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植物
棉短絨和麻纖維經脫膠後的精幹(洗)麻,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範圍。
糖料植物
林業產品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樹脂及其他林業產品
鹽水竹筍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範圍
其他植物
幹花、幹草、薯幹、幹製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範圍。
2.動物類
水產品包括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
幹製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範圍。
畜牧產品包括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
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產品
蛋類產品鮮奶
各種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類生製品亦屬征稅範圍,經加工的鹹蛋、鬆花蛋、醃製的蛋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範圍
動物皮張
將生皮、生皮張用清水、鹽水或者防腐藥水浸泡、刮裏、脫毛、曬幹或者熏幹,未經鞣製的,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範圍
動物毛絨
其他動物組織包括蠶繭,天然蜂蜜,動物樹脂及其他動物組織。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二、糧食、食用
糧食包括稻穀;大米;大豆;小麥;雜糧;鮮山芋、山芋幹、山芋粉;經過加工的的麵粉(各種花式麵粉除外)。
澱粉不屬於農產品的範圍,應按照17%征收增值稅。
食用植物油包括從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為原料生產的混合油。
五、圖書和報紙
圖書
指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寫的書籍以及圖片。
報紙、雜誌
指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部門登記,具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報紙。
六、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飼料
指用於動物飼養的產品或其加工品,包括:a.單一飼料;b.混合飼料;c.配合飼料。不包括直接用於動物飼養的糧食、飼料添加劑。
化肥
指經化學和機械加工製成的各種化學肥料。包括:a.化學氮肥;b.磷肥;c.鉀肥;d.複合肥料;e.微量元素肥;f.其他肥。
農藥
農藥包括農藥原藥和農藥製劑。如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微生物農藥、衛生用藥等。
農膜
指用於農業生產的各種地膜、大棚膜。
農機
農機是指用於農業生產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及半機械化農具。包括:拖拉機、土壤耕整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種植機械、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收獲機械、場上作業機械、排灌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不包括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產品的機械)、農業運輸機械(不包括農業汽車)、畜牧業機械、漁業機械(不包括機動漁船)、林業機械(不包括森林砍伐機械、集材機械)、小農具(不包括農機零部件)。
七、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八、國務院規定
九、出口銷售貨物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貨物、天然牛黃、麝香、銅及銅基合金、白金、糖、新聞紙等國家規定不予退稅。
四、免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有關稅法規定,對企業而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向社會收購的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企業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免稅原材料、零部件、加工貨物出口的,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貨物工繳費的增值稅;
(6)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7)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的貨物或提供的應稅勞務免征增值稅。
(8)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不包括遊艇、摩托車、應征消費稅的汽車);
(9)來料加工複出口的貨物和卷煙出口時免征增值稅;
(10)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