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保安明知謝某是未成年人,又在未通知法定監護人到場的情況下,將他帶走詢問,使得他被迫脫下衣服證明自己的"清白"。商場的行為已侵害了謝某的名譽權,謝某有權要求商場向他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同時,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失。
村民趙某家有一子一女,均達到法定入學年齡。但趙某有重男輕女思想,僅讓其9歲的兒子上學,其女兒則被留在家裏幫助幹活。村委會幹部多次勸說趙某將女兒送到學校去讀書,均被趙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來管而拒絕。其女兒渴望上學,經常偷偷溜到村辦小學的教室外聽課。小學校長張某發現此事後,親自到趙某家裏做工作,勸告趙某,國家法規規定子女有受教育的權利,趙某的作法違反了教育法。
趙某的女兒已達到法定入學年齡,趙某不讓她上學的作法違反了憲法、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7周歲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人學。經批評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就學的,可視具體情況處以罰款,並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就學。
我們要把學到的法律知識運用於實際工作和生活中去。遇到法律問題時,到有關的法律文件中尋找答案,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正當的權益。我們如果在商場購物,無端被懷疑,人身受到侵犯,人格受到侮辱,可以查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發現自己的作品被剽竊,可以查找《著作權法》;如果發現自己的繼承權被人剝奪,可以查找《財產繼承法》;如果身心受人損害,可以查找《未成年人保護法》;如果發現家中老人的權益被人侵犯,可以查找《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現在很多事情都有法可依,當遇到法律問題而又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時,我們可以向執法機關求救,也可以向有這方麵知識的人請教。
各國法律拾趣
德國規定:如果在大街上高聲喊叫或大聲喧嘩,要罰款100馬克。
新加坡規定:亂拋垃圾者,罰款100美元至200美元;大小便後不衝廁所,要被重罰200美元;隨地吐痰罰款500美元。
瑞典阿斯托普市規定:任何人不允許加班加點工作。
秘魯規定:丈夫不得虐待妻子,謾罵妻子可處5—10天監禁;毆打妻子者處服勞役1個月、若女方受傷較重可判刑1—2年。
瑞士規定:讓未滿2歲的兒童在汽車的前排就座屬違法。
南非規定:酒後開車要判處10年徒刑,或罰款10萬美元。
挪威規定:當汽車駛入鬧市區時,駕駛者不得在車中抽煙。如被警察發現,當場吊銷駕照,並要罰款。
六、做好大眾中的一份子
也許我們習慣於對自己的父母、朋友、老師和同學給予無限關懷與溫暖問候,懂得保持個人生活空間的有序與整潔,並能夠珍惜與愛護屬於我們的私人物品。但是,當生活空間延伸到社會公共領域,我們是否會對那些不熟悉,沒有血緣關係的人采取冷漠甚至敵視的態度,是否一邊抱怨公共生活中的無序與雜亂,卻又隨意破壞公共秩序,是否意識到自己曾是公共生活中的不和諧音符?
2003年5月29日《南方都市報》上,報道了這樣一組事例。
例15月26日,一對20來歲的年輕男女上了並不擁擠的53路公共汽車,入座之後,兩人便開始你一點我一點地撕著手裏的一個透明塑料袋裏的麵包吃了起來。大概有3站的工夫,麵包吃完了,女的把袋子一卷,揚手往窗外扔了出去。然後,女的脖子突然上下抖動了起來,隻見她急忙左右推動窗玻璃,窗戶不開,見前後座位都坐著人,她猶豫了一下,低頭,"噗"的一聲,往自己座位前麵吐了一口痰。男的見狀伸出5個手指頭笑著說:"罰款50元的喔……"女的回答:"公共汽車上又沒有城管!"兩人相視而笑。
例2一天中午,某記者采訪完畢,乘坐公共汽車回報社,看到後排座位上一位穿著襯衣係著領帶的男士正在吞雲吐霧。該記者咳嗽了一聲,回過頭瞪了他兩眼,看見他把拿煙的手伸出了車窗。但是過了一會兒,煙味兒又卷土重來,不知道此君是讓煙"渴"著了還是舍不得浪費,那支煙還拿在手裏。見旁邊又有幾個人回頭表示抗議,他這才猛吸兩口把煙蒂扔出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