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按照納稅人的不同分為兩種,即:抵扣法和簡易辦法。一般納稅人適用抵扣法,即由當期銷項稅額抵減當期進項稅額的方法計算應交稅款: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辦法,即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一、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計算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采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稅金與進項稅款抵扣方法。具體計算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銷售額的確定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在確定增值稅計稅銷售額時應注意下列幾個問題:
1.價外費用的確定
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等各項其他性質的價外收費。
但價外費用不包括下列項目:
(1)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2)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3)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
A.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
B.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無論會計如何核算價外費用,稅法上它都應該並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需要注意,納稅人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和包裝物押金,應視為含稅收入,在並入銷售額征稅時,應將其換算不含稅收入。
2.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計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案例
【例2-1】某企業銷售手機50台,每台的含稅價格為2000元,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為17%,則該產品應稅銷售額為:
含稅銷售額=50×2000=100000(元)
應稅銷售額=100000÷(1+17%)=85470.085(元)
3.混合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混合銷售行為的銷售額為增值貨物銷售額貨物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的合計。
混合銷售是針對的是同一納稅行為,應稅銷售額是增值稅應稅貨物和營業稅應稅勞務的合並定價。
4.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價格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或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的,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按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計價公式如下:
案例
【2-2】某大型鋼鐵工廠,將成本價為100000萬元的鋼材,用於對外投資,假設成本利潤率為15%,應計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為:
100000×(1+15%)×17%=19550(萬元)
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為: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的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5.以舊換新銷售的銷售額
應稅銷售額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
6.還本銷售的銷售額
以貨物的銷售額為計稅銷售額,不得從中扣除還本支出。
7.外彙結算的銷售額
納稅人按外彙結算應稅銷售額的,應當按結算當天的外彙市場價格折合為按人民幣結算銷售額。
納稅人應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確定後一年內不得變更。
8.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收入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不並入銷售額征稅。
(二)銷項稅額的計算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時,按照銷售額、勞務收入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
銷項稅額計算的公式如下:
案例
【例2-3】某工廠本月商品銷售額為150萬元,適用稅率為17%,則該工廠本月的銷售稅額是多少?
解答:
銷售稅額=1500000×17%=255000(元)
(三)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時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1.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
(1)一般納稅人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一般納稅人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準許抵扣的,按照買價(包括農業特產稅)和13%的扣除率計算。
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上述公式中的買價,是指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的農業產品所支付的價款和按規定代收代繳的農林特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