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青春的浪花(1)(3 / 3)

不能否認,錢的確可以提升人們的生活情趣,滿足我們向往的某些生活需要。但是,金錢並不是生活的全部意義。在我們的周圍,有許多人雖然一生清貧,卻能家庭和睦,幸福快樂;也有一些人闊綽富有,卻終日裏眉頭緊鎖,甚至因為錢泯滅人倫親情。

小說《卡拉馬助夫兄弟們》就描寫了這樣一個故事:狄米屈是個心懷憤懣的年輕人。他相信自己有一筆遺產,於是未成年就先靠那筆錢借債。當後來突然發現什麼遺產也沒有時,年輕人大吃一驚,懷疑他父親騙他,幾乎要失去理智,真好像瘋了一般。最終,他就為那幾千盧布殺死了自己的父親。

生活中並不缺乏"窮並快樂著的人"。看過《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的人,都會被主人公張大民追求快樂的精神所深深感動。張大民隻是個普通的工人,是貧困家庭的長子,承受了家庭和工作帶來的許多壓力。可他生性樂觀,即使是一些別人看來很難處理的事情,他也能苦中作樂,想方設法解決,使得並不富裕的家庭充滿歡聲笑語。貧窮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貧窮中怨天尤人,自暴自棄。

一位中國女作家在美國紐約街頭散步,經常看到一個垂垂老矣的乞丐,總是麵帶微笑,顯示出內心的愉悅。女作家大惑不解,忍不住好奇地問他:"請告訴我,在這樣一種境遇中,你為什麼還能以喜悅麵對殘酷的現實呢?"老人的回答讓作家大吃一驚:"人類最痛苦的日子是耶穌被釘在十字架的那一天,而三天後,他又複活了。所以,每當我的日子極為艱難時,我總對自己說:三天後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錢能夠買到很多東西,卻不一定能換來內心的安寧;錢可以裝飾人生,卻不能決定人的價值。擁有金錢,我們生病的時候可以住進最好的醫院,但卻買不到健康;擁有金錢,我們可以選擇最好的學校,但卻不一定能明白人生的真諦;擁有金錢,我們可以經常參加各種聚會,但卻不一定能獲得真摯的友情……因此,我們應該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學會做出明智的選擇。

三、收獲勞動

一天下課後,正在上初一的李誌在全班同學麵前炫耀:"你身上的錢,加起來都沒有我多!"說著,從口袋裏掏出了500元錢。"這是我一周的勞動所得,而且媽媽同意,以後隻要我做家務,她都會給我工資……"

我們也許會理直氣壯地說:"做了家務,父母就應該給報酬。"不可否認,金錢確實是勞動的收獲之一,但勞動的價值卻不能僅僅用金錢來衡量。如果隻為了掙錢而勞動,那就太低估了勞動的意義。在索取工資的同時,我們可曾想過,自己應該體恤辛苦工作的父母,承擔家庭的責任和義務、鍛煉自理能力,培養創造意識?勞動能夠回饋我們的是比金錢更寶貴的東西。

裘苑,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學學生,曾在全國和上海獲過18項發明獎。共青團上海市委授予她"少年愛迪生"稱號,這和她從小自己動手做家務是分不開的。裘苑的父母並非隻讓孩子讀書而不做其他事情,而是很早就培養她動手動腦的能力,讓她操持家務。她在上學期間就掌管著家裏的生活費,負責買菜做飯,安排一家人的生活。在家務勞動的過程中,怎樣封煤球爐過夜,曾使她苦惱過。但正是這苦惱促使她發明了節能自控煤爐。她說:"家務勞動造就了我。"

正是在勞動的過程中,人類得以不斷的進化和完善,勞動不僅使人類大腦得到了開發,使手腳更加靈活,還使人類在手和腦的配合與練習中變得聰明睿智。俗話說"心靈手巧",正是因為手巧才能達到心靈,正是由於不斷的勞動我們才能開發自己無限的創造力,從而改造世界,開創絢爛多姿的生活。

從記事起,父母長輩就用"勤學苦練"、"勤能補拙"等格言勉勵我們。的確,誠如唐人韓愈所說的那樣:"業精於勤荒於嬉,行成於思毀於隨。"

方仲永,宋朝江西金奚縣人,天資聰明,七歲時就能寫詩。同縣人都稱讚他,並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甚至還給他父親一些錢財銀兩。方仲永的父親感覺這樣不錯,於是每天帶著孩子外出做客接受招待,沒有讓他進一步學習。到方仲永十二三歲,王安石見他時,他寫出的詩已不是很好了。又過了七年之後,王安石路過該地一問此人情況,別人告訴他,方仲永已經不會寫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