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等和公平的原則

平等和公平原則意味著雙方是對等的經濟主體,在協商具體條件時,其中一方不能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為自己謀求不對等的利益。貸款條件商定雙方遵守這一原則,在現階段顯得尤為重要。目前,擔保公司規模較小,較之銀行處於弱勢地位。因此,在開展擔保業務的過程中,銀行獲得收益卻幾乎不承擔什麼風險。這不符合收益和風險對等的原則,不利於雙方長遠穩定關係的發展。此外,由於銀行擁有了解企業資金使用情況的優勢,出於成功執行擔保條件的目的,也需要讓銀行承擔部分風險,從而激勵銀行積極監督企業的資金使用情況。最後,從發達國家擔保機構發展的實踐看,這些國家的協作銀行也承擔了一定的風險。在不同的國家,風險承擔的比例不盡相同。有的國家協作銀行承擔的比例較高,達到30%~50%;有的國家承擔的比例較低,但也有10%~20%。

(三)量力而行的原則

量力而行的原則指的是無論是擔保公司還是協作銀行,在商定貸款條件的時候,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開展業務。對於擔保公司而言,應該基於自己的規模和企業的實際情況開展業務,穩健經營。不能為了招攬業務,盲目提高擔保水平,承擔過多的風險,反而可能會最終損害自身的資產、利潤和信譽。

11.2.2貸款條件的具體內容

擔保公司與企業將相關材料和證明提交給協作銀行,這些資料其中包括《借款申請書》和與業界投資者簽訂的介入合同。

然後,根據貸款條件商定的原則,擔保公司與協作銀行商定貸款條件,並簽訂《擔保協議書》。《擔保協議書》的主要內容包括:擔保對象、擔保方式、擔保期限、保證程序、擔保責任範圍、被擔保貸款的種類和金額、貸款催收及代償的條件、信用承諾達成協議等。

11.3“橋隧”模式擔保貸款的運作程序

綜合第四部分的論述,本節總結了“橋隧”模式擔保貸款的運作程序。

整個運作程序由七個環節組成,分別是:(一)擔保受理;(二)企業價值分析;(三)業界投資者的選擇;(四)擔保條件的協商;(五)協作銀行的甄別;(六)貸款條件的商定;(七)擔保條件的執行。

(一)擔保受理

企業向擔保公司提出擔保申請,提交的材料應該包括擔保申請書、借款用途、借款數額、還款能力、還款方式和反擔保措施,並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企業價值分析

擔保公司接到企業的擔保申請後,應該根據建立的企業數據庫分析企業的價值,決定申請企業是否屬於目標企業。然後再運用價值分析方法,衡量企業所申請項目的價值,做出是否接受申請企業擔保請求的決定。

(三)業界投資者的選擇

如果擔保公司接受了企業的擔保申請,應該根據企業和項目的特征,尋找目標業界投資者。確定投資者後,與其簽訂介入時機和方式的合同。

(四)擔保條件的協商

擔保公司結合自己和業界投資者的要求,按照擔保條件協商的原則,與企業協商擔保條件並最終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

(五)協作銀行的甄別

在完成上述四個環節的基礎上,擔保公司根據對我國不同種類銀行的相關分析,按照甄別協作銀行的標準,確定協作銀行。

(六)貸款條件的商定

擔保公司與企業一道向協作銀行提交相關材料和證明書,這些資料其中包括與業界投資者的介入合同。如果協作銀行願意接受貸款申請,擔保公司與其簽訂《擔保協議書》,企業與協作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七)擔保條件的執行

相關各方簽訂了《擔保協議書》和《借款合同》後,協作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與此同時,擔保公司與企業的擔保關係成立,進入擔保條件的執行階段。