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的愛剛剛好,不多也不少。
兒童心理第十四課:愛可以無條件,但需要有原則
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愛,這是每個家長本能的選擇。但“無條件的愛”常常會被曲解成無條件地滿足孩子的一切需要。在之前的章節中,我們強調了家長要時刻關注一到兩歲的寶寶發出的需求信號,並盡量給予及時的回應和滿足。但那是在“一到兩歲”階段。隨著孩子身體動作以及語言、認知能力的發展,他們逐漸開始有意願、有能力控製周圍的環境,試圖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他們想要的一切。與此同時,隨著社會交往情境的增多,孩子也需要去適應周圍的環境。成長過程中,有很多現實束縛著他們個人願望的滿足。“我也要露西穿的那樣的漂亮裙子!”“我生日的時候要一個五層高的超大奶油蛋糕!”孩子的這些要求並不是所有的家長都有能力或者有責任一一實現的。
於是,孩子的負麵情緒便隨著家長的否決而產生了,他們哭鬧不止,他們讓爸爸媽媽耳根子不得安寧。這是大多數“溺愛”產生的源頭,但這也正是一個家長重新定位思考自己職責的機會——養育孩子到底意味著什麼:是為他們提供精神和情緒上的支持,是花時間和精力去陪他們一起成長,還是通過物質去取悅他們,從而建立起親密的親子關係?
對很多家長來說,溺愛是一種既方便快捷又“經濟實用”的管教方法。他們為了不讓孩子的哭鬧打擾到自己,也為了讓孩子能夠切實地感受到來自父母的愛,他們會選擇為了自己所謂的“安心”而竭盡全力滿足孩子提出的要求,甚至是回應那些無理的或者沒有任何意義的要求。在一次次的強化——及時滿足孩子提出的各種要求——之後,“溺愛”的交往方式就成了一種交易的模式:孩子向家長索取,家長用物質“買”來親子關係的安寧和穩定。這種方式看起來似乎合乎情理,其實會給孩子帶來很多潛在的負麵影響,其中最大的影響莫過於阻礙孩子社會化的發展。
社會化的過程是個人逐漸調整個體需要或個體能力,以適應社會環境和稀缺的社會資源的過程。對於年幼的寶寶而言,尤其是在他們學會人際交往的早期階段,這種欲望與現實的衝擊會更加顯著。“為什麼媽媽不讓我碰那條插在電視機後麵的線?”“為什麼媽媽不讓我在屋子裏奔跑?”“為什麼有那麼多規則呢?”當孩子體會到自身欲望與環境規則之間的衝突的時候,也正是他們社會化發展的好機會——“原來不是每一樣我想要的東西都是可以得到的”。如果在這些時候,家長能夠進行引導,讓孩子明白規則的必要性,找到其他替代的行為去滿足他們的需要,這個時間(moment)就能成為孩子學會情緒控製絕好的契機(timing)。這是長期在溺愛中成長的孩子無法培養起來的能力。尤其是當他們進入幼兒園,麵對更多的規則,麵對更多個人願望和夥伴需要之間的衝突時,如果孩子沒有足夠的知識儲備和情緒調控能力去應對這些現實問題,他們往往會采用非常極端的方法,例如攻擊性行為,去解決問題。
其次,家長如果通過物質對孩子的行為進行強化或鼓勵,會直接阻礙兒童學習和認識周圍世界的內在動機的形成。內在動機是當孩子做完一件事情時,他們對自己感到自豪、有成就感,而且願意繼續做這件事情的自我肯定。外在動機則是在外界刺激的鼓勵下去完成任務。在一項研究兒童動機的心理學實驗中,心理學家讓兩組小朋友用彩筆進行繪畫,一組小朋友在畫完後被給予棒棒糖的獎勵,而另外一組孩子則沒有棒棒糖的獎勵。實驗的後測發現,被給予棒棒糖獎勵的孩子表示“還願意再畫畫”的幾率大大低於沒有被給予獎勵的小組。這就說明,外界的強化並非想象中的那樣強大,那樣無所不能。
外在的物質獎勵往往會讓孩子將自己的興趣歸因於物質獎勵,“我畫畫是因為可以得到棒棒糖”——這種外在動機會逐漸替代孩子由興趣產生的內在動機。並且,孩子看待自己、看待幸福的眼光會發生變化,他們覺得穿什麼、吃什麼、背什麼樣的書包決定了他們是什麼樣的人,或者他們是否幸福。孩子甚至會覺得愛就是獎勵,是可以用錢買來的東西,而當他們不能得到這些東西時,他們就會感到自己是被拋棄的。
家長的職責是為孩子的成長做好最充分的準備。在時間、精力上更多的投入和精神上更堅定的關懷才是孩子成長真正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