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不到半個月時間,三家物業公司被廈門市各基層法院一審判令對小區內發生的死傷事故負責。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對這一類型的三起案件做出了二審判決。針對這三起有代表性的案件,市中級法院民事庭專門召開了協調會,分別對案件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是否妥當、認定事實是否準確、雙方是否有過錯或者應負多大的責任進行了重新認定。在合議過程中,對同類案件的情況進行了互相比照,統一標準,從而也有利於法院做出更為公正的判決。值得注意的是,二審判決都對一審結果做出不同程度的改變,將對以後可能出現的同類案件的判決起到示範性作用。
這三起案件在廈門市的物業行業中引起了極大的反響。筆者認為,這三起案件的發生和最終的判決結果,將給物業企業以如下的警示:
1.注重管理與服務的風險預測
物業企業要根據物業管理工作特點和轄區服務對象的工作與生活規律,對構成轄區內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事先進行科學的、客觀的預測和分析,並以此為基礎,做出正確的判斷,確定明確的目標,製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從預防的角度掌握和控製安全防範的主動權。
2.注重管理與服務的細節規範
上述三起案件,充分證明了物業管理細節規範的重要性,為此,加強物業管理與服務的細節規範,對管理與服務的整體質量的提升,有著不可低估的支撐作用,必須引起物業企業的高度重視。
3.注重管理與服務的過失免責
上述三起案件,充分說明了物業企業履行管理與服務職能的困難和艱巨,稍有不慎,都將會給物業企業帶來難以預料的“滅頂之災”。為此,應盡己所能地強化企業的防患於未然的責任意識,盡可能地把物業區域內的各項安全防範工作超前做細、做全、做在實處,不給任何的安全隱患留有“滋生之地”和“可乘之機”,並且還要做好各種免責證據和材料的收集工作。
思考題:
1.什麼是管理衝突?它包含哪些內容?
2.管理理念衝突存在哪幾個方麵的誤區?
3.如何處理好管理理念的關係誤區?
4.職能誤區中存在哪些缺點?
5.現階段導致物業服務水平難以提高的因素是什麼?為什麼?
6.什麼是管理定位衝突?
7.造成管理定位衝突的因素有哪些?
8.管理違規衝突的定義是什麼?
9.管理違規衝突的原因包含哪些內容?
10.管理無為的定義是什麼?
11.為什麼會造成管理無為衝突?
12.管理質量衝突的概念是什麼?
13.如何處理好管理質量衝突?
14.何為管理事故衝突?
15.怎樣預防管理事故衝突的發生?
16.學完本章內容,舉例說明你身邊所發生的物業管理事件是屬於管理衝突哪方麵的內容?並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