見了。他見此情景,盯著這個書生看了很久,然後起身同書生攀談,知道他叫範曉傑,還了解了他的家庭情況。原來,範曉傑的父親在國子監任助教,他跟隨父親到了北京,在國子監讀書已經多年了。今天偶爾走過延壽寺街,見上書鋪的書價低廉,所以進來看看。老翁冷冷一笑,就告辭離開了。

後來,範曉傑以監生的身份進入謄錄館工作,不久,他到吏部應考合格,被選派到江蘇常熟縣去任縣尉官職。範曉傑高興極了,便水陸兼程南下上任。到了南京的第二天,他先去常熟縣的上級衙門江寧府投帖報到,請求謁見上司。當時,江蘇巡撫大人湯斌就在江寧府衙,他收了範曉傑的名帖,沒有接見。範曉傑隻得回驛館住下。過一天去,又得不到接見。這樣一連十天。

第十一天,範曉傑耐著性子又去謁見,威嚴的府衙護衛官向他傳達了巡撫大人的命令:“範曉傑不必去常熟縣上任了,你的名字已經寫進被彈劾的奏章,革職了。”“大人彈劾我?我犯了什麼罪?”範曉傑莫名其妙,便迫不及待地問。“貪錢。”護衛官從容地回答。

“啊?”範曉傑大吃一驚,自忖:我還沒有到任,怎麼會有貪汙的贓證?一定是巡撫大人弄錯了。他急忙請求當麵向巡撫大人陳述,澄清事實。護衛官進去稟報後,又出來傳達巡撫大人的話:“範曉傑,你不記得延壽寺街上書鋪中的事了嗎?你當秀才的時候尚且愛一枚銅錢如命,今天僥幸當上了地方官,以後能不絞盡腦汁貪汙而成為一名戴烏紗帽的強盜嗎?請你馬上解下官印離開這裏,不要使百姓受苦了。”範曉傑這才想起以前在上書鋪裏遇到的老翁,原來就是正在私巡察訪的巡撫大人湯斌。

不貪為寶,不應隻是嘴巴上一句美言而已,更應成為人格與操守的一部分。無論有前人後,麵對從天而降和橫財,即便隻是一個銅錢,也不應有貪戀之心。一旦貪念起,長期的堅持便頓時灰飛煙滅,如在同一桶牛奶裏倒進一杯髒水就成了一桶髒水一樣。無論何時,都要堅持“不貪為寶”,千萬不要因身外之物而丟棄了自己最珍貴的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