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唐代土地製度演進的效率考察

在一般意義上,所謂效率是指在一定的投入下,實現產出的最大化。效率的目的在於通過競爭刺激人們去追求更高的經濟增長和更快的經濟發展。從宏觀上分析,影響效率的主要是資源配置機製。從微觀上看,影響效率的主要是產權。用經濟學的術語來說,所謂“抑製兼並”指的是國家統治經濟,控製資源的配置和財富的分配。所謂“不抑兼並”指的是國家對資源配置和財富分配采取放任不管的製度。在傳統中國,從兩漢一直到明清這一千餘年的時間裏,一直存在“抑製兼並”與“不抑兼並”的爭論,但就其主導方麵——即作為土地製度而言,則在唐宋之際明顯存在一個轉折。

中唐以前,抑製土地兼並是曆代封建王朝相沿成習的土地製度,被中古時期曆代封建王朝奉為治世圭臬。唐前期實施以“均平占田”、“抑製兼並”為基本宗旨的均田製,既解決農民無地少地的問題,同時又限製土地兼並,從而將國有荒閑無主土地,官僚、地主與一般小自耕農的累世之業都統一於均田製之下,形成了以土地還授為中心,以授田與限田相統一為基礎的比較嚴密和完整的土地製度。 唐前期實施的均田製,是國家從現實的製度環境條件和財政需要出發,以社會等級為分配原則,直接配置土地資源的土地製度。均田製的製度安排,一方麵可以盡快恢複和培植國家賴以生存的小農經濟,取得地主階層對其政治上的支持;另一方麵通過抑製土地兼並,避免了稅源和兵源隨土地流轉而流失。唐前期國家以農地製度的政治目標與經濟目標的均衡為出發點,把“抑製土地兼並”和“按人丁納稅”的租庸調製作為其製度安排的關鍵,采取安民、富民、護民、化民的策略,通過全麵實施均田製,最大限度地調動農戶的生產積極性,使農業經濟得以迅速恢複、發展。諸多曆史事實也證實了均田製的製度安排在唐前期是有效率的。

中唐以後,政府麵對農業生產及商品經濟的深化發展、地主製經濟的發展壯大等政治經濟環境的變化,土地買賣日趨頻繁、土地兼並劇烈的客觀現實,均田製的推行已如強弩之末,唐代統治者麵對這一客觀現實環境,隻得無可奈何地被迫承認。至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改行兩稅法後,以田畝征稅,土地買賣更加自由,國家由限製土地買賣轉而製定政策保護土地的正常交易。中唐以後,國家對土地私有權由諸多限製變為更加尊重和放任,這時作為政治要素的土地趨向於純粹經濟意義上的經濟資源,土地私有製最終得以確立,並使“不抑兼並”的土地製度安排成為中國傳統社會後期處理土地問題的基本準繩。誠如葛金芳先生所指出:“建中兩稅法後,隨著大土地所有製優勢地位的確立和地主階級在組織社會生產中直接作用的增大,以‘保護’均田小農為主旨的抑製兼並政策已經過時,不抑兼並政策的誕生乃是社會經濟條件變動之後的必然產物。”

唐代土地製度由“抑製兼並”到“不抑兼並”的製度演進同樣呈現出有效率的狀態。從宏觀上分析,“不抑兼並”土地製度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從微觀上看,“不抑兼並”土地製度使土地產權明晰化,降低了社會交易成本。

資源配置是指一國的不同生產要素如何分配的機製,它包括不同生產部門之間的配置、區域配置、規模配置和技術配置等等表現為利用一定組織內的稀缺資源的各種機構和安排的網絡結構。從決策角度看,表現為在什麼程度上資源分配決策靠國家製訂或獨立於國家的微觀單位(家庭或企業)通過市場體製做出判斷。資源配置有計劃和市場兩種體製。計劃體製是低效率的,市場體製是高效率的。在“不抑兼並”土地製度下,土地是按市場機製進行配置的。表現在兩個方麵:第一,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楊炎實行兩稅法改革,國家開始停止履行田業授受的傳統職責,私家地主的占田限額亦隨之統統取消,此即“兼並者不複追正,貧弱者不複田業”。隨著國家放棄對土地買賣、流通的幹預,土地買賣作為地權流轉的正常渠道暢通了。“田畝之在人者,不能禁其買易”。第二,許民辟土,聽民自占。在這一過程當中,盡管沒有土地買賣,但仍遵循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資源向生產條件充分的個人或組織集中。

產權的本質是一種排他性的權利。阿貝爾認為產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分享殘餘收益或承擔負債的權利,管理權對資本的權利,安全的權利,轉讓權,不對其他權利和義務的履行加以約束的權利,禁止有害於使用權的權利,支配重新獲得業已失去的所有權的規則。明晰的產權關係是實現效率的重要條件。從中國古代曆史的進程來看,所謂產權問題,主要集中表現在土地所有權上。更進一步地講,表現在國家對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上。中唐以前,由於實行“抑製兼並”的土地製度,國家對土地的買易、流通進行強烈而頻繁的幹預,農民對土地的占有既不明晰,也不穩定。中唐以後,由於“不抑兼並”土地製度的確立,國家放棄了對土地買賣、流通的幹預,由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來進行資源配置,為了保證國家的租稅收入不會因土地兼並而流失,為了避免產權不明造成法律糾紛加大土地兼並的交易成本,政府大力推行契貼製,使土地產權契約化,明晰了土地產權。

由此看來,唐代土地製度由“抑製兼並”到“不抑兼並”的演進,一方麵通過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來配置資源,促使資源向生產條件充分的生產組織和個人集中;另一方麵,通過明晰產權,激勵和保護生產者的生產和創新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