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流動性
監測預警指標體係研究
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課題組
課題主持人:麥遵伍
課題組成員:董根祥馬芬趙濱周豹行穎(執筆)
摘要:建立科學適用的區域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流動性監測預警體係,是區域金融穩定評估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預防和化解區域金融風險的關鍵。為此,本文結合區域經濟金融運行實際及金融風險隱患特點,探索建立一套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流動性監測預警體係,以提高風險監測的時效性和科學性。
金融風險具有客觀性、可識性和可控性的特點。以流動性風險為切入口,建立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監測預警指標體係,一方麵可以對區域金融穩定狀況做出客觀的評估與預測,另一方麵可以為防範和化解區域金融風險提供決策參考,促進經濟金融協調發展,是一種兼具政策意義和實用價值的監測區域金融風險的方法。
一、區域金融風險機理分析
區域金融表現為一個相對完整的地理單元,金融是其內容,地域是其空間表現形式。金融風險伴隨金融過程而生,並由其內在本質屬性所決定。
如果金融風險超過了承受能力,局部的風險就會蔓延、傳播開來,形成金融危機。
區域金融風險產生的基本原因,大體有四個方麵:一是我國正處於經濟轉軌時期,新體製尚未完全建立,而舊體製的慣性因素還在一些領域發揮作用。二是金融機構內控製度建設和風險管理水平存在薄弱環節,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三是目前我國金融監管體製處於不健全和低效率運作狀態,存在重複監管和監管真空現象。四是一些突發性因素導致區域金融業出現波動。
二、研究意義
(一)建立背景
1.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區域經濟金融中的地位較為特殊。
(1)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服務對象通常為地方中小企業或“三農”經濟,肩負著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重任,從而這些金融機構能否健康發展直接影響著對轄區中小企業和“三農”經濟的金融服務質量。
(2)由於轄區內非法人金融機構多數為國有商業銀行,總體上實力較為雄厚、管理水平較高,一旦出現風險苗頭,通常會得到上級行的救助。而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多為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普遍存在曆史包袱較重、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機構臃腫問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對其生存和發展構成威脅。
2.新形勢下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麵臨的風險狀況複雜。
(1)部分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缺乏先進的管理模式、經營思路和經營策略。
尤其在法人治理結構方麵存在缺陷,職責不分,權力不明,對高級經營管理人員行為也缺乏有效的約束和監督。
(2)由於各地方金融機構貸款質量相對不高,信貸資產易發生損失,部分機構可用資金偏少,備付金水平偏低,資產的變現能力不強,流動性狀況成為中小金融機構的主要潛在風險。
3.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麵臨挑戰。
(1)區域自上而下的政府部門、人民銀行、監管各方等參與的金融穩定協調和信息共享機製並未真正發揮作用,信息共享的內容和渠道不明確,各方職責不清,互動性不強,導致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風險監測評估工作難以做到及時、有效。
(2)現有的監測評估方法主要是根據工作經驗和上級行下達的指標建立,其適用性、準確性和長效性並不能滿足現代金融風險監測的工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基層央行職責的履行。
(二)建立的可行性
1.人民銀行金融穩定職能的強化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流動性監測預警指標體係提供了保障。《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人民銀行“維護金融穩定,防範和化解係統性金融風險”的重要職責,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是區域範圍內的中央銀行,維護區域性金融穩定更成為基層央行職能轉換後工作的重點。因此為建立區域性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係提供了政策和製度保障。
2.區域金融監管聯席會議製度的建立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流動性監測預警指標體係奠定了基礎。寧夏轄區自建立金融監管聯席會議製度以來,充分發揮了各監管單位的優勢,加強了信息的交流,形成了監管合力。金融監管聯席會議製度的目標之一就是要防範和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客觀上也要求建立區域金融風險監測指標體係。
3.比較完善的風險監測指標為建立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監測指標體係創造了條件。近年來,人民銀行總行積極推進風險監測與評估係統的建設,借鑒國際先進的金融穩定評估方法,初步構建了中國金融穩定的評估框架和評估方法,同時,部分大區分行、營管部和省會中心支行也相繼建立了轄區監測評估體係。
(三)應遵循的原則和目標
1.原則。
(1)準確性原則。即數據來源真是可靠、數據處理準確無誤,保證評估結論符合實際。
(2)靈敏性原則。所選取的指標應該有顯著性,指標的變動都能夠直接反映出區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變化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