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防衝突。是指物業安防管理人員在履行安全防範職能時,因失誤或不當引發的衝突。包括:違規違紀衝突、防範過當衝突、防範過失衝突、防範索賠衝突等。
3.車管衝突。是指物業管理人員在履行車輛管理職能時,因失誤或不當引發的衝突。包括:車管違規衝突、車管受損衝突、車管丟失衝突、車管收費衝突等。
4.裝修衝突。是指物業管理人員在監管物業所有權人住宅或辦公場所裝修時引發的衝突。包括:裝修管理衝突、裝修違規衝突、裝修協調衝突、裝修擾民衝突、裝修收費衝突等。
5.收費衝突。是指物業管理人員在收取物業管理各項管理費用時,因標準不明確或是管理服務不到位等原因引發的衝突。包括:收費標準衝突、收費違規衝突、收費拒交衝突、收費拖欠衝突等。
三、物業衝突的性質
1.維權性。物業衝突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範疇,主要是物業管理者與物業業主之間在履行職能、享受服務時,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免遭侵犯或不受損害,在各自的思想觀念、思維認知、個人素養、處事原則及方法的影響製約下,而產生的對立和碰撞,是物業管理行業從不成熟走向成熟,從不規範走向規範的發展過程中難以避免的衍生產物。由此應當客觀地承認,在雙方的維權目的和要求中,一般都包含著正當與合理的成分,體現了社會發展的文明與進步,體現了法律法規的健全與完善,體現了公民意識的覺醒與提高;隻是因雙方維權所采用或對應的方式方法不當,導致雙方分歧的加大和矛盾的加劇,滋生和引發了雙方之間的衝突,致使雙方維權的目的不僅沒有得到實現,而且還發生了破壞性的位移。
2.波及性。這是物業衝突最為顯著的特性之一。物業衝突一般都會產生以下三種連鎖反應:一是導致衝突範圍的擴大。物業衝突一旦形成,必然猶如水波一般,向周邊擴散,甚至會突破物業區域的限製,給社會秩序的穩定帶來極為不良的影響。如某市就曾出現過業主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打著橫幅,上街遊行請願的事件。二是導致衝突層次的升級。如某市某物業企業管轄的住宅小區內,一位物業業主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求與該企業公開對話,可該企業對此合理要求不予應答,采取了回避不見之舉。結果引起了公憤,參與的物業業主由一位變為幾十位,事態越鬧越嚴重,由一般的個體衝突演變成了群體衝突。三是導致衝突後果的失控。物業衝突一旦突破物業區域的範圍,其最終結果就不是衝突雙方所能掌控的,屆時,極有可能造成警方或是媒體的介入,甚至於可能造成法律的介入,這也在物業管理實踐中得到了證實。
3.危害性。物業衝突的危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一是影響和幹擾了創建和諧社會戰略目標的實現,給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帶來了難以消弭的不良隱患;二是破壞了物業區域內工作與居家的和諧環境與氛圍,人為造成物業區域內人際關係的緊張和對立,影響和擾亂了轄區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的寧靜與平和;三是物業衝突的爆發若不能得到有效的扼製,極有可能引發嚴重的暴力事件或刑事案件,危及轄區公共財產安全和群眾的人身安全,在物業管理實踐中,已不乏這樣的事例;四是嚴重影響了物業企業的資信與聲譽,敗壞了企業的形象與“口碑”,並給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帶來極為不良的負麵影響。
四、物業衝突的特點
1.爆發性。物業衝突一般均是由瑣碎、細小之事而引發的,若不能在較短的時間內予以遏製,就有可能使矛盾突破雙方的底線,以爆發的形態迅速演化為衝突,且這一演化時間相當短暫,甚至可能在瞬間生成。如某市一住宅小區安防人員在糾正一位業主違規停車時,開始是好言相勸,對方也是好言相釋,但5分鍾不到,雙方就由口角與推扯進入了大打出手的拳鬥狀態。
2.蔓延性。物業衝突一般均始發於物業轄區的公共地帶,如停車場、大門口等,故一旦出現衝突,必然會蔓延或涉及周邊。還是以上例違規停車為例:
當衝突雙方進入拳鬥狀態時,衝突現場周圍已有數十人圍觀,圍觀者聚集在大門口周邊,嚴重地阻礙了交通,致使欲進入該小區的車輛頻繁地亂按喇叭,再加上圍觀者品頭論足地大聲議論,衝突雙方的謾罵叫喊,使整個衝突現場處於混亂無序的狀態,嚴重破壞了該小區居家生活的和諧與寧靜氛圍。
3.過激性。從物業管理實踐看,物業衝突一旦生成,一般衝突雙方都會采取過激的舉措。還是上例,衝突雙方進入拳鬥狀態時,違規行為人的家人就已打電話通知其親朋好友,當違規行為人在拳鬥中越來越處於下風時,其親朋好友十餘人趕到,不少人手中還持著棍棒,現場其他安防人員見此情況,也迅速拆掉板凳,提起凳腿,準備抵抗,雙方械鬥格局一觸即發。幸好,此時“110”巡警趕到,立即強令雙方脫離接觸,在組織疏散圍觀人群的同時,將雙方當事人帶到派出所,才平息了這場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